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雅慧 |来源:婚姻与法(ID:hunyinyufa) 强东1元年薪?奶茶分到的可远远不止5元! 近两天,刘强东1元年薪的新闻赚足了眼球。各大段子也层出不穷。 段子一 如果奶茶结婚10年后离婚,她只能从强东那里分到5块钱。万恶的资本家!小天果然太单纯了,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段子二 两人离婚的话奶茶反而还得把她卖奶茶赚的钱分给强东啊!强东真是下了盘很大的棋!奶茶已经哭晕在厕所了! 一元年薪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让小编从婚姻法角度来给你分析下。 1、1元年薪和2600万股是怎么一回事? 我们先看下期权的概念。股票期权指的是一个公司授予其员工在一定的期限内(如10年),按照固定的期权价格购买一定份额的公司股票的权利。行使期权时,享有期权的员工只需支付期权价格,而不管当日股票的交易价是多少,就可得到期权项下的股票。 而强东获得2600万股(占京东股份的0.9%)的期权其实就是一个股权激励计划!目前市场经济中,企业往往采取“低薪酬、高期权”的 形式,留住骨干。让我们上纳斯达克看看JD的半年报:
2、股票期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工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强东所获期权虽在婚前被授予,但行权权益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获得。婚后强东需通过自己不断努力达到行权条件并行权,实质该行权权益就是“工资、奖金”的表现形式,应认定强东的期权行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法律实务又是怎么认定呢? 2009年7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婚前取得的股票期权,离婚后行权所得能否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批复》(粤高法民一复字[2009]5号),其内容如下:基本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多数意见。LF婚前取得的股票期权,是XT科技公司作为一种激励机制而赋予员工有条件地购买本企业股票的资格,并非具有确定价值的财产性权益。该期权要转化为可实际取得财产权益的股票,必须以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的积累为前提条件。在LF与SHS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LF的部分股票期权可行权并获得财产权益。虽然LF是在离婚后才行使股票期权,但无法改变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行使部分期权并获得实际财产权益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LF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通过行使股票期权获得的该部分股票财产权益,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奶茶离婚后到底可以分得多少钱? 这得分情况讨论啦! (1)强东是在与奶茶结婚前就已经对一部分期权进行行权,那该行权部分属于婚前财产。 所以小编觉得,强东真要捍卫自己财产,走的估计是与奶茶订立婚前财产协议的方式,而不是这么大费周章地走1元年薪的路!况且这条路还真行不通!此次1元年薪仅仅是京东给予强东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奶茶的婚姻无关~全国人民为奶茶操碎的心其实又是京东的一次成功炒作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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