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负责机关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地方税源调查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会计、固定资产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医保、社保等保险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综合规划股
负责承担移民、国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参与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制定和征地拆迁项目、公寓楼安置小区成本审核与资金监管;负责县本级土地储备资金运行监管,参与县城区储备土地收购审查及资金清算工作;负责县本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征管;管理移民、体彩、福彩等专项资金,负责县本级彩票管理工作。
(四)预算股
负责制定和修订地方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县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县年度财政预算;承担县直部门预算布置、审核、批复、调整及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财政年终结算;承担向县人大报告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的具体工作;负责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管理工作。
(五)国库股
负责国库管理和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国库集中收付有关工作;负责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县本级收入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汇总编制预算外收支季报及执行情况分析;负责汇总编制县本级和全县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负责财政资金调度,管理县本级财政性资金账户;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的审核及年检;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拨付;负责处理农村“两会一部”遗留问题;负责审计部门审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有关财政收支情况的联络协调工作。
(六)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制定会议费、差旅费等政府性开支标准;制定部门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审核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县直行政基建管理工作。
(七)教科文股
承担教育、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执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审核年度财务决算。
(八)经济建设股
承担建设、环保、粮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城建资金的支出管理;参与财政投资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确定及招标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管理有关政策性补贴、节能减排、粮食风险基金、城市管理等专项资金。
(九)农业股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执行财政支农、财政扶贫政策;管理有关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水利建设资金、防汛抗旱资金、农业救灾防灾资金、动物疫病防控资金等专项资金,并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
(十)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并提出有关建议,执行社会保障、就业、民政、卫生、残疾人保障等政策;管理有关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及残疾人保障等专项资金;研究拟定相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政监管以及预算、决算编审工作。
(十一)企业股
承担工业、交通、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研究政府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提出调整建议;参与研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对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组织实施外经贸、境外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事财务制度;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年审及年报汇编工作;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参与招商引资服务工作。
(十二)会计股
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组织并参与全县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组织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联系指导会计学术理论研究及相关学会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代理记账机构;指导、监督和推广全县会计电算化和会计信息化工作。
(十三)金融与债务管理股
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务监管、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如地方金融资产产权登记、转让处置等,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和决算报表等工作);负责涉农等政策性保险的相关工作(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和融资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工作(如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扶持企业上市引导资金、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农业保险工作。
(十四)综改办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负责指导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五)行政政法股
负责专项经费的审核拨付和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县直行政政法机关部门预算编制及审核,负责县直行政政法单位的正常资金拨付及追加资金审核,提出下年度部分预算需考虑的因素。
(十六)工资中心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工资按月无差错发放到人;负责按规定保存工资异动审批文字档案并每月备份一次工资数据库。
(十七)评审中心
负责拟订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财政性项目概(预)算、结算、决算的评审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的市场研究分析、投资风险分析和效益分析工作,为实施财政投资决策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实施对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十八)信息中心 负责为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提供服务;负责制订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及项目建设;财政中心机房各项业务数据的备份、日常网络维护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
(十九)控购办 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控商品的审批与管理。
(二十)采购办 负责编制与财政预算同步的采购预算,确定采购需求;进行采购决策,指导采购单位进行采购;建立与政府采购相适应的信息系统;检查、监督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协助参与大宗政府采购物品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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