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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可

 春天的神鹰 2015-08-14

城发改字〔2015〕75号                签发人:蒋绪智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申报2016年度以工代赈国债示范项目

建议计划的请示

 

省发改委并省以工代赈办: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上报2016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和我县实际情况,经认真调查研究,编制了我县2016年度以工代赈国债示范项目建议计划(详见附表),并报请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具体项目申报如下:

白毛坪乡白毛坪村、全村有11个村民小组、305户1428人。 稻田460亩。由于地处小言溪河畔,经常遭受洪涝灾害,损失十分严重,当地群众强烈要求修筑白毛坪片河堤,搞好田间渠系建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白毛坪片河堤渠系建设工程:该河堤全长6000米,田间道路1500米,项目总投资为77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700万元,县乡自筹70万元,该河堤建成后能够保护房屋159座800余人,一个中心小学800余人,一个变电站、文化站、敬老院等共计1130余人,保护稻田260亩,改善灌溉面积100亩。

以上项目2016年计划总投资77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700万元,县乡自筹70万元。

当否,请批示。

                        

 二O一五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以工代赈   资金计划     请示

抄报:县人民政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印

(共印20份



          城步苗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威溪安置区项目

 

 

 

 

城步苗族自治县以工代赈办

0一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论……………………………………………… 3

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背景、意义与必要性……………… 5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2

第四章  搬迁对象、搬迁任务……………………………13

第五章  搬迁方式及安置办法……………………………14

第六章  主要建设内容……………………………………14

第七章  项目建设方案……………………………………14

第八章  资金核算及筹措…………………………………15

第九章  保障措施…………………………………………16

第十章  效益分析…………………………………………18

 

 

 

 

 

 

 

 

 

第一章   总  论

一、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1、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上报2016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

2、城步苗族自治县“十三五”发展规划

3、城步苗族自治县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规划(2016—2020年)

4、有关统计数据与基础资料

二、可行性研究的范围

城步苗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威溪乡安置区项目,威溪乡漆家村、白沙村、连云村等村及全县13个乡镇生活在自然条件差、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缺乏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遭受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地方病严重威胁,亟需避险搬迁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三、研究结论

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威溪乡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研究认为尽快实施城步苗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威溪安置区项目,能彻底改善威溪乡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增加经济收入,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该项目的建成,可解决威溪乡镇3个村40户200余人的住房困难,有利于开发区域内丰富的竹山资源,加快城步竹业产业化发展,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作用。及全县13个乡镇260户1300人, 生活在自然条件差、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缺乏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遭受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地方病严重威胁,亟需避险搬迁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因此,建议批准拟建项目的建设,以利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一)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技 术 指 标

备注

1

房   屋

座/m2

300/3.9万m2

 

2

村级公路

公里

四级3公里

 

3

桥   梁

长20米, 宽10米/座

 

4

河   堤

1000米,高3米, 宽1.5米.

 

5

人畜饮水工程

1处解决300人600头大牲畜饮水困难

 

6

沼 气 池

10口

 

二)主要工程数量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路基土石方

  m3

36万m3

 

2

路基防护工程

m3

2880m3

 

4

泥结碎石路面

m2

360000m2

 

5

河   堤

m3

 4500 m3

 

 

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背景、意义与必要性

(一)地理位置及自然概况

 城步苗族自治县地处湘西南边陲,是全国5个苗族自治县之一,是邵阳市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也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湖南省湘西地区开发县。县城儒林镇距邵阳市206公里,离省会长沙432公里,东、北、西分别与本省的新宁、武冈、绥宁和通道接壤,南面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资源、龙胜两县毗邻。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城步苗族自治县。

