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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宋『弦索赚曲』谈北曲的使用弦索解疑

 昆曲及文史小站 2015-08-16
从南宋『弦索赚曲』谈北曲的使用弦索解疑

一、南宋于民间已流行以遍布弦索伴奏唱时行赚曲

南宋吴自牧《梦粱录》内,于卷二十『妓乐』章指出:

『今士庶多以从省,筵会或社会,皆用融和坊、新街及下瓦子等处散乐家,女童装末,加以弦索赚曲,祗应而已。』

文中指出的『士庶』,即指的士大夫及小民,而在『筵会』或『社会』时,都用『散乐家』的『弦索赚曲』。如此一看,南宋民间不管是各种请客或是祭赛的社事及集会时,都流行『弦索赚曲』,亦见在南宋已全面有弦索遍用于民间,不像今人考据皆全都失察南宋《梦粱录》的记载,而于多认为弦索到了明朝才出现『弦索』或『弦索调』的用弦索伴奏来演唱用来唱北曲,而以致于考证皆失实。像是钱南扬《戏文概论》里,即举后出的清代叶梦珠《阅世篇》:『昔兵未起时,中州诸王府,乐府造弦索』,持此种论调。按,此说法实非正史,明太祖封诸王,必赐杂剧本子及乐工,这些杂剧本子依明太祖皇室的弦索北曲唱腔传布于诸王府,故叶梦得的中州诸王府造弦索,以周诚斋此位亲王的北曲杂剧的乐府传唱一时,而传闻失实的臆说,而后人又未考实而照抄,岂不一误再误。

二、元杂剧乐团偶用弦索,非主流

元杂剧演出时使用的伴奏乐队的规模,在中土无直接文献的纪录。反而见于越南相当于明代成化15年(1479)的汉文的《大越史记全书》里,记录了元朝侵略越南之战失败,而被越南所掳获的元军里,就有一团劳军的元朝戏班,在『本纪』卷之七『陈纪』裕宗皇帝大治壬寅五年,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记载着:

『春正月,令王侯公主家献诸杂戏,帝阅定其优者赏之。先是,破唆都时,获优人李元吉,善歌,诸势家少年婢子从习北唱。元吉作古传戏,有西方王母献蟠桃等传。其戏有官人、朱子、旦娘、拘奴等号,凡十二人,着锦袍绣衣,击鼓吹箫,弹琴抚掌,闹以檀槽,更出入为戏,感人令悲则悲,令欢则欢。我国有古传戏始此。』

是文献上首次形容了元杂剧演出时的乐队情况:『击鼓吹箫,弹琴抚掌,闹以檀槽』。有吹奏乐器的『箫』及弹拨乐器弦索的『琴』(笔者按,此『琴』非指中土的古琴,而是指弹拨乐器如琵琶等)。而在中土间接的文献或出土的壁画等,使用到琵琶等弹拨乐器弦索于元杂剧演出中的伴奏的例子不多,多只有如学界一般所考的有笛,有鼓,有板。像1957年刘念兹〈元杂剧演出形式的几点初步看法〉(《戏曲研究》第2期)即作如此看法,但指出到了元后期或明初,则有了弦乐器。而后来廖奔《宋元戏曲文物与民俗》(文化艺术出版社,1989)一书里,指出在山西运城元代墓葬的戏曲壁画有一半臂乐人怀抱弦乐器琵琶弹拨,而推断『至少在元代中期,杂剧中又加了弦乐器伴奏。』在其前,台湾的曾永义于1985年〈有关元人杂剧搬演的四个问题〉(原载《中外文学》第十三卷第二期,后收入其《诗歌与戏曲》,联经,1988)以加入弦索是明代中叶以后的事,而且猜是『洪武间中州藩王府的乐工参合北方民歌和边疆音乐而创造出来的』,不晓所谓弦索,主要是演奏北曲时以弦索,因而加上了许多的弦索特殊奏法,使原先固定的北曲同一曲牌的唱腔有所增饰或改易一些旋律而已,不是弦索竟有新奏唱之腔,而且所谓『参合北方民歌和边疆音乐而创造出来的』竟成了小说家语了。而且,其论证使到清代叶梦珠《阅世篇》及徐大椿《乐府新声》的清人想法当成证据之一,以证元人用弦索伴奏也是用在散曲中,显古今文献不可不别而混为一,而其以忠都秀作场壁画里只出现鼓、笛、板等,认为元杂剧以吹奏乐器伴奏为主,如吾人以下所述是也。按,吾人认为,一个杂剧表演的剧团,其实,除必要的角色,如在越南的李元吉的剧团,有十二人,不是十二角色,因为,依文义,此十二人是包括了『击鼓吹箫,弹琴抚掌,闹以檀槽』的演奏人员。

