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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 调-10(以貌取人-3 高级品味)

 雪峰读书 2015-07-11

  【高级品味:古风崇拜

 

  说到这里,不得不谈谈崇古之风和最高阶层的趣味了。我们已经明白,羊毛和木材一类有机材料要比尼龙和塑料之类人造物等级高。这就是中产阶级为什么会选择“殖民风格”或“科德角”房屋的原因,同理,在美国人眼中,英国和欧洲仍是有等级的,遗产和“老钱”也因此成为重要的等级准则。因此,“看不见的顶层”和上层会让他们的仆人穿上古老的制服,或者保留某些遗风——如女仆系白围裙或男管家身着条纹背心。这种作法意在暗示,这个家庭的财富来源久远,这个家庭的后裔还保留着很久以前的生活习惯。
  范伯伦所谓有闲阶层“对古风的崇敬”随处可见:中上阶层大多喜欢歌剧和古典芭蕾舞;喜欢将自己的后代送往男女分校的预科寄宿中学,因为那儿与男女混校相比更稀有,所以也更有古风;常去欧洲或中东观赏古迹;学习“人文科学”而非电子工程,因为人文科学涉及过去,能熏陶出挽歌式的情感。甚至学习法律也有一种诱人的古韵:那些带拉丁词尾的英语,那些渊源久远的“案例”。有等级的人们从不筹划未来,筹划未来是交通运输工程师、计划人员和发明家一类粗俗庸人的“专利”。说到老练的电视观众对黑白旧片的热爱,英国批评家彼得·康拉德是这样评论的:“所有那些已经衰朽的、遗弃的、消亡的风格样式,就是我们需要的。”由于上层等级把对古风的忠诚视作自己这个等级的准则(如对老式服装的钟爱,就标志着他们的尚古情感)。至于那些较低的等级,除了迫不及待地冲向新鲜事物,还能有什么别的打算?不光是闪闪发亮的外套,还有相机,电器、立体声音响。花样翻新的手表、电器化厨房、电子游戏等等,不一而足。
  不过,正如拉塞尔·林斯在《品味制造者》中提到的,尽管存在大公司为博得贫民欢心树立的现代性正面,还有·上等商业阶层隐藏在正面风景背后的怀古风情。“如果您愿意拜访纽约的雷佛屋,”他写道,

  “你会发现,姿态优雅地座落于公园大道一座玻璃盒子里的,就是雷佛兄弟公司的办公室。您会发现,管理人员的地位越高,他们周围的陈设就越古旧。为公众服务的前台是大胆的现代风格,职员和部门经理的办公室依照实用的方式设计,等走进上层管理者的办公室,你会发现那儿有早期美国风味的壁炉和技形吊灯……如果你愿意来J·瓦尔特·汤普森公司的行政管理人员餐厅……你会发现自己在一间科德角式风格的房子里,屋里装饰着温莎坐椅和小块地毯,窗户有木质边框。”

