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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集体协商”的突破

 张策图书馆 2015-08-12

内容摘要:“集体协商”是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是工会组织的主要工作;文章对与集体协商相联系的主要构成——职工、工会、企业、国家、人大、政党分别进行了分析;论述了每个部分的意义、现状和对策,对集体协商的突破提出了见解。

    关键词:集体协商;工会工作

   

    集体协商是进入市场经济和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工会运作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工会“五突破、一加强”的重要内容,是执行《劳动法》、搞好集体合同和改善劳动关系的必要环节,是推进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如何完善集体协商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实现新的突破?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来探索。

    一、从职工方面看集体协商的突破

    为什么首先要从研究职工入手?这是因为整个集体协商都是围绕职工这个中心展开的,集体协商的起因、实质、目的、内容无不是为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是因为职工是劳动关系的一方,是集体协商的一方——工会的维护对象。而集体协商的另—方——企业是为了解决职工合法权益而参与、进行协商的。工会与企业的集体协商,归根结底、根本核心是由职工、职工利益所决定的。

    那么,职工生活的现状如何呢?这既是工人运动研究的起点,又是集体协商研究的基点。改革二十多年来,从整体、宏观和实际看,广大职工队伍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落实实现,并且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但也遇到了严峻的现实问题:从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看,由于受到激烈的经济利益的驱动,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在经济利益的分配分割上就存在合理或不尽合理或很不合理的竞争和矛盾。企业一方往往要最大限度压低、减少职工的利益,有的甚至还要不同程度

地影响、危及职工的基本、起码的利益。当前,这种现象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有企业在转制、改制过程中,相当部分职工利益受到波及、影响和冲击,尤其是单位效益不好的职工、下岗失业的职工和退休职工的经济生活和社会保障产生很大困难。二是新建的经济组织,特别是私营企业、三资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企业,往往问题更为严重,职工的合法权益所受到的影响或损害更大。广大职工对保障、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愿望非常强烈,但对处于弱势群体的职工,往往又处在无能为力、无所作为境地。职工是要求集体协商的主动者,然而往往又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集体协商正是为了广大职工的根本、切身、合法利益而必须建立、加强和发展。

    集体协商的进展和成果很重要,关键的一个原因就是阶级基础,是取决予广大职工有无强烈要求、有无成功信心和有无强大攻势,变弱者为强者。这里,围绕职工必须加强研究和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在新世纪、新形势下,对工人阶级、职工群众等概念的科学界定,对这个很难解决的历史老问题,仍需深入研究,因为这是直接牵涉到对集体协商的阶级基础作具体、全面的分析。二是研究和关注职工中的重点对象和阶层,特别要加强研究产业职工、亏损企业的职工、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下岗失业职工和退休职工,因为这是直接关系到集体协商所要解决中国当今社会中职工利益的重点、难点、主要急需解决的对象。三是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运用法律武器,自愿联合成立工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自在”向“自为”转变和发展,以成为集体协商的强大阶级基础和阶级力量。

    二、从工会方面看集体协商的突破

    应该讲,工会组织在集体协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工会的身份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集体协商的一方主体。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往往是通过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这一重要方式、途径来实现和完成的。

    尽管改革二十多年来,特别是1995年实施《劳动法》后,工会在贯彻《劳

动法》,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起了很大作用。截至200012月底,全国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已达429万家,覆盖职工约7600万人;上海市建立的企业已超过216万家,覆盖职工近200余万人。但是,职工本身是弱者,工会组织在集体协商中也往往是力不从心。从工会自身看,原因主要是由于工会性质模糊、地位不高、职能不清、素质不高、作用不大所造成的。长期计划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工会组织和工作体制还不能适应集体协商制度的推行;工会干部知识储备不足、工作经验不足也影响了集体协商工作的深入。

从形势发展要求与现实存在的问题看,要搞好集体协商,对工会组织来说,必须坚持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一方面要求工会体现阶级性、群众性、政治性、社会性、经济性等属性;另一方面要求工会是真正的工人群众组织,而决不能是官办工会、老板工会。必须坚持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使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体制和国家政治、经济、社会中占有重要位置;必须坚持工会突出维护职能,把工会工作主要放在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上,更多更好发挥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维护作用和协调作用;必须加强工会的组织体制、工作体制和工作方式的改革,加强工会干部关于集体协商的专业培训;要逐步实现企业、地区、产业多极集体协商网络,积极开展以工资协商为重点内容的集体协商:积极参与“三方协调机制”,从而推进集体协商的不断发展。

