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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雷鸣:大传统和小传统概念的反思(1)

 良贵村倌 2015-08-27

 大传统和小传统概念的反思

——大小传统概念的时间意义及其应用

摘要作为一种理论框架,“大传统”和“小传统”这对概念不但具备文化的横向分层含义,也包含纵向的文化传承的时间意义。然而,学界对大小传统概念的理解和运用多集中于前者,而对其本身存在的历史维度缺少注意。文章介绍了大小传统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分析了大小传统概念的时间性,并在此基础上把它们与一些相近概念进行区分,对较多存在的大小传统概念的误用问题进行了反思。

关键词传统;大传统;小传统

 

 

20世纪50年代,大传统和小传统概念发源于墨西哥乡民社会的研究,它产生以来流行甚广,波及人类学、社会学、史学、哲学、法学及文学等等诸人文社会学科。因为中国的传统文化客观上存在着经典和民间的区别,所以对中国文化的研究,无论是宏观研究还是微观研究,我们都应当进行文化的层次分析[1]。作为一种文化分层的概念,大传统和小传统理论对一些具体问题的分析具有较强的启示意义。然而,学者们对大小传统概念的思考多集中于横向的文化分层含义,对其本身存在的纵向历史维度缺少注意。由于不能全面地把握大小传统概念,一些具体的研究实际上误用了大小传统概念,文章将对这一系列问题进行思考。

一、大传统和小传统概念的提出及其发展

大传统(great tradition)和小传统(little tradition)概念是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雷德菲尔德(Robert Redfield)在研究墨西哥乡村地区时提出的。他认为,“在一个文明中,存在着一个具有思考性的少数人的大传统和一般而言不属思考型的多数人的小传统。大传统存在于学校或教堂的有教养的人中,而小传统是处于其外的,存在于不用书写文字的乡村社区生活中。哲学家、神学家、文学家的传统是一个在意识上的培养的传统,并输送下去。而最大部分人民所属的小传统被认为是被赋予的,不用仔细推敲的或被认为要提炼和润色的文化。”[2](P.70)

雷氏在建立大小传统的理论时参考了中国的经验,因此这种分别自然也较能说明中国的文化传统。[3](p.395)在古代中国,作为大传统的“礼乐”实有民间的来源,故孔子云:“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①同时,古人又云“礼失求诸野”,意思是说大传统形成之后会渗透到农村小传统中去,并在其中得到长久延存。人类学者在研究中国的社会和文化时,重视这种大小传统之间的区别和互动,并不断结合具体研究对象发展着大小传统理论。

费孝通从汉字特性的角度论述了中国传统社会大小传统区分明显的原因,以及两者之间勾连的中介。②他强调,由于中国文化是多层次性的,仅仅通过对农村社区的田野观察不足以把握高层次的文化问题,也难以“概括”中国或中国文化。[1]李亦园以大小传统理论为基础,提出了 “三层次均衡和谐”的理论模型③。他认为,三层次均衡和谐系统在纵的形式上勾连了中国文化中大传统和小传统两部分。④李亦园实际上是以大小传统理论为切入点,以图通过抓住两个传统之间的共性或相通之处,来把握中国文化的特性。在分析过程中,他以士绅文化代表大传统,民间文化代表小传统。[4](p.148)然而,当传统社会转向现代社会,传统的士绅文化或士大夫文化受到冲击破坏的时候,这样一个分析框架是否还能涵括中国实际呢?尚需要做进一步探讨。庄孔韶在《银翅》中论述了高层文化和基层文化的历史性传递与关联,强调应对在田野调查中“反向”发现的古代思想、礼制予以重视。⑤他引入大小传统理论,论述高层和基层文化的关系,提出了“文化反观法”这一特别适用于以田野工作为重心的中国人类学的方法论和具体方法。[5] (p.103-170)庄孔韶对大小传统概念的讨论虽然谈到要在“历史性传递”中“关联”文化的不同层次,但他把分析的重心放到了大小传统的横向分层上,也没有对大小传统概念的时间性做进一步分析。

