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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民》8号陪审员

 秋千三水年华 2015-07-17

作者:汪某人

判断一个差电影可以有一万种理由。判断一个好电影就容易多了——手机铃响,满场恶念,窘迫之下你有“这场电影我请了”的冲动。是话剧还是电影,谁在乎?

观影是一种阅读。观影是为了理解导演的思想,还是解读电影作品本身?传统的解释学(关于如何理解)主张探求作者的本意,例如不断深入学习领会领导讲话精神。而哲学家伽达默尔认为,文本一旦产生就与作者无关了。伽达默尔成功地说服了全世界聪明的大脑,现代的解释学转而主张诠释文本的本意。感谢伽达默尔,独立的理解成为了创造性劳动,真正的影评人不再枉费心机揣测和曲解导演的圣意,不必受人施舍也能说得起话、端住了碗。

嚼哲学正是为了理解。经过数次翻拍的《十二怒汉》此次以《十二公民》的面目转世中国,它是一部关于法律专业问题的电影,一部让影评人咋舌韩童生、法律人怒赞何大侃的电影——人人都有自己的汉姆雷特。但分歧不总是由于立场的不同,由于知识和偏见的差异,人人也会有意无意漏掉了一些信息。例如看《三体》,个别优秀的文科生过了好几天还不知道“降维打击”的梗在哪里。《十二公民》有清楚的法律前提:个案正义要靠“法律真实”来实现,“法律真实”基于“证据事实”,就是要“正当程序、止于证据”。既不可诛心腹诽,也不能靠道德审判——昨日不可重现,错杀一个无辜者的危害,要超过放纵一百个罪犯。实际上,现代的诉讼证明体系形成极晚,颇为受益于现代哲学解释学的发展,这才让我们能够告别不顾证据文本、肆意揣测当事者是否有罪的野蛮时代。

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所谓“正当程序”只是人为设计的模型。这个模型就一定能够得出正义的结论吗?或者像电影所叙述的,它如何能经受住最为极端情况的检验?回顾剧情的大逆转,我们一定会捏一把汗:如果没有8号陪审员的说服力,这案子不早就拍下惊堂木了吗?这要求我们来思考陪审团制度的规则,即12人完全一致才能判定有罪,这个设计的目的很清楚——不得扼杀异见的种子,因为多数人常常代表了盲从,少数人极有可能是正确的。想想那混乱的年代,“锄奸运动”的错误率不亚于“纸牌杀人”,冤死的人数常常超过杀手,而冤死是文明社会绝对无法接受的,对此我们只能从不同的方案中选择冤死可能最小的方案,因为杀手可能是A=杀手也可能不是A。

谁来提供这个异见?在《十二怒汉》,做这个判断的人是亨利 方达,一个仁慈、理性、始终抱不可知论态度的侦探。他以超强的雄辩和个人魅力影响了其他11人。对此,我们应当注意到,即使是“十二”系列的始祖,导演希德尼?鲁迈特在最初就存在一个明显的偷梁换柱——陪审团讨论的内容,显然是法庭辩论的过程,而在法律实践中,陪审团成员多数是被法庭辩论所说服的,不管说服他的是检察官的有罪意见还是律师的辩护意见。这在艺术上实现了聚焦,但在事实上其实是两个场景的重叠。认识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我们必须要了解,异见的种子来自哪里。美国的诉讼制度是以对抗制为基础的,检察官本身是政府雇佣的律师,甚至和律师一样都是律师协会的成员。控辩双方在诉讼程序上几乎享有完全对等的权利。检察官的优势在于侦查活动的强有力支持,而律师的优势在于证明标准的降低:检察官需要证明犯罪人毫无疑问地构成犯罪,而律师只需要证明构成犯罪存在合理的怀疑。因此,在《十二怒汉》的故乡,异见的种子来自律师。这就引起了占《十二公民》观众群相当部分的中国法律人的不满,认为8号陪审员的中国检察官身份显得不伦不类。

对于这一点,我想说这是一种法治场景的认识错位:中国的法治传统是大陆法系传统,而不是英美法传统;大陆法系刑事诉讼中的脱罪功能,是由检察官和律师共同承担的。例如中国警察发动的刑事案件,有大约20%被检察官叫停,方式包括对公安逮捕请求的不批准,对案件决定不起诉等等,事实上解救了一大批存在合理怀疑的犯罪嫌疑人。大陆法系的检察官,以其“客观义务”而着称——既要收集和分析对于犯罪人不利的证据,也要收集对于犯罪人有利的证据。客观地说,中国的检察官还远远不具有大陆法系检察官的声誉,但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讲确实如此。通俗地讲,这是一种质量控制式的法律制度设计,警察负责制造产品,而检察官负责监督产品质量,合格产品送给法院,而不合格产品撤出刑事诉讼的流程。这种制度的正当化前提之一,在于检察官的精英化,而精英化肯定是不可能在短期和大范围实现的。

制度问题留给肉食者吧,我们仍然忍不住把《十二怒汉》与《十二公民》进行对比,前者的问世,让全世界都在讨论“可以通过相互说理达到对真理的认知吗?”,后者的出现,问题加上了新定语“在中国可以通过相互说理来达到对真理的认知吗?” 回到电影本身,虽然有许多道德渲染——比如温馨的结尾让大家忍不住吐槽——电影的主要线索却成功地排除了道德干涉。回顾《十二怒汉》中的亨利方达,他“几乎主导了整场讨论,而且善于在论辩中及时占据道德高地,比如对少年嫌疑犯‘贫民窟’背景的强调,指斥论辩对手缺乏同情心和仁慈心等等。”在这一点上,《十二公民》是完整的法律叙事,令人震惊地实现了对模范的超越。

最后,关于证人能否复述真相的问题讲个小故事。法学院读书的时候,有一天,老师竟然在电脑上摆弄QQ穿衣秀,躶体卡通模特赫然出现在投影上,同学们哄堂大笑。教授给模特穿衣戴帽,正色道:你们看着模特穿的什么衣服?学生们笑声小了。教授又换了一个裸体模特,让刚才笑声最大的学生上台,说:“这就是杀人案件现场,你刚才看到的是嫌疑人,你凭记忆告诉我,嫌疑人在现场穿的什么衣服?”学生笑不出来了。

作者汪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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