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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预付卡使用风险消费者要学会“三问”

 马敬坡 2015-08-17

 

中国消费者报  2015-08-14 13:04:15

    ■本报记者 王照重

    伴随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预付款式消费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多用途或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作为一种支付工具,在餐饮、娱乐、美容美发等行业已被广泛使用。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主任石建国告诉记者,现实生活中,预付卡在方便消费、价格优惠的同时,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少烦恼。2015年以来,该中心共受理预付卡方面的咨询、投诉来电2935件,占总受理量的4.85%,反映的均属单用途预付卡问题。消费者主要反映的问题有:随意限制使用,个别经营者自行设定预付卡使用门槛,限制消费者正常消费;擅自终止服务,个别经营者在发放大量预付卡后“失联”

 根据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多用途商业预付卡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单用途预付卡由商务部门监管。

为强化多部门分工协作、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青岛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提醒消费者在选用单用途预付卡时学会“三问”。

    一问商家是否完成发卡备案?

    消费者在选用单用途预付卡时,可以拨打商务部门热线电话,咨询该发卡商家是否需要备案、是否已经备案;也可以登录商务部门网站自行查询。

    二问商家如何保障资金安全?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确定一个商业银行账户作为资金存管账户,并与存管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资金存管协议应规定存管银行对发卡企业资金存管比例进行监督,对超额调用存管资金的指令予以拒绝,并按照备案机关要求提供发卡企业资金存缴情况。对于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消费者应当在办卡前了解发卡商家是否按照规定存管资金。

对于个体户或自然人发行的预付卡,消费者更应当真切了解预付资金的存管去向以及资金安全保障措施等问题。

    三问出现纠纷如何处置?

    因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职能管辖范围,为畅通维权渠道,建议消费者以合同文书的方式,与商家约定出现预付卡纠纷后的处置途径:可以明确依据合同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也可以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向商务部门热线投诉举报,还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等。

    过得了“三问”,消费安全度提升;过不了“三问”,资金风险增大,消费者应当谨慎消费。对于预收款方式消费纠纷投诉,工商部门将依据《消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赋予的法定职责,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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