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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美学讲义(十一)

 烟水散人 2015-07-25
书法美学讲义(十一)

四、抒情达性的表现。这种线条的挥运过程,主要特色在一“疾”字(当然也离不开“涩”)。它能痛快淋漓地抒写情性。它随手运转,任意所为,得于心而应于手,来不可止,去不可遏,而以“畜怒怫郁”等等激情为其动力。
     欣赏草书的这种所谓“蛇形线”,人们所产生的审美心理,是视觉的追逐和想象的自由。明代的张骏,《书史会要》说他“草书宗怀索,得其龙蛇战斗之势”。试看他的《杜诗贫交引》,比怀素笔下的曲线更为“放逸生奇”。
第一个“翻”字,一下子随手挥了若干形态不一、大小各异的圈圈,奇姿纷呈,极尽龙蛇翻飞的神态。它“引导眼睛去追逐其无限多样的变化”,使人的视线一下子几乎是“迷不知其所之”了。再如第二行第二、三两字:“何须”,“何”字表现出清奇瘦劲的壮美,其气势和力度主要在微微弯曲而尽情延长的笔画上。书家的笔引导着审美的眼睛向左下方飞快地追逐。骤然,这枝笔又出人意外地回到上面,写出肥美而不太草的“须”字。这就是艺术创作中的“笔底意穷,须从别引”。如仍用瘦劲的狂草笔法继续挥写,就必然势穷力尽,缺乏审美意味。正因为书家笔意翻新,由飞流直下变为溯流而上,并运用肥瘦对照、补虚填空、化欹为正等艺术技巧,使审美的眼睛得到满足。这一行“君不见管鲍贫”六字,“君不”二字,笔粗力壮,以下四字用瘦曲的线条书写,具有许多不同的转折,犹如虫蛇虬甥,钩连不断,使欣赏的视线在狭小的范围里往复回旋。这同时又是为第三、四行的审美欣赏蓄势。这样,在第三、四行里,线条的曲势就得以在广阔的天地里飞舞驰骋,其中尤以“道”字的曲线以及“人”的一捺、“弃”“行”的两竖这些酷似蛇形的曲线特别动人心目,它们赋予草书美以极大的魔力,使人想到怀素所说“其痛快处如惊蛇入草”的情致。“行”字最后一笔,可说是“曲”终奏雅了,当然也可说曲得过分了些。
     荷迦兹认为,蛇形线的“全部多样性不能在纸上用各种不同的线条来表示”。但中国的草书,却凭着那神奇的魔力把它展示在一幅幅之内,就象怀素、张骏的作品那样。荷迦兹认为蛇形线是最美的线条,中国也认为各种书体中草书的线条最美。阳泉《草书赋》说:“惟六书之为体,美草法之最奇。”刘熙载《艺概·书概》说:“书家无篆圣、隶圣,而有草圣。盖草之道千变万化,执持寻逐,失之愈远。”这都对草书的曲线美作了最高的评价。当然草书创作是不能按前人遗迹来“执持寻逐”的,但草书欣赏却不妨让想象随着审美的眼睛去“寻逐”。草书欣赏的特点就在于从“追逐其无限多样的变化”中“使想象得以自由,从而使眼睛看着舒服。”黑格尔在《美学》中认为:“我们在艺术美里所欣赏的正是创作和形象塑造的自由性”,“还可以用创造的想象自己去另外创造无穷无尽的形象”,因此,“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中国草书艺术的曲线美,最能激发欣赏者的创造性想象,最能使欣赏者的审美活动带有“自由”“解放”的性质,从而使欣赏者“眼睛看着舒服”,审美心理得到很大的满足。曾经讲过关于“文曲星”的俏皮话的袁枚,在《续诗品》中就主张创作要“揉直使曲”。他认为如果是一味的直,就会使欣赏者“一览而竟,倦心齐生”。草书的线条之所以不会一览无余,使人产生倦怠的心理,而使人感到饶有兴味,览之无尽,就由于它是朝着不同方向盘绕的、具有无限多样的变化的曲线,它典型地体现了“有意味的形式”的美。
     书法艺术中的曲线美,诞生于丰富多彩、具体而微的客观世界,因为现实的物象,处处呈现出优美的微妙的曲线形态,使人赏心悦目。作为书画兼工的艺术家,董其昌在《画禅室随笔》中写道:
     画树之窍,只在多曲。虽一枝一节,无有可直者,其向背俯仰,全于曲中取之。或日:然则诸家不有直干乎?曰:树虽直,而生枝发节处,必不都直也。……
    画树之法,须以转折为主。每一动笔,便想到转折处。如写字之于转笔用力,更不可往而不收。……但画一尺树,更不可令半寸之直。须笔笔转去,皆秘诀也。
    这是联系书画创作对现实物象所作的细微观察。如果我们打开画卷仔细观察,确可发现名画家笔下的树,没有一笔是直笔。对于书法曲线美的微妙性以及现实中曲线美的普遍性,要数包世臣《艺舟双楫·答三子问》讲得最为深刻,最为透辟。他指出:
     古帖之异于后人者,在善用曲。《阁本》所载张华、王导、庾亮、王虞诸书,其行画无有一黍米许而不曲者……尝谓人之一身曾无分寸平直处。大山之麓多直出,然步之,则措足皆曲,若积土为峰峦,虽略具起伏之状,而其气皆直。为川者必使之曲,而循岸终见其直;若天成之长江、大河,一望数百里,隙之如弦,然扬帆中流,曾不见有直波。……米、赵之书,虽使转处,其笔皆直。……是故曲直在情性而达于形质。
    这是把现实中的曲直和艺术中的曲直作了比较的观察。现实中的事物,凡是天然的,总是曲中有直,似直而实曲;凡是人为的往往“其气皆直”,形曲而势直。这说明故弄姿态,矫揉造作,只能是外形的“曲”,而不是本性的“曲”。所以方薰《山静居画论》认为画树“应直处不可屈,应屈处不可直”,“若一味屈曲蟠旋,便入俗格”。主张“曲中取之”的董其昌,在《画旨》中还强调书法“笔画中须直,不得轻易偏软”。我们不必为名家讳,应该承认,米芾、赵孟颊等人的作品不能说没有一点故作姿态或偏软之处。包世臣鉴于清代书坛偏“俗”、偏“软”,一味追求以曲为美的倾向,除了提倡北碑外,还强调“曲直在性情而达于形质”,是有其深意的。他举出张华、王导等人的作品,也是为了纠偏。试看王导的草书,运之以章草的笔法,峻拔而有骨力,它的美在于形直而势曲,或者说,是曲中有直,直中有曲。这也启示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曲”与“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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