而像刘致中先生于〈中国古代戏班进入越南考〉(《文学遗产》,2000年第4期,并载于《明清戏曲考论》,台北:国家出版社,2009)失看文义,而把李元吉剧团此十二人全当作十二位演员,而附会到『《元刋杂剧三十种》中,角色名目恰为十二人:正旦、旦、外旦、小旦、老旦、正末、末、外末、外、小末、净、外净。』殆未必是如此。按,李元吉剧团十二人,包括上场及演奏至多十二人,而表演一剧,如剧中角色多时,某些演奏人员即扮临时演员上场,自由调度,而不是谓,此剧团即十二脚色。刘致中因未读全文章,而径下断语而误。

而一元杂剧的剧团,其团员里,有人会琵琶时,就加入琵琶,没有谁规定一个剧团的伴奏必得是什么乐器,又没有官方的硬性规定,本可自由伸缩,只不过,依文献及考古所见,用到琵琶等弦乐器弦索较少而已。而可以谓,弦索不是元杂剧的主流伴奏乐器。

三、元代的散曲亦如南宋『弦索赚曲』,而乃弦索北曲

南宋的民间,使用了『弦索赚曲』,是因『多以从省』,即既不能演出宋杂剧,花费如此多之下,为了节省开支,于是找散乐家唱唱『弦索赚曲』于『筵会或社会』中,这是南宋的习俗。此一习俗,易了朝代,到了元朝,人心亦同,其事理必似。到了元朝,民间,难道就不会『多以从省』,即既不能演出元杂剧,花费如此多之下,为了节省开支,于是找散乐家唱唱弦索北曲于『筵会或社会』等场合吗?

实际上,像元末的《青楼记》里记载陈婆惜『善谈唱,……在弦索中,能弹唱鞑靼曲者,南北十人而已。』能用弦索弹唱蒙古曲的,中国南北全地只十人,即指从事于『弦索』的从事艺人大过于此数了。故曾永义如要证明元人用弦索伴奏也是用在散曲里,证据应从此处来,而不应牵托到清徐大椿的臆想之辞:『北曲如董之西厢记,仅可以入弦索』去。而像弦索,也含有『筝』,一如《太平乐府》里无名氏〈拘刷行院〉里的『有玉箫不会品,有银筝不会拨』。

四、明初的弦索北曲

顾起元在《客座赘语》卷九『戏剧』:

『南都万历以前,公侯与缙绅及富家,凡有燕会,小集多用散乐,或三、四人,或多人。唱大套北曲,乐器用筝、蓁、琵琶、三弦、拍板。若大席,则用教坊打院本,乃北曲四大套者,中间错以撮垫圈、观音舞,或百丈旗后乃变而尽用南唱。歌者只用一小拍板,或以扇子代之,间有用鼓板者。今则吴人益以洞箫及月琴,益为凄惨,听者殆欲堕泪矣。大会则用南戏,其始止二腔,一为弋阳,一为海盐”。』

比对一下:

南宋:『今士庶多以从省,筵会或社会,皆用融和坊、新街及下瓦子等处散乐家,女童装末,加以弦索赚曲,祗应而已。』(《梦粱录》卷二十『妓乐』章)