全县现辖13个乡镇292个村(居)委会,居住有苗、汉、侗、瑶、回、满等15个民族,2014年末总人口28.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5.04万人,占总人口的57.6%。全县土地总面积264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2.5万亩,草场面积137万亩,森林面积2520万亩,水域面积12.6万亩,是个典型的“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偏远贫困山区县。威溪乡位于城步县东北边陲,距县城62公里,有15个行政村,107个村民小组,2186户,8219人。总面积83平方公里,辖内陆形狭长,南北长达40余公里。地势南高北低,南部铁顶岩海拔1817米,北部威溪水库海拔355米,东西高峰对峙,形成一条长冲。境内陆貌以山地、丘陵、岗地为主,多为石灰岩、页岩、砂岩风化发育的红壤、黄壤。威溪境内水量充沛,有大小溪流462条,汇聚成威溪河,是资水源头。有耕地面积6056亩,农作物以种植水稻为主,有山林地69264亩,其中楠竹林面积67807亩,蓄积量为580万根,是城步县主要楠竹产地。境内矿产资源丰富,铜、锰、钨、锑、硅等储量大,尤其是铜和锰集中成脉线,可开采50年以上。境内自然景观迷人,有沙角洞银杉公园、威溪湖、白沙庙等旅游景点,是旅游休闲的绝佳之地。自然人文景观主要有银杉公园、威溪湖等,古迹有安福九龟庙、白沙庙、连云庵、漆奠庙等。

由于五岭山脉和雪峰山脉交会于境内,地势南高北低,南部和东西两侧群山耸峙,最高海拔2021米,最低海拔326米,属温带大陆性山地气候。主要农作物有水稻、小麦、玉米、油类、薯类等,正常年景粮食总产量为75600吨,油料5850吨。

县境内资源丰富,具有森林、草山、水能、旅游、风电等五大资源优势。依托优势资源,开发出了奶业、竹业、水能风电四大支柱产业,旅游业也呈现出篷勃发展之势。

(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2015年,全县生产总值实现30.15亿元,财政总收入达3.2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687元。

通过“十二五”期间的扶贫开发,全县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经济实力显著增强,贫困人口稳定减少。但由于历史、地理及社会等多方面原因,全县的贫困面貌尚未根本改变,全县尚有92个村、825个村民小组、17482户5.1万人尚未脱贫,其中年人均口粮不足300公斤、年人均纯收入不到1197元的人口达4.35万人,占全县农村总人口的16.6%。部分特困村的基础设施差,生产条件、生存环境恶劣的状况依然十分严峻,还有435个村民小组不通公路,45个自然村不通高低压电,4.8万人饮水困难,2.5万人旱涝保收稻田面积不足0.5亩,还有2.5万亩低产田亟待改造。

“十三五”时期,是《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6——2020年),《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6——2020年)各项目标和任务完成的重要时期。为了加强对我县易地扶贫项目建设工作的指导,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要求和我县的扶贫开发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易地扶贫规划,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动员和组织贫困群众加快发展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三)贫困状况

按国家新标准核定2300元以下年人均纯收入为线,我县“十三五”期间还有5.1万人需要脱贫致富,扶贫任务还十分艰巨,因特殊的地理位置,城步县及为闭塞,基础设施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城步县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奶业,近年来,由于国际、国内奶业不景气,经济和农民收入受到很大影响,农民增收渠道单一,加之地理环境复杂,山区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90.6%,贫困面大,所以扶贫工作是城步县长久的工作任务,要求国家、省、市政府多给予支持、帮助,使贫困面逐年减少。
    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济总量不足,外向度不高。
    2015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完成30.15亿元,人均4687元,经济总量在全省处于中下水平。因区位因素,城步经济主要以内生产力为主,对外的依存度不高,直接对外贸易业务很小。
    2、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产业发展较缓慢。
   我县没有和外界形成高等级互通、互联,交通瓶颈极大地约束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农村道路保通率差、路面等级低,要素配置成本仍然较高。受地形地貌限制,水利工程项目施工难度大,水利基础设施老化,洪旱灾害频繁。基础设施的滞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产业的快速发展。