    三、从企业方面看集体协商的突破

企业的立场、态度和行为如何,直接影响到集体协商的开展和成效,

这是因为企业既是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又是集体协商的一方主体:这是因为企业是集体协商的关键,企业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主要方面。在集体协商的提出、愿望中,往往工会一方是提出的主动者、积极者,企业一方却是接受的被动者、消极者。而在集体协商的过程,企业一方应该是解决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和主导者。

在企业中,除了一小部分的国有企业因经济效益较好、法律意识强,

领导开明能因势利导,集体协商搞得好外,相当部分企业随大流、搞形式、

效果不显著;甚至有的企业以“在改制”、“生产忙”、“条件差”等种种借口对集体协商不拥护、不支持,甚至持否定态度。企业一方所存在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宏观环境的原因,因为改革、转制,特别是体制的转换、产业结构调整、政企不分,往往造成集体协商所要解决的许多问题,不是企业本身的力量所能解决的,出现了集体协商“有协商、难解决”的形式主义;有的是企业本身的原因,考虑企业利益多,考虑职工利益少,以强者欺压弱者,以企业欺压职工、工会,置职工利益不顾。据实际资料的数据统计,在劳动争议的案例中因企业的责任而违规、违法占多数。在对待和参与集体协商上,往往是“工会热,企业冷”、“工会行动快,企业行动慢”。

如何调动企业一方的积极性和解决企业一方所存在的问题呢?一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真正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和市场主体,使企业真正成为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二是企业一方必须很好地、合理地进行利益定位、公平分配分割,统筹兼顾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三者关系,确保企业与职工、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双赢”;三是重点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会和关于集体协商的建制问题,使得相当一部分企业紧张的劳动关系得到改善,职工合法权益能够得到维护。

    四、从国家方面看集体协商的突破

这是由国家的性质和职能决定的,国家能够利用自己的权力、政策

为集体协商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宏观措施;国家能够以劳动行政法规、劳动行政规章来规范集体协商,以劳动监督检查来促进集体协商的落实。

    从实际看,国家在贯彻《劳动法》,为稳定、协调、改善劳动关系,推进集体协商做了大量工作和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由于体制转变的各种原因,政企不分现象有的地方仍然很严重,劳动行政法规和劳动行政规章的制定往往不配套,及其监督检查不力,“三方协调“机制不普遍,劳动争议、集体协商、集体合同争议的调处,在劳动仲裁和法律受理方面还很不完善a

如何更好地发挥国家在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是进一步实行政企分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真正转到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轨道上来;二是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再就业工程和送温暖工程;三是加强地方和政府劳动规章的制定,加强国家、地方的劳动监督检查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力度;四是加强建立、健全“三方协调机制”,更好地推进集体协商制度的发展。

    五、从人大方面看集体协商的突破

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构,所以其对劳动立法和监督,对推进集体协商制度,是起决定和制约作用的。为此,人大必须加强劳动立法,加强劳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解决劳动立法的滞后性、矛盾性和配套性,必须加强对国家政府部门和对各个单位在劳动立法和执行方面的监督;必须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我国生效的国际劳动公约,如《确定最低工资公约》、《男女同工同酬公约》等采取必要的监督检查措施,使公约真正发生效力,并赋有实施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公约的义务,并从中国实际出发,使其与国际接轨。

    六、从政党方面看集体协商的突破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事业成功的保证。为此,必须坚持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保障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劳动、

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努力把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物质文化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特别是在基层单位,作为在企业中处于政治核心的党组织,必须充分发挥保证和监督作用,在建立和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中,对企业与工会、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和利益中,充分起好协调、调解、监督作用。各民主党派、政协,在我国推行集体协商制度这方面也要积极起好参政、监督作用。

   综上所述,关于集体协商所涉及到的各个方面、层面、要素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互相制约、互相影响、互相联动的,是一个巨大的工程,具有系统化、网络化、复杂化。但只要各方齐心协力,步调一致,下定决心,克服困难,发扬成绩,纠正问题,坚持改革,勇于实践,集体协商制度和集体协商工作必定会有新的突破、新的发展和新的成果。

  

 

——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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