  诚如每一位推销员的经验,如果您在卖什么东西,卖古旧货对你的社会地位比较有利,比如原汁酒或未杀菌的奶酪,没加防腐剂的面包,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品,或者珍稀书籍。卖旧货的确能平衡什么都卖带来的等级耻辱,甚至经营原质海绵也要比卖人造海绵在等级上更可取。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欣赏有机的和古老的物品是如何融为有格调的事物了。
  部分由于英国曾经有过鼎盛时期,“英国崇拜”是上层品味中必不可少的要素,举凡服装、文学、典故、举止作派、仪式庆典等等。当然我们也注意到,现今崇英阶层生活格调的种种反讽意味。在英国称雄世界的十九世纪,势利之徒模仿英国时尚当属自然之举。势利之辈如今依然这么做,却并非由于英国的强大,而是其衰弱腐朽。拥有和陈列英国物品会显示一个人的尚古之情,上层和中上阶层的品味也因此得到确立。于是会有格子呢裙,雪特兰毛衣,哈里斯花呢外套,伯百丽风衣,“军团”式领带。中产阶级以上的普通美国男性一般认为,“衣着得体”意味着,你应该尽可能让自己看上去像五十年前老电影中描绘的英国绅土。最高阶层中的年轻一代总要学习骑术,正因为那套最好的社交装备以及附属饰件是从英国进r=的。最高阶层的食物亦与英式风格相似:淡而无味,松软粘糊。口味淡而且少变化。中上阶层的周日晚餐菜谱也是一份英式翻版:烤肉,西红柿和两样蔬菜。身居圣詹姆斯宫的美国大使仍会感觉有必要强调他的上层地位,哪怕他是沃尔特·安宁伯格本人(美国著名富翁和艺术收藏家,曾出任美国驻英国大使。-译者注)。这跟到斯里兰卡或者委内瑞拉当大使可不一样。
  深深铭刻在美国意识中的一种崇古,尤可见于美国大学建筑设计中哥特式风格的盛行:高等教育机构越是占雅得地道,就越让人追忆起它们的两位英同先驱(指英国的牛津和剑桥大学。-译者注)。因此,加州格兰代尔的一家低等函授文凭作坊,为了吸引贫民阶层的美元,竞会为自己取名叫肯辛顿大学(指英国皇家的肯辛顿宫,位于伦敦海德公园一侧。一译者注)。只有当你从贫民和中产阶级各州向美国东北移动,直到接近中上阶层时,你才会感到扑面而来的“英格兰母亲”的浓郁气息,那气味仿佛发自昂贵的旧皮革滚边。杰那斯液化物和焦油肥皂。你这才意识到,中上阶级确实相信,牛津和剑桥同哈佛和那鲁相比,不仅更古老,而且更好,当然更不用说密歇很大学了。研究一番中上阶级,你会发现他们相信史瓦皮斯苏打水要比白石苏打水更好,尽管他们一向以冷落广告为荣。餐桌上,你不但会听到人们时不时地提及皇室,还必须洗耳恭听有关查尔斯王子,戴安娜王妃,玛格丽特公主,安公主,安德鲁亲王,以及威廉小王子的热烈的长篇大论。
  不光中上阶层,中产阶级的崇英情结也不可小视。例如,我曾与一位朋友有过一次书信往来。这位“发展商”或建筑承包商在为他的一条街苦苦构思街名时,来信恳求我帮助(当时我住在骑士街)。他请我按字母顺序列出一份有等级的——也即英式——街名,以便招徐那些中等地位以上的买主。我深感此事有关他的顾客的自尊乃至精神健康,立即回覆了一份名单,开头是这样的:
  阿尔伯马尔
  伯克利
  卡文迪许
  德文郡
  伊克塞特
  范莎乌,等等。

  他要做的无非是在后面添加这类词尾,比如:

  大街
  短街
  环形路
  小径
  小道(如“公园小径”)
  园林街

  这样,他的买主就会免遭居住在麦克吉利卡提大街或伯恩斯但林荫大道或瓜泊街一类街道上承受的耻辱了。当我的名单——从Lsndsdowne,Montpelier,Osborne到Priory ——快接近尾声时,我不得不在“W”词条中写下了“Wind-sor”(温莎,英国王室著名城堡,由温莎公爵得名。一译者注)。今天,也许某个可怜的家伙正在困惑不解地想:他在温莎街221号住了这么多年,又没住在俗气的西大街,成功为什么还是迟迟不肯降临呢?一些可怕的新崛起的地方(像休士顿),总是很快在自己周围营造出大片郊区,然后标上令人震惊的英国地名,比如以下这些名字(它们当真是休士顿的地名):
  诺丁汉橡树庄园
  阿富顿橡树庄园
  茵弗内斯森林别墅
  舍伍德森林别墅
  布列斯庄园
  麦利迪斯庄园

  甚至还有一处“三叶草庄园”,不但没什么英格兰风味,连等级地位也令人生疑。所幸休士顿离波士顿很有一段距离,恐怕谁也不会亲自去探个究竟。(三叶草为爱尔兰国花。波士顿是美国爱尔兰移民最集中的城市。一译者注)这倒是让人想起了那位可怜的赫尔曼·塔罗尔医生。他那中上阶层的女友为了掩饰他的庸俗,在他的客厅里撒满英国杂志,结果害得他一命呜呼。
  只要是英国的,就一定有档次——这种感觉促使一些人更名换姓,只为听起来带有英国味。没有人会愿意把波什尼兹改成加伯利尼,但人人都乐意不叫霍洛维茨,改称霍依。如果你经营的是平淡无味的小面团,把它们叫做英国松饼吧,您的买卖一定会蒸蒸日上的!

 

(第三篇,以貌取人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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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调》一书共有十篇,限于篇幅及博文数,本次转载到此为止告一段落,不继续复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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