3、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工业化水平处于初级。

第二产业发展较为缓慢,现有的工业企业技术、设备和产品老化,工业产品竞争力不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少。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偏低,规模以上企业较少,现有工业企业中多为小企业,全县仅有500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家,年产值上亿元的规模企业仅南山乳业一家,产业集聚程度不高,区域配套协作能力弱,企业缺乏科技人才。第三产业中传统服务行业依然比重大,旅游业、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中介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不快。
    4、农村社会发展滞后,“三农”问题依然严峻
  山区民族农业贫困,使城乡居民收入、消费享有公共服务的差距仍有扩大的趋势。全县仍然有贫困人口5.1万人。农村历史债务较多,县域经济发展与工业化、城市化相脱节,缺乏活力,人才短缺,财政困难。农业生产方式落后,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比较效益差,传统产业仍占主导地位。
    5、财源单一,财政实力较弱,财政收支矛盾突出
  财源单一,以奶业为主的财源单一状况尚未改变,财政实力表现为“六低一高”:从2014年的情况来看,“六低”:一是一般预算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低;二是国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比例低;三是县级财政自给能力低;四是县本级收入占全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例低;五是人均可用财力低;六是一般预算收入占市的比例低。“一高”指财政供养与总人口比例高。财政收支差距长期居高不下,不利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加之“十二五”时期处于财政还债高峰期,财政收支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大。

6、生态压力日渐增大

全县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45%(各类流失);部分矿产资源开发缺乏科学规划,乱采滥挖现象依然存在;水资源循环节约利用率较低;

7、教育规模和质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普通高中办学规模与初中毕业生规模不相适应,中等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方向和质量与社会需求缺乏良好的匹配,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四)必要性和有利条件

1、必要性

城步苗族自治县地处崇山峻岭,地广人稀,经济十分落后,长期以来人民生活十分贫困。由于地处温带大陆性山地气候区,境内河流纵横,巫水、资水及 渠水、浔水分属长江水系和珠江水系,经常发生洪涝灾害,山洪暴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由于居住分散,地形地势十分复杂,交通、水利、人畜饮水、广播、电视、通讯等基础设施十分溥弱,人们生产生活极为不便,生活水平还处在半原始的生活状态。因此,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有利于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边远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速脱贫致富步伐,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有利条件

(1)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问题和扶贫工作高度重视。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中央确立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同时,为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决定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并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对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2)中央安排的支农投入不断增加。近年来,国家国民收入分配上进一步向“三农”倾斜,中央安排的支农投资逐年增加。“十三五”期间将继续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同时,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整合政府支农投资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创造了条件。

(3)丰富的草山草坡资源和旅游资源,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提供了资源保障。全县竹山竹坡面积137万亩,其中万亩以上连片竹山十几处,计61万亩,目前只开发了威溪竹山18万亩,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旅游资源丰富,南山牧场高山台地草原风光闻名省内外,南山风景名胜区被评为省级风景名胜区,神秘的两江峡谷自然风貌、原始的十万古田苔地自然生态、神奇的白云洞溶洞奇观和烟波浩渺的白云湖千岛湖风景,都具有极大的开发前景。

(4)“十三五”期间开展了易地移民扶贫工作,取得了初步成功,积累了一定的移民搬迁经验。2010年成立了县易地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了《城步苗族自治县易地移民扶贫安置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出台了一系列易地移民扶贫安置优惠政策,为易地移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有力的支持。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群众自愿、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调动搬迁群众自力更生、自建家园的积极性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以安居、通水、通路、通电、广播电视、教育、卫生、能源工程的新建和改建为重点,改善贫困人口居住、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提高易地搬迁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生产劳动技能,集中精力、集中财力抓好迁入地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经济落后状况,真正让易地搬迁人群“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达到有房住、有水喝、有粮吃、能上学、能就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帮助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致富

(二)基本方针和原则
1、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3、坚持群众自愿,政府引导搬迁的原则;

4、坚持统筹规划,分期分批实施的原则;

5、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使贫困地区走上脱贫致富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道路;
    6、坚持综合开发,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的原则;
    7、坚持国家投入的带动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8、坚持国家扶持与自立更生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意识;
    9、坚持整村推进的原则,进行投资的整合,解决单块资金不足问题,发挥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率。

第四章  搬迁对象、搬迁任务

(一)搬迁对象

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主要包括:

1、生活在自然条件差、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缺乏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2、生活在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亟需搬迁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3、遭受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地方病严重威胁,亟需避险搬迁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二)搬迁任务

2016年计划搬迁300户1500余人,主要安排全县13个乡镇260户1300人,在威溪乡白沙村集中安置40户200余人。这300户1500余人长期居住在高寒山区,交通不便,自然条件极差,生产生活极为不便,经济发展十分落后。且都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解善生产生活条件,更好的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第五章  搬迁方式及安置办法

