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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构(一)

 大漠胡杨968 2015-08-24

运用叙事心理治疗的咨询师需要对当事人带来的问题进行解构。请注意,是解构,不是结构。当事人的问题本身是具有一定结构的。所谓心理问题,毛病就出在这个“叙事结构”上。结构本身不是问题,但是一旦这个结构被僵化了,问题就出现了。作为一个普通的人,我偶尔讲述自己的“我的自卑”之类的故事,这本来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如果这个关于“自己是一个自卑者”的故事被内化了,成了来访者自我认同的一个核心部分——也就是说这个自卑的故事结构被僵化为个人自我意识的基本结构——那么其它的生活故事都会以这个叙事结构为蓝本,这时我们会发现,我这个“人”就开始有“问题”了。在我的生活经验中,所有与这个自卑的故事不相符合的各种具体的经历都会被过滤掉,甚至完全不能被我所体验到,这样以来我的个人精神生活就会越来越狭隘,最后就会走进死胡同。生活的境界狭隘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对“我”形成严重的困扰,我会觉得整个世界都笼罩在“自卑”的阴云下面,很多事情就不能做,不敢做,生活停滞不前,精神上感觉走投无路。这时,我就可能需要寻求心理治疗的帮助了。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会遭遇各种实际的困苦和灾难,这当然不能完全归结为叙事结构这一个因素在起作用。祥林嫂在丈夫死后被迫改嫁,成为“不洁净”的女人,承受着封建社会的歧视,承受着心灵挣扎的煎熬。后来丈夫又死了,而且唯一的儿子阿毛也被狼叼走了。她所经历的不仅是切肤之痛,而且是心灵最深处的创伤和撕裂。祥林嫂反复不停地逢人便说同样的几句话,这种叙事的作用正好强化了她对伤痛事件的专注,使她完全沉耽于刻骨铭心的痛苦体验。而她的精神生活的流动几乎完全停滞,心理的时间已经凝固、僵化,生活中再没有别的任何希望或可能,她最终走向死亡的悲剧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了。她已经失去了心灵康复的内在力量。我们不可以说,只要她能够改变自己的观察视角和叙事的结构,痛苦就能够完全化解。我们可以切实地感受到,即使在这样艰难无助、近乎绝望的情况下,祥林嫂仍然在努力挣扎着,试图修补自己精神世界的裂痕和漏洞。对于灵魂有无的疑惑和追问,成为她的人生故事如何结局的关键或枢纽:如果人死后没有灵魂,她就无法见到自己的儿子;如果人死后还有灵魂,有地狱,那么阎王会不会真的要把她的身体分成两半,分别交给她的两个丈夫?我们不知道,祥林嫂所盼望究竟是哪一种情形?或许在两种情形中她是翻来覆去地比较而不能取舍?

无论如何,叙事都是个人精神创痛得以救治和疗愈的必经途径。鲁迅写《祝福》,主要是揭露封建文化的意识形态对于老百姓精神生活的压迫和限制。祥林嫂的故事告诉人们,除了这样一个生活故事之外,还存在很多别的生活样式的可能。我们每个人不要像祥林嫂那样,蒙昧地把特定形态的封建文化的叙事内化为自己的人格结构,从而失去创造性生存的能力。鲁迅的批判矛头指向是积重难返的“吃人”的封建文化和它所维护的社会制度及其知识结构。

在文化批判的领域,建构主义是富有批判精神的一把利刃。

建构主义是关于知识的一种后现代主义理论。建构主义的基本假设认为学习者并非是一张“白板”或者一只“空杯子”,等着外在知识的灌输,而是认为学习者已经具备了大量的知识,而且不仅仅是关于事实的知识,而是具有内在结构的知识体系。学习新知识必然要建立在旧有的知识结构之上,要和原来的知识整合一体。也就是说,知识是不可能像一个固体的物品一样从一个人传递到另一个人,而是首先要被打散,以某些信息形式出现(比如文本、话语、艺术等),然后被学习者所理解(从他们本人的知识结构出发来进行意义的阐释),然后形成学习者的个人知识,而这种个人化的知识已经不再是原来的客观、外在的知识形态。

建构主义至少有五种具体的形式:皮亚杰的个人建构论;乔治·凯利的建构主义心理学;恩斯特·凡·格拉泽的激进建构主义;琼·所罗门、弗里德里克·斯代尔和格根的社会建构论;维果茨基的社会文化建构主义。这些形式之间有共同点,也有差别。所以当我们讨论建构主义的时候,应该尽量明晰自己的术语定义,以免概念混淆。

目前,社会建构论主要有两层含义:(1)泛指一类立场,认为我们人对现实的理解不是客观的一一对应,而是个人或者社会通过语言建构起来的,在这个过程中,语言会改变、筛选和转化我们的体验;(2)专指某些个人或者学术主体主动的通过各种方法诠释体验,强调个人的能动性。社会建构主义则认为人降生到这个世界,同时就进入了一个社会,从这一刻起就不可避免地要靠这个社会母体特别是语言这个文化载体来诠释自己的体验。所以社会生活不仅仅决定人可能有什么样的体验,而且决定这些体验如何被解读。

与传统的实证主义心理学相对照,社会建构主义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首先,它是反本质主义的。它不相信内在的心理本质的存在,比如“人格”、“认知”或者“情感”;其次,它是反实在论的。它不相信有一个可以直接感知的“纯粹客观的实在”、“外在的”存在。社会建构主义者并不主张否认现实的存在。他们只是认为“现实”是社会建构的结果。然而,目前在社会建构论内部对这个问题也有不同的理解方式,不同的理论立场;第三,社会建构主义认为任何一种知识都存在时代和文化的局限性,因而试图超越文化和时代去解释现象是不可能的。任何一种宏大话语或追求普遍性的理论都不可能找到合理性的基础。每种理论都应该澄清其立场和本土文化的视角;第四,“我们理解世界的方式不是来自客观实在,而是来自他人,古往今来皆是如此”。语言对于如何理解世界不是无关紧要的东西,而是最关键的东西。第五,语言被视为具有构成作用的东西,不仅仅具有描述功能;第六,社会建构主义关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社会活动,反对通过分析个体的或者社会现象的结构所做出的批判;最后,社会建构主义关注过程,不关注静态的实在,比如心理学的人格特质。根据伯尔的观点“知识不能看成是一个人拥有‘或者没有拥有’的东西,而是人们在一起做出来的东西。”

大多数的社会建构主义者的研究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假设:

1、极度怀疑世界“本来如此”的说法;

2、认为知识因历史、社会和文化的不同而不同;

3、认为知识在根本上不是由经验的有效性决定,而是由社会活动维系;

4、对现象的描述和解释永远不可能是“中立的”而是一种维持某些样式排斥别的样式的社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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