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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论文选编】深化互动工作机制 优化稽查服务水平

 新虞舜客 2015-07-14
 
 

深化互动工作机制  优化稽查服务水平

谢岳雷

根据省局关于征管查互动机制试点工作的要求,我局积极组织,认真实施,进一步树立全局意识,树立征管、稽查一盘棋的思想,深化拓展征管查协作互动范围、渠道和方式,以征管查协作会议为抓手,强化管理信息共享,有效运行征管查互动机制,充分发挥采集、分析、监控、评估、稽查五位一体互动协作机制效能,使协作更加紧密有效,为加强上虞地税税收征收起到良好的互补作用。

在原有征管查查互动工作的基础上,依托税收信息化建设成果,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优势,结合绍兴市局的工作推广经验,稽查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修订完善征管查互动工作办法和工作制度,认真按照《上虞市地税局完善征管查互动机制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方式和服务手段,密切征管查之间的业务衔接,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服务功能,促进征管、稽查共同提高质量与效率,稽查局深化开展互动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充分发挥征管查协作例会的龙头作用。深化完善征管、稽查协作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其协调、交流的作用,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征管和稽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密切税务分局之间、税务分局与稽查局之间以及税务分局、稽查局与涉税业务科室之间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及时将互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应采取的协同措施推动落实,充分相互传递纳税人的有关涉税信息、征管纳税评估结论、稽查个案基础信息核实情况以及案件涉及的征管问题和建议等内容,实现征管与稽查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检查过程互动,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及时通报给各征管分局;检查结果互动,案件查结后,稽查局及时将下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定期抄送被查单位的征管分局。

二、搭建征管查互动信息平台。充分依托《税友2006》快捷查询系统和公文处理系统等网络信息资源设施,建立内外部信息采集共享、征管查互动信息平台。互动平台具有信息提取、信息交流、信息反馈的功能,定期调取日常税源管理信息、纳税申报资料、财务报表、发票管理信息、纳税评估结论书等信息,稽查任务下达后,平台根据下达任务提取涉案纳税人的相关信息供检查人员查阅;在稽查案件查结后,稽查局通过共享平台按时向税务分局传递查处情况、基础信息核实情况、以及案件涉及的征管问题和建议,及时通过互动平台接收税务分局对稽查工作的建议和稽查征管建议的落实情况等。

三、重点突出查中互动,开展行业税收专项检查情况分析会议。稽查局突出与征管部门的检查事中互动,在行业税收专项检查过程中,对企业重点检查实地检查或调账检查基本结束后,由检查科将检查的总体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后,梳理疑难问题,稽查局牵头召开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分析分会议,邀请征管科、税政科和税务分局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参加会议,通报税收重点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有关征管问题,对行业税收检查过程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和征管上存在的有关情况与征管、税政及分局人员共同探讨研究,既为稽查局妥善处理相关疑难案件提出宝贵的处理建议和意见,提高稽查案件处理的工作效率,同时促进征管部门对行业的税收征管,充分发挥征管查互动机制的查中互动作用。

四、加强对查结案件的研究分析和信息反馈。实现信息共享和良性互动,稽查局对办结的案件,要根据纳税人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认真分析,尤其是要有针对性地指出在执行税收政策过程中和日常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征管工作的具体建议和措施。征管部门积极完善基础工作,对以查促管建议书执行情况反馈工作、以管助查涉税案件的移送工作、实行稽查建议制度等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明确各岗位职责,强化查管互动工作考核,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方面组织人员在分析稽查局反馈信息的基础上,分别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同时,如发生被查处纳税人拒绝履行处理决定的,由稽查部门通知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部门,依法停止向其发售并收缴发票。另一方面对稽查局反馈的情况认真进行归纳整理,分行业、分税种提出了强化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工作建议,对加强征管工作起到指导作用。

五、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实行多方位互动。修订完善《稽查预案分析制度》、《税务稽查选案建议制度》、《稽查案件初诊办法》等工作制度办法,做好查前分析互动:实行稽查选案互动和基础信息采集互动,加强互动交流合作,在查前预案分析中,检查工作多征求征管部门的意见,获取相关信息,查找被查单位的主要问题,寻找突破口。制订完善《征管查互动工作联系人制》、《重大疑难案件沟通(会商)制度》、《税收专项检查行业检查分析会议制度》等工作制度,加强查中沟通互动:加强税务检查的查中交流协调工作,统一政策口径,及时开展信息的传递及反馈,职责明确,及时将检查中遇到特殊问题加强与征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协商制定解决方案,对外保持口径一致。制订完善《稽查查后建议制度》、《稽查评估分析制度》等工作制度,实现查后建议互动:查后主要是做好成果利用工作,稽查局将《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提供给被查单位的主管税务分局,及时将稽查结果向征管部门反馈,同时填写《数据信息差错更正表》,并及时将更正表反馈给税务分局,以利于税务分局及时更新企业的基础信息资料,按每个季度或按行业检查结束后,分别向税务征管部门发送税务稽查季度评估报告或行业检查评估报告,及时将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映给相关征管部门,促进征管部门及时作出相应的征管措施,深化税务稽查服务,提高征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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