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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文科状元之殇引发的思考:驾照与急救证有效捆绑

 老庄. 2015-07-15

        7 月5日下午5时15分许,怀集某驾校训练场内,一名学员正在驾驶的教练车突然失控乱冲,接连撞向训练场内6个人,2个人侥幸避开,2人擦伤,另有一名教练 和一名女学员被撞倒,其中女学员被撞倒后遭卷入车底碾压,身受重伤抢救无效身亡。被撞倒的教练筋骨断裂受伤。据目击者称,事故发生时,涉事教练车上除一名 学员外,没有教练员陪伴。而死亡女学员是2015年怀集县高考文科状元方尧平。

        19岁花季少女,才华横溢,刚刚斩获状元头衔,精彩人生刚刚拉开序幕即戛然而止,令人遗憾痛心。

        意外事故频发,拷问教练场的安全管理措施。几年前夜鹰考驾照时曾在多个训练场练习,很多训练场并没有很好的对场地进行有效管理,很多学员全靠自己的眼睛和身手敏捷度来躲避可能的风险,令人捏把汗。

        在这则新闻中,一张现场图片令夜鹰震惊。

        图片上,伤者被一名施救者双手托腋下,另有施救者抬双腿,伤者躯体呈U形。从新闻报道和现场图片中,我们无法判断伤者是当场死亡还是仍然具备生命体征。但是无论如何,对于严重创伤患者,这样的搬抬方式是非常危险的,属于伤上加伤,是现场急救的大忌。

        那么对于类似车辆撞击伤害事件,作为普通公众,应该怎么做呢?

        1. 如果伤者清醒,可询问伤情,评估损伤程度,尽量不移动,对严重外伤出血给予压迫止血,等待专业救援。

        2. 如伤者昏迷无反应,则观察胸腹部是否有呼吸起伏运动,如果仍有呼吸,则清理气道、保持气道通常,尽量不移动,对严重外伤出血给予压迫止血,等待专业救援。

        3. 如果伤者无反应且无呼吸,应就地给予心肺复苏,等待救援。

        机动车辆导致的创伤,应遵循不移动或最小移动原则。因为伤员的搬运需要专业技能和专业器械。诸如颈椎保护、轴形翻转、上担架床都需要专业手法固定。而一些器械例如颈托、脊柱固定板、铲式担架更是必不可少的急救装备。

      

        我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驾驶教练员应具备常用伤员急救知识。国 内有些地区也规定“换发、考试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都必须接受红十字会的卫生救护培训,并考取《红十字救护员证》。”社会上对考驾驶证时应同时取得救护 资格证的呼声也很高。如果驾驶证与急救证捆绑,并能切实使得学员获得规范培训及充分急救技能训练的机会,无疑是一件提高我国公众急救能力的好事。而在实际 生活中,一些规定没有得到执行,一些好的方案也流于形式。

        意外事件可能难以完全避免。但是,当意外伤害来临时,我们应该去科学的应对,以将伤害减低至最小,最大程度的拯救生命。

        夜鹰也在此呼吁:支持驾驶证与急救证有效捆绑,确保驾照持有者获得一定学时的、以实际操作为主、规范标准的现场急救技能培训。


(作者:急诊夜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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