采取整体搬迁、全县13个乡镇面上搬迁相结合的办法,根据群众自愿原则,漆家村、连云村、白沙村地质灾害易发区住户集中搬迁到白沙村安置点,实现避险搬迁,进一步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

第六章  主要建设内容

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搬迁或新建住房300座,修建白沙村主要村道3公里,修建桥梁长20米,宽10米/座。修建河堤2000米,解决300人/600头大牲畜饮水困难;修建沼气池10口 。

第七章  项目建设方案

威溪乡漆家村、连云村、白沙村等村落易地扶贫搬迁户,集中安置到白沙村安置点,房屋设计风格根据威溪乡白沙村安置点实际情况确定,房屋建设面积按130平方米/户左右,项目区域内架通程控电话、高压线路,硬化村道3公里,修建河堤2000米,解决300人/600头大牲畜饮水困难。拟建道路项目按交通部四级公路进行建设,主要技术指标为:

1、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

2、平曲线最小半径:15米

3、最大纵坡:9%

4、路基宽度为6.5米,路面宽度为4.5米,路面结构类型为泥结碎石路面

5、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I

主要工程数量:

1、路基土石方:36立方

2、路基防护工程:2880立方

3、泥结碎石路面:360000立方

4、修建河堤:4500立方

第八章  资金核算及筹措

(一)投资规模:

根据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投资标准和我县的实际情况,我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

(二)资金筹措:

1、中央专项安排易地扶贫搬迁投资900万元;

2、县财政配套90万元。

3、搬迁群众自筹2010万元。

4、其它配套建设项目由县交通、水利、移民、扶贫资金进行解决。

第九章  保障措施

(一)成立了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杨映林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吴跃中任办公室主任,发改局局长、民政局局长、扶贫办主任、交通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建设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林业局局长、水利局局长、规划局局长、卫生局局长、审计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发改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乡镇各自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由乡主要领导任组长,从有关业务部门抽调业务精干的人员参加组成领导小组,专人、专项目对项目建设进行管理,做到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扎扎实实把工作做好。

(二)研究出台了《城步苗族自治县易地移民扶贫安置工作暂行办法》,就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并为易地移民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1、各搬迁户原有生产资料(含山林、经济林、田土、自留地、宅基地等)搬迁后的权属不变,并享有与本村组不搬迁的村民同等的各项政策待遇和应承担的义务;

2、国土、建设、房产部门等对搬迁安置中所涉及的一切行政性、事业性、服务性收费予以优惠;

3、对安置的搬迁出售或搬迁户其旧房等应交纳的费用,有关部门予以减半征收;

4、对安置的搬迁户,要保障水电全部开通;

5、安置的搬迁户从事二、三产业的,工商部门在三年内免收工商管理费;

6、安置的搬迁户从事竹业的,有关部门应给予帮助;

(三)充分发挥搬迁户自力更生精神,调动搬迁群众自建家园的积极性,鼓励和吸引搬迁群众积极参加工程建设,建设美丽新家园,创造美好新生活。

(四)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保障搬迁户安置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涉及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住房、产业结构、劳动力培训、生态建设等方面建设内容。中央补助的易地扶贫专项资金只能满足群众最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涉及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后续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等问题,需要其它相关资金的支持。我们在实施过程中,要按照中央关于积极整合政府支农资金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中央支农投资渠道,以安置点为载体,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引导扶贫、交通、民政、国土、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等建设资金统筹使用,发挥整体效益,共同促进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同时,还要以政府投资为引导,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吸引社会投资开发安置区资源,促进奶业、旅游业、延季蔬菜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帮助搬迁群众脱贫致富。(五)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易地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方案;

(六)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坚持专款专用,专户储存,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项目工程顺利实施。

第十章  效益分析

1、有利于促进全县竹业产业化的发展,进一步加快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生态保护,提高就业率,增加财政收入。

2、解决全县300户1500余人的住房困难,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奶牛、延季蔬菜的规模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3、该项目的建成有利于加强民族间群众的交流交往,促进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实现民族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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