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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 取用神补充

 Wang海 2015-08-24

取用神总则:

 

官杀有根论官杀,官杀无根论月令,月令无用论财食。

一、  官杀为先

  官杀为先,是指月令外官杀先为先,先处置好官杀。

  月令外官杀有根,方能为先.官有根气取官为用神,杀有根取杀为相神或忌神.

  月令外杀神有根气,寻月令用神对杀制化,制化后杀为相神.

  若月令无用神制化杀神,就到月令外去寻制化杀神,制化后杀神为忌神.

  若月令内外对杀神无制,那杀为忌神无制化,无论月令取何格都以败用神.

  月令外官杀虽现,但官杀无根气,官杀可以弃之不管,以月令取用神为主.

 

二、月令为主

1、月令透干旺者为用神

2、月令会合者为用神

3、月令透干生但生本气(月令外生月令本气),以本气为用神

4、月令皆不透,以本气为用神

5、若月令有财官印,以重者取用神(月令内以旺者为用神,官杀无优先权)。如:癸日生寅月,寅中戊丙甲,戊为官,丙为财,甲为伤。因本气甲旺取伤官用神,并不取官用神。

三、官杀为用神或为相神 

  官杀有根气,以官杀为用神,月令先为相神;若官杀无气,月令为用神,官杀先为相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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