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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否定书法艺术的历史文献

 东方竹马 2015-07-25

——赵壹对草书艺术的非难


东汉赵壹所作的《非草书》,是古代书论史源头上一篇难得的书法专论。

赵壹,字元叔,东汉灵帝时人,生卒年不详,为光和年间辞赋家,曾作《刺世嫉邪赋》。赵查生活在东汉桓、灵时期,稍晚于崔缓。与崔援《草书势》热情赞颂草书艺术相反,《非草书》无视草书的审美价值,激烈反对当时广大士人醉心于草书艺术的巨大热情。这篇书论虽然在推动书法艺术的发展上没有什么积极的作用,但它作为书法艺术走向自觉这一特定历史阶段的重要文献,时至二千年后的今天,对于我们深入研究中国书法发展的历程,依然有着重大的认识价值和文化思想上的启示。

赵氏否定草书的第一个理由,是草书不古,“非圣人之业”。他说:“夫草书之兴也.其于近古乎?上非天象所垂,下非河洛所吐,中非圣人所造.”它只是应付“刑峻网密,官书烦冗,战攻并作,军书交驰,羽檄纷飞”的社会需要而出现的“趋急速”、“示简易”、“临事从宜”的辅助字体,既“非圣人之业”又“非常仪”(即不合通常的法式),所以不值得在草书上下功夫,费精神,孜孜从艺术上去探求,像草书家与爱好者那样把草书搞得“难而迟”,就背离了社会上使用草书的本旨。

其二是书法水平的好坏,出于人的天性,不可力学而致。他说:“凡人各殊气血,异筋骨。心有疏密,手有巧拙。书之好丑,在心与手,可强为之哉?若人颜有美恶,岂可学以相若耶?”他辛辣地讽刺广大士人仰慕崔、杜、张芝,废寝忘食,如醉如痴地研习草书,直至毁伤肌肤,不顾死活的地步,而效果却如东施效晕、邯郸学步一样“无益于工拙”。

其三是草书对于士人,只不过是细微的技艺,其工拙既无关乎政教,亦无涉于仕进。他说:“且草之()人,盖技艺之细者耳.乡邑不以此较能,朝廷不以此科吏,博士不以此讲试,四科不以此求备,征聘不问此意,考绩不课此字。善既不达于政,而拙无损于治。(来源书法屋:www.shufawu.com)推斯言之,岂不细哉?”而研经习道则是“穷可以守身遗名、达可以尊主致平”的大事,专心于草书而废弃研经习道,就像“俯而扪虱,不暇见天”那样因小失大、得不偿失,成为人生的最大失误。

总之,在赵壹看来,草书不值得学,也根本学不好,学好了也没用,反而会耽误正事。显然,从艺术的立场看,赵氏的观点是极保守的.因为从文字发展史上看,草书的出现既然如赵氏所说是社会生活的需要,就自然有原有字体不可替代的功能,借口“非圣人所造”贬低它、否定它,这是背离社会与文字发展规律的.何况这种字体还有着其他字体所不具备的独特艺术素质与巨大的审美功能,赵氏无视这些,也就是无视书法艺术.其次,由于草书艺术性最高,故难度也最大,因而习草虽需天分,却更需要后天的刻苦,如与赵氏同时的张芝,就是因为功夫下到“池水尽墨”的地步才被尊为“草圣”的。因而赵氏“书之好丑,在心与手,可强为之哉”,也就成了用来阻拦人们习草的片面之辞了。至于习草无益于政教与仕进,专心从事则有害圣道,则是从儒学的政治功利目的出发,把研经仕进与从事书法艺术完全对立起来,其倾向则是反艺术的。

赵壹生在东汉末年植、灵之际,这是汉代政治最腐朽、社会最黑暗的年代。长期以来,宦官、外戚及官僚集团相互倾轧十分激烈,特别是宦官及其党羽把持了朝廷及各地方大小职务,垄断了仕进的道路,他们残酷掠夺百姓,“虐遍天下,民不堪命”。在学术上,得势的士族官僚们所标榜的今文经学堕落为徽纬之学,走上繁琐、迷信的末路.新的士族官僚推出的古文经学虽然取得了优势,然其作用除了为一些士族官僚增加政治筹码外,丝毫无补于社会政治的改善。至灵帝光和初年,灵帝与宦官集团为对抗士族官僚集团倚重的经学,设立鸿都门学,讲求辞赋、小说、绘画、书法,一些没有出路的士人便把精力更多地倾注在文学艺术活动中.在文字、书法的发展上,自秦汉之际,汉字由古文字体演进为今文字体,出现了隶书与草书(当时是章草)等新兴字体,汉字便完全摆脱了象形具象的束缚,使书法在展现自然美与精神美方面找到了更广阔、更自由的天地。至东汉中期,草书(章草以及开始萌生的今草)十分兴盛,并以其多变的动态美及巨大的艺术魅力为广大士人、群众所热爱。这一时期先后出现了杜度、崔暖、张芝等草书大家,这样,中国书法终于以草书为先导,超出了实用而成为一门艺术,并在华夏大地掀起了中国书法史上第一个以士人为主体的书法热潮,这在赵氏《非草书》中有充分、生动的描绘.