总而言之,以往关于大小传统的研究或应用的侧重点都放在了文化的横向分层上,或者说放在了不同文化层面的区别和互动上。仅仅从横向分层的角度讨论大小传统,便不能把它与许多相近但不同的基本概念区分开来,甚至学界常常把它们等同起来,这些基本概念包括精英文化-大众文化、雅文化-俗文化、上层文化-下层文化等等。然而,这里所列举的都是我们进行文化研究的关键词,倘若不能釐清这些基本概念,我们运用它们所进行的各种分析和解释可能会有偏差。因此,反思大小传统概念并与相关概念进行区别显得十分必要。

二、大小传统概念的时间性

(一)传统:活着的历史

无论是“大传统”(great tradition),还是“小传统”(little tradition),它们都是“传统”的不同层面。因此,对大小传统概念的反思可由“传统” (tradition)这一基本概念开始。关于“传统”的内涵学界并无统一定识,这里对“传统”概念的探讨只是想抓住传统的某一基本特征。

按照汉语字面理解,“传”意指传承或交接,“统”是指事物之间的贯穿统合。因此“传统”就是“传而统之”,表示历史上传下来的系统性内容。在《辞海》中,“传统”(Tradition)被解释为“历史上流传下来的习惯力量,存在于制度、思想、文化、道德等各个领域。”[6]另外,“传统”一词的拉丁文对应词traditum,以及英文对应词tradition,其基本含义都是指从过去延传到现在的事物。可见,从词源上来说,无论中西,“传统”一词都包含有纵的层面,即历史性。

英国学者亚·莫·卡尔—桑德斯认为,“所谓传统就是储存,储存就是这样积累起来的,过去世世代代的知识传到现在这一代,经过某种程度的修改再传给后代……”[7](p.91)日本学者务台理作认为,“传统,是指一定的社会或民族,在一定的文化领域(如文学宗教等)中,由过去所形成的东西,以比较长的历史生命为人所继承下来的事情而言。”[8](p.122]费孝通认为,“传统是指从前辈继承下来的遗产,这应当是属于昔日的东西。但是今日既然还为人们所使用,那是因为它还能满足人们今日的需要,发生着作用,所以它曾属于昔一已属于今,成了今中之昔,至今还活着的昔,活着的历史。”[1]西方第一部全面系统地探讨“传统”概念的力作,是由美国社会学家爱德华·希尔斯(Edward Shils)所著的《论传统》(《Tradition》)一书。书中对传统概念的理解包括三个要点:其一,传统是人们代代相传的事物;其二,相传的事物具有内在的同一性;其三,传统具有持续性。[9](p.15-21)在解释传统的“持续性”时,希尔斯论述说,“一种范型要被延传和继承多长时间,才能作为一个持续的实体被看作是传统呢?如果一种信仰在形成之后立刻被摒弃,如果其创始人或倡导者提出或身体力行这种信仰,但却没有人接受它,那么它就显然不是传统,如果一种信仰或惯例‘流行’了起来,然而仅存活了很短的时间,那么,它也不能成为传统,虽然在其核心部分包含了作为传统本质的延传范型,即从倡导者到接收者这样的过程。它至少要持续三代人——无论长短——才能成为传统。”[9](p.19-20)

显见,关于传统的种种解释都突出了传统的历史性,即,传统是在过去形成的,经历了一定的延续和积累。关于延续和积累,多包含如下关键词:“代代相传”或“世代相传”。特别是希尔斯明确指出,“传统”至少应经历两次延传,即需要三代人的共同延续和积累。毕竟,一件事物若不能延存,即便存在时如日中天,也不能被称之为“传统”,正如我们不好说纳粹是德国的传统。所以费先生也说,传统应是“至今还活着的昔,活着的历史”。 [1]

“大传统”和“小传统”作为“传统”的两个类别或层面,自然也是积累和延续的结果,它们各自具有自己的延传过程。刚兴起的新事物,尤其是采借其他文化而产生的新事物,我们不能武断地把它们归类为大传统或者小传统,因为它们是否具有持续的生命力而获得延传还没有被历史所证明。作为“活着的历史”的两个层面,大传统和小传统正是在历史的选择中得以延传的。

