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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伦理视角探寻生态解决之径 “哲学走向荒野”

 昵称14979747 2015-08-29
  随着自然生态遭到破坏和环境危机的日益加深,人们已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解决环境问题不能仅依赖经济和法律手段,还需要借助伦理学思维的帮助。20世纪60年代,环境伦理学在欧美诞生,如今已发展成为应用伦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围绕该学科的研究现状,记者采访了相关学者。

  主张“哲学走向荒野”

  环境伦理学把道德研究的对象从人与人的关系,扩大到人与自然的关系,研究人对生物和自然界的道德态度和行为规范。

  “环境伦理学实质上改变了以往的哲学和伦理学只关心人类、只对人类尽义务和职责的状况,把动物、植物等纳入道德考虑的范围。”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培超表示,环境伦理学的创立是一场哲学革命。其革命性的变革在于强调人际平等、代际公平的同时,试图用道德来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

  “环境伦理是一种责任伦理,它提出人对生命和自然界的恰当尊重和责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余谋昌表示,从时间—空间的角度,它从现在扩展到未来,顾及遥远的人类子孙后代与世界的未来;从区域扩展到全球,顾及全球范围的人类生存条件;从人际关系扩展到生命和自然界。

  “环境伦理学是伦理思维发生转折的重要结果,它以对人类生存的深层忧虑、对生态危机的深刻反省、对解脱危机的执着探索,体现着其实践品格,也表达着它对现实的郑重承诺。”李培超说。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教授孙道进表示,环境伦理学主张“哲学走向荒野”,扩大“道德共同体”的边界,这对传统伦理学而言无疑具有“范式转换”的理论创新意义,对于生态文明建设而言有着“思想先行”的引领意义。

  构建开放的中国环境伦理学

  20世纪70年代以前,人类中心主义是环境伦理学研究的主流,西方的环境伦理学家大都在该框架内讨论环境伦理问题。随着全球环境危机的加剧,这种立场受到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挑战。

  有学者表示,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之争是一个悖论。“环境伦理学很难在人类与非人类的利益之间做出理性的选择:如果以牺牲人类的利益来保护非人类的利益,就会落得一个反人类的罪名;反之,如果以牺牲非人类的利益来保护人类的利益,就等于以非人类中心主义话语表述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孙道进说。

  透过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激烈争辩,李培超发现,学界关于二者的主张实际上并没有根本上的区别。他表示,引起争论的主要原因是对人类中心主义内涵的不同理解。如果消除了语义上的误解,“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在对待人和环境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上基本是一致的:都顾念人类的存在和命运,都顾及人的利益和需要,都重视人类生存环境,都为人类的前景和未来的命运担忧。

  “作为一种环境伦理学理论,人类中心论是必要的,但又是不充分的。”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通进在《人类中心论与环境伦理学》中表示,只有同时把保护环境理解为人的“自我完善”的一个内在要素,并承认自然存在物的道德地位的时候,自然环境才能从价值的“根”上得到保护。为此,他主张中国的环境伦理学应该是开放的,并提出整合环境伦理学派,把不同的学说纳入一个整体框架中,当作一个更大的环境伦理学体系中的不同层次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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