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快闪”听证会怎能体现民意

 庸庸学馆 2015-08-30

“快闪”听证会怎能体现民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张玉胜 李英锋

8月26日,甘肃省兰州市物价局召开全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这项涉及兰州市近360万居民冬季供暖成本的听证会,引发了市民的极大关注。令人意外的是,如此重要的听证会居然以一种“快闪”的节奏草草收场。记者手中的会议录音显示,听证会一共用时35分钟,堪称兰州市“史上最短”的一次物价听证会。

尽管坊间早有“听证会是走过场”的传言,多数兰州市民仍希望从听证会上得到为什么涨价、涨价幅度如何确定等有效信息。但市物价局召开的这场听证会,着实让人“大跌眼镜”。用35分钟的时间,走完“从供热企业阐述涨价理由,到消费者、经营者和利益相关方代表依次发言,再到最终市物价局负责人作总结”的规定性流程,其“办事效率”之高令人称奇。正如网友诘问:听证会玩“快闪”,如果不是“开短会”的楷模,那就是“走过场”的标杆。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听证会应该按照下列议程进行——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定价听证方案提出人陈述定价听证方案;定价成本监审人介绍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听证方案发表意见,进行询问;主持人总结发言。关系360万群众切身利益的听证,35分钟就草草收场,着实说不过去。这么短的时间能否充分满足听证会议程需求,能否让民意需求充分表达都要打上问号。听证会时间太短,各方代表的发言时间被压缩,想说的话说不全,说不透,说不到位,而代表的询问、相关单位的回复以及各方之间的讨论交锋就更难以深入了。

作为以“听取意见”和“价格论证”为宗旨的民主决策形式,让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组织不同意见者开展有理有据的平等讨论和争议,当为价格听证会的主题基调和应有氛围。联想起之前听证会“逢听必涨”甚至“闭门听证”的情况,不禁让人对听证的真实效果起疑。

“快闪听证会”显露出仓促与尴尬,实为听证会的一个负面范本。诚然,有关听证的各种规则并没有就听证的总时间以及各方发表意见、询问、讨论的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并不意味着听证会可以无底线地“快闪”,更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更改流程妨碍代表知情权和表达权。听证会的时间应该满足“四个充分”——充分履行会议议程;充分说明拟做出调价或其他决定的理由;充分听取民意;充分展开讨论质询。尤其是在民意表达和各方讨论环节,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听证组织者、主持者应该鼓励听证代表敞开说,敞开问,鼓励各方敞开讨论,敞开交锋。这样的听证会才能真正听出民意,听出道理,才能真正让群众听得明白。(张玉胜 李英锋)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