明代中期:
『南都万历以前,公侯与缙绅及富家,凡有燕会,小集多用散乐,或三、四人,或多人。唱大套北曲,乐器用筝、蓁、琵琶、三弦、拍板。若大席,则用教坊打院本,乃北曲四大套者,中间错以撮垫圈、观音舞,或百丈旗,或跳队子。』(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九『戏剧』)

时代相距数百年的中国南宋及明代中叶,于民间,都是于南宋『筵会或社会』或明代中叶的『燕会』的『小集』,而于南宋的『士庶』或明代中叶的『公侯与缙绅及富家』,南宋找『散乐家』,而明代中叶的『散乐』来用,南末以『女童装末,加以弦索赚曲』,而明代中叶是『小集多用散乐,或三、四人,或多人。唱大套北曲,乐器用筝、蓁、琵琶、三弦、拍板。』见此小集用的散乐,唱北曲时即是弦索乐器的『用筝、蓁、琵琶、三弦』再加敲击乐器的『拍板』以敲打节奏。此即是在明初到万历年前,民间的『弦索』唱北曲的散套,不论是元杂剧里抽出的剧套或是元曲散套。其实这些惯唱的散套,可见于德十二年(1517)戴贤刻本《盛世新声》此一朝廷教坊所编的元明以北曲剧套及散套及小令为主的选集,也收有少数南曲的戏文的北套等等,即可概观顾起元《客座赘语》里述及的演唱内容。

这些明初到万历年以前,民间所唱的『弦索』北曲,当然不必是清代叶梦珠《阅世篇》所说的『昔兵未起时,中州诸王府,乐府造弦索,渐流江南,其音繁促凄紧,听之哀荡,士大夫雅尚之。』按,所谓中州诸王府,实指『中州』周诚斋的乐府盛行一时,而是北曲杂剧于明代的最后辉煌,一时向风,而周诚斋的杂剧又非以弦索伴奏,故所谓的『弦索』北曲,唱北曲散套或剧套于『小集』上,乃是以弦索乐器伴奏唱北曲,简化北曲杂剧的伴奏乐器,一如南宋时士庶家,『多以从省』之下只用弦索伴奏唱北曲而已。和叶梦珠《阅世篇》的中州诸王府实北曲的尚盛于明初和诸王府在中国各地居戏剧提倡领先的地位,在明初受压仰的戏曲发展状况及富庶尚未到隆庆、万历到达巅峰的情况下,对北曲杂剧及散乐演唱的领头羊之功。北曲自有声律,不需什么人去『造』,但因北曲到明初以来宫调渐失而自由移易,一如《猥谈》一书所言,故众多唱法流行,中州诸王府的乐工的唱法因为算是『官腔』,被视为可以袭其唱法以为正统而已。

五、结语:兼小谈南腔北唱的弦索南曲

明代又有以弦索唱南曲。按,昔人研究此方面,因不明白南曲于宋代温州南戏时是依南宋燕乐二十八调,而且南戏实出于赚词的戏剧化,而赚词以其七声音阶的燕乐二十八调属性,可以用『弦索』唱『赚词』。而到了明代,初有明太祖时乐工改南曲《琵琶记》为弦索唱,此时,上了弦索就用了七声音阶,一如南宋南戏,时尚不逆耳。而到了海盐腔的五声音阶兴起后,于是前之以七声音阶弦索的旧腔一律成新腔,而在明人记载里,哪些明代南曲散套或戏文仍可以上弦索,必须从遗存的角度去理解,不然,哪有同一曲牌名,偏偏只有《拜月亭》可以全数上弦索,其他同样曲牌名,依腔填词的南北曲形态的同旋律的唱腔却不可以上弦索。故所谓明人文献里谈的哪些南曲的散套或剧曲等可以上弦索,即指,七声音阶的以弦索伴唱的老唱腔尚遗存也。如是而已,初无深意。吾人于另一析之。(刘有恒,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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