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公众号:周口乐服 经过近一个月的全面宣传预热,下周起,周口公安交警将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再有下面这些交通违法行为被警察蜀黍逮到,可就要吃罚单了! 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0条,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将被处以10元的罚款。 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0条,行人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的,将被处以10元的罚款。 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0条,行人翻越护栏。在机动车道内兜售、发送物品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 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1条,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将被处以20元的罚款。 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1条,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将被处以50元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现场不愿接受罚款的可以暂扣其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周口市交警支队温馨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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