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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在卫汗之可也”?

 寂寞在繁衍 2015-09-01

叶天士在《外感温热篇》中论温病卫分证治法时,提出“在卫汗之可也”的论断,为温病卫分证治明确了治疗方向。然因其言简义深,致使后学者误解者不少。最普遍的误解就是把“汗之”理解为“发汗解表”,甚至连正统的温病教科书为叶氏此条所注解中也明显标明:温病的治疗原则“卫分证治宜汗解”。把“汗之”理解为应用汗法,只不过是随文顺释,有背叶氏原意。历代温病学家都十分重视温病初起的治疗,强调温病不可发汗。如吴鞠通说:“温病忌汗,汗之不惟不解,反生他患。”叶天士在《幼科要略》中说:“夫风温、春温忌汗。”

温病何以忌汗?邪在肌表,当汗而解之。可是温病的本质是郁热在里,虽有表证,实无表邪;且温热之邪本易伤阴,复又汗之,徒增伤阴,只会变证丛生,故当忌汗。

既然温病忌汗,那么叶氏所说的:“在卫汗之可也”又当如何理解?其实,从文理来讲,“汗之”就是“使之出汗”。应该说“汗之”不是指汗法,发汗解表,而是指的目的。所以赵绍琴教授说:“汗之绝非发汗之法,它不是方法,而是目的。”

卫分证候的特点是:温热之邪气由口、鼻而入,犯于肺。因肺主气属卫,故临床见肺气失于宣降,卫外功能失调的证候,可见发热,微恶风寒,口微渴,咳嗽,舌尖边红,苔薄白,脉浮数等。治疗当辛凉清解,银翘散主之。

方中银花、连翘、竹叶、薄荷皆性凉而质轻,轻清宣透,驱除卫分之邪热。牛蒡子辛平,清风热而利咽喉。桔梗宣肺止咳,配生甘草即《伤寒论》之“桔梗汤”,有清热利咽止痛之功。芦根甘寒,清热生津止渴。芥穗、淡豆豉味辛性温,善散表邪。方中以少量辛温药,配入大队清凉药之中,则取其辛散透邪之功,而制其温燥之弊,共成辛凉平和之剂。

关于温病初起宜用辛凉清解,而不用汗法的道理,赵绍琴教授说:吴鞠通论述颇为精详,吴氏说:“按温病忌汗,汗之不惟不解,反生他患。盖病在手经,徒伤足太阳无益;病自口鼻吸受而生,徒发其表亦无益也。且汗为心液,心阳受伤,必有神明内乱、谵语癫狂、内闭外脱之变。再,误汗虽曰伤阳,汗乃五液之一,未始不伤阴也。《伤寒论》曰:‘尺脉微者为里虚,禁汗。’其义可见。其曰伤阳者,特举其伤之重者而言之耳。温病最善伤阴,用药又复伤阴,岂非为贼立帜乎?此古来用伤寒法治温病之大错也。”(见《温病条辨·上焦篇》)

赵氏认为,吴氏的《温病条辨》以桂枝汤为治温病的群方之冠,不断受到后世学者的批评。但在临床上银翘散证确有与桂枝汤证相鉴别的必要,因为 二证均有发热、微恶风寒、自汗之见证,其鉴别的关键是口渴、脉数、舌尖边红。“但热不恶寒而渴者,辛凉平剂银翘散主之”一句,也有不当之处。盖“但热不恶寒而渴者”,乃《伤寒论》“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一条之缩写。但热不恶寒,口渴应属里热证,治宜清泄里热,银翘散不能胜其任。我们认为,银翘散证虽有微恶风寒症状,但时间短暂,很快则但热不寒,吴氏为了与伤寒鉴别,突出了发热症状,这却又是值得我们深入体会的。(见《温病纵横》)

本文转载自http://blog.sina.com.cn/zyws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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