赵壹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写出了《非草书》一文的。他看到当时在士人中掀起的这股声势浩大的习草热潮严重冲击了经学,于是站在正统的卫道立场上,维护没落的经学,激烈抨击并企图熄灭这一浪潮,从而把广大士人重新拉回到研经求仕的道路上来。正如他在文章最后所说:“第以此篇(只是在这类草字篇里)研思锐精,岂若用之于彼圣经,稽历协律,推步期程,探颐钩深,幽赞神明,览天地之心,推圣人之情,析疑论之中,理俗儒之净,依正道于邪说,挤《雅》乐于郑声,兴至德之和睦,宏大伦之玄清,穷可以守身遗名,达可以尊主致平,以兹命世,永鉴后生。”自然,面对社会的腐败,经学的衰落,仕途阻塞,广大士人是不会按赵氏的说教去做的,而书法艺术方兴未艾的强劲发展势头也是赵氏无法阻挡的。

其实赵壹无视艺术的功用,把书法与圣道、政教对立起来,进而反对从事书法研习的立场,就是在儒家的观念中也是很偏执的。传统儒学对待艺术的态度是承认它的社会功能,要求艺术为政教、伦理服务。这虽有束缚艺术的一面,但并不废弃艺术。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即一个人在追求大道,遵守伦理道德规范之外,还需在“艺”(主要指“六艺”,也包括一切艺术)中修养与游憩。赵查的极端立场很像宋明时期一些道学家的观念,即认为一切文艺活动都有害圣道,如程颐曾有“作文害道”之论。对书法,则以为无关大道,不必讲求;专心从事,则为玩物丧志。如石公操(北宋人)曾言:“书乃六艺之一,虽善于钟、王、虞、柳,不过一艺而已。吾之所学乃尧、舜、周、孔之道,不必善书也.”他们出于成教化、助人伦的实用功利目的以及儒家居敬守正的处世原则,往往邵薄草书,如朱熹就批评黄庭坚书法“欹斜”、“放纵”,违背了做人的“诚实端慤”。至明代项穆更提出:“正书法,所以正人心;正人心,所以闲(匡正)圣道也。”(《书法雅言》)把书法艺术实践看做人的道德行为的体现,把书法批评看作维护圣道的大事,诸如此类,都是与赵壹的偏见一脉相承的。

值得注意的是,赵壹《非草书》体现了儒学对书法艺术自觉的干预、控制与渗透.唐张怀瓘曾说:“书之为征,期合乎道。”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书法艺术作为社会文化的表象,必然要合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思想。儒学自西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达两千年之久,其思想观念、文化意识,始终对书法艺术与书学理论有着深刻而巨大的影响,这其中,首要的是对书法艺术功用的确定,即把书法看作是助人伦、成教化的工具,这是由儒家的艺术观决定的。书法就是文字书写的艺术,它与文字有着同一的实用功能,因而也同文字一样,从一开始就被要求为王政、教化、经艺、人伦服务。我国第一篇文字学的专论《说文解字叙》就明确地说:“文者宣教明化于王者朝廷,君子所以施禄及下(在上位的人用来给下民好处),居德则()忌也(居守道德、阐明禁忌).”又说:“盖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这些政治功用,后来很自然地延伸到书法上。许慎稍后的蔡邕,在其《笔赋》一文中提出:“书乾坤之阴阳,赞三皇之功勋,叙五帝之休德,扬荡荡之典文,纪三王之功伐兮,表人伯之肆勤;传六经而辍百氏兮,建皇极而叙彝伦。”这是中国书论史源头上第一篇论及书法功用的文章,其内容完全符合儒学的正统观念。至唐代,代表中国书学高峰的理论家张怀灌曾说:“昔庖牺氏画卦以立象,轩辕氏造字以设教。至于尧、舜之世,则焕乎有文章。文章之为用,必假乎书。……故发挥文者,莫近乎书.(《书断序》),又说:“尧舜王天下,焕乎有文章……文章发挥,书道尚矣。”(《书议》)这里,张氏阐明了书法与儒家经典互为表里、相互为用、相互促进的密切关系。明代项穆更明确地指出:“书之为功,同流天地,翼卫教经者也。”开宗明义地道出了书法艺术服务于封建政教与经术的政治功用.以上仅从书法功用论上看儒学对中国书学的渗透,而这种影响与渗透是从书法开始形成一门艺术,并刚刚有了自己的理论著述时就出现了。赵壹的《非草书》为我们明确昭示了这一点,即以儒家的观念,书法必须为封建社会的政教及其意识形态的理论基础—经学服务.只是赵氏处于书法艺术活动冲击了经学的特定背景下,表现得最为偏颇,以至有了反书法的倾向而已。

总起来看,正当中国书法形成为一门艺术的时刻,在中国书法理论史的源头上出现了崔缓与赵壹对草书艺术截然相反的两种看法和态度,这一现象绝非偶然。前者是纯艺术的立场,后者是偏执的儒家卫道立场,其所论虽是草书,实质上是承认不承认书法的审美功能,承认不承认书法之为艺术的问题。赵氏的观念虽行不通,然而却能使我们看到中国书法在东汉从单纯的教化工具转为审美对象过程中所出现的群众性热潮,并认识到儒学对中国书法一开始就施加的干预与影响.议对了解中国书法亨化县很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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