(二)大小传统:乡民社会的出身

人类学的研究对象经历了由学科初期的简单部落社会,逐渐向复杂文明社会过渡,再向现代社会扩展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人类学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不断获得更新。在简单部落社会产生的经典理论方法,如全貌式的民族志考察和功能主义的分析等颇具解释力,但面对乡民社会或“复杂文明社会”时则显得陈旧过时,因为复杂文明社会具有文字、历史和阶层分化等等,这些都是简单部落社会研究中不曾遇到的新情况,必须产生新的理论方法应对这些新问题,其中大小传统理论就是人类学研究对象由简单的“原始或部落社会”(primitive or tribal society)向有文字的复杂文明社会过渡的过程中提出的一种新的分析性框架。[3](p.480-481)同时,处于迅速变迁和频繁交流中的现代社会比所谓的“复杂文明社会”更为复杂,把适用于乡民社会的一些理论方法拿到现代工业社会或后工业社会来应用时往往会觉得捉襟见肘。总而言之,学术研究理论方法的发展及其应用与研究对象的变化密切相关,我们面对不同的研究对象时应采用合适的理论和方法,以求做到对症下药。

人类学研究的关键词是“文化”,如果从文化(层次)的角度区分上述的三类社会,则似乎大体上可以认为:第一,简单部落社会的文化是一体的。简单部落社会缺少分化,亦不存在文字的累积,其文化体现于普通的日常生活中为人们所共享。第二,传统乡民社会的文化一般是两半的。作为所谓“复杂文明社会”,传统的乡民社会具有分化的阶层、城乡的区别和文字的专享等,传统乡民社会的文化常常被已有的研究分作两个层次或类型,具体表述术语如“大传统和小传统”、“上层文化和下层文化”等。第三,现代社会的文化是动态和多元的。以当今中国为例,社会文化存在着迅速的变迁以及与外围文化的交流互动,有学者生动概括为“众神狂欢”[10]或“复调文化”[11]等。下文还将具体分析当今中国的文化形貌,兹不细述。总而言之,三类社会的文化形貌各有其特点,若把概括某一类型社会的理论或概念应用于另一社会,则需从根本上反思其适应性问题,这类似于我们引介西方概念研究中国问题时须考虑其与中国情况的契合。

雷德菲尔德曾分析“乡民社会”的特点,“相对于简单的部落社会,农民社区的文化不是独立的,它只是文明的一个方面或维度。由于农村社会是一个‘半社会’(half-society),所以农村文化是一个‘半文化’(half-culture)。当我们研究此类文化时,我们会发现两件事,它们是孤立的原始部落社会所不具备的:其一,农民社区为了维持其本身,必须持续地与外在于地方社区的思想保持沟通……鉴于农民文化是一种‘同步’(synchronic)系统,它不能仅仅通过运行着的农民思维得到全部理解;其二,农民村落要求我们研究农村社区与文明中心的持续互动过程。”[7]正是在此意义上,余英时也认为,“雷氏的大小传统是特别指农民社会而言的”。[4](p.395)

一方面,传统的农民或乡民社会具有两分的文化形貌;另一方面,两分的文化之间相互依赖,持续互动。这种大小传统之间的互动状态在传统的中国社会表现尤为明显,以至于学者们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产生了大小传统之争,如汉学家关于民间信仰起源的论辩。大小传统之间能够实现持续互动的状态,一个重要原因是二者都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从根本上来说这是由传统社会的特性所决定的——“传统社会的行为方式具有代代相因,很少改变的特点。”[12](p.6)因此我们可以说,大传统是流行于社会上层或精英群体中的、并逐渐渗透于下层的文化,小传统是蕴含于下层民众生活中的、而逐渐为上层吸收的文化,两者都有各自的延传,都是在历史中逐渐形成的,都具有历史的维度或时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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