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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全的葡萄酒分级制度都在这里了!

 五十州 2015-09-05



葡萄酒分级制度是指按照某种标准将葡萄酒从质量上进行分级的一项制度。欧盟葡萄酒法律要求每瓶葡萄酒都要标明其质量等级,但具体等级由各国自己制定。由于发展历史、规模、葡萄酒文化的普及深入程度的不同,新旧世界分级管理体系也有一定的差别。


法国、意大利、德国等旧世界国家的分级管理体系相对完备,因而葡萄酒分级监管和葡萄酒文化发展得也相当完善。新世界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智利等的葡萄酒分级没有传统世界国家复杂,但是,与传统世界国家一样,他们也强调葡萄酒产地管制,都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条例或法规,强调品种、产地、酿制方法和标签规格,并结合了专家的评价。



法国




法国葡萄酒总共可分为四级。若以金字塔来表示价格,由基部至顶部的顺序为:日常餐酒 (Vin de Table)、地区餐酒 (Vin de Pays )、优良地区餐酒(V.D.Q.S)、法定地区葡萄酒(A.O.C)。一般来讲,越接近金字塔顶部,价格越高。



意大利




意大利人有深厚的葡萄酒情结,他们把葡萄酒与面包、橄榄油并列为餐桌上的三要素。他们认为,葡萄酒能激发人们对生活的灵感和激情。意大利沿袭法国的以原产地控制命名葡萄酒的做法,从1963年开始制定到1966年正式实施,这对意大利的葡萄酒规范化产生了深远影响。该制度制定之初的葡萄酒等级只有2个,分别是DOCVDT1980年,意大利又增加了DOCG等级,1992年又增加了IGT等级。



西班牙




西班牙的葡萄酒分级可以说是很细致繁琐的,最新的葡萄酒法于2003年修订。由国家产区管理机构(INDO)负责制定,再由各产区当地管理委员会(Consejo Regulador)负责管理。共有五个级别。



德国




德国葡萄酒分级德国葡萄酒分级较繁杂,也很特别,是以葡萄的成熟度为标准来分级,而成熟度则主要以葡萄所含糖分的高低来划分。简单地说德国葡萄酒分为两大类――高品质酒和普通酒。高品质酒对于原产地葡萄的品种选定、采收时期、所产酒的酒精度、酒标上所标注的内容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其中又分为QbAQmP两个等级。普通酒又分为地区餐酒和日常餐酒两个等级。




美国



1978年以来,联邦酒精、烟草和军火管理局(BATF)被授权在美国指定葡萄栽培区和授与名称的权利。要指定一个葡萄栽培区域,必须向BATF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各种类型的支持文件。地理范围的大小不是一个关键性的因素。这里并没有区界大小所暗示潜在的葡萄酒质量的问题。指定葡萄栽培区并不意味着任何在所使用的葡萄树、栽培实践、或酿酒方法上施加影响。因此,美国的表达方式只是企图管理葡萄酒原产地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区别性。


美国的葡萄酒生产者还要严格遵循葡萄酒的标签标准,其主要内容是:


(1) 凡标写葡萄栽培区域名称的,必须符合下述规定:1.标有州、县名称的,至少要有75%的葡萄是用这个地区的。 2.如果是相邻地区的,则每个地区所用葡萄的比例要写明。3.如果是政府部门规定的“葡萄产区”名称,则85%以上的葡萄要用这个区域的,并且酿酒过程必须在这个葡萄产区座落的州内完成。


(2) 标有葡萄品种名称的,如以单品种命名,要求该品种用量在75%以上。最多可使用三个品种名称,但每个品种的量要列出。


(3) 凡标有收获年限的,则所用葡萄的95%应是这一年收获的。


(4) 如标有“ Estate Bottled”字样的,则要求所用葡萄必须是“葡萄产区”的,酒厂也要在这个区域里,并掌管这个葡萄园和所有的生产过程。


(5) 如标有“Proprietor Grow”或“Vintner Grow”字样的,要求所用葡萄必须是生产厂家拥有或掌管下的葡萄园里收获的。


(6) 酒中的酒度必须标明。佐餐酒的误差范围是±1.5%,即表明12度酒精度的实际酒度不能低于I0.5度和高于13.5度,甜酒和开胃酒误差范围是±1%


(7) 二氧化硫含量若超过10ppm,应在标贴上注明。


(8) “Produced”表明至少75%的酒生产过程由这个酒厂控制。


智利



智利无疑是南美的葡萄酒之星,其红葡萄酒享有极高的评价。智利的酿酒葡萄主要产自中部,这里昼夜温差非常大,干燥的气候与封闭的地形使其成为全世界自然条件最好的产区之一,而且是全世界唯一不用嫁接美国种树根就可直接栽种欧洲种葡萄的国家。


智利葡萄酒分级1995智利颁发了新的葡萄酒法规,包括产区的4类范围划分,将智利葡萄酒产区分为5个产区(Regi6n Vi6vinicoh)13个亚产区(Sub-regi6n),有些产区或亚产区又包含着小产区(Zom)或村镇级(Area)产地。


该法规对葡萄酒商标也有具体规定,但不涉及葡萄酒等级的评定,而且也没有具体的葡萄酒质量指标。所以,酒庄或酒厂可以随意使用某些原则上应是较高品质酒的字样,如:Gran reserveReserva privadaSuperior等文字。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葡萄酒分级就像波尔多有1855年分级制一样,也有一套被人们广泛认可的分级制,即兰顿澳大利亚葡萄酒分级制。这套由兰顿拍卖行编制的非官方分级系统在1991年推出第一个版本,每隔5年修订一次。由于澳大利亚的酒庄产业分散、产区葡萄品种众多,同一家酒庄可能在几个产区都有葡萄园,同一个品牌可能出品有不同品种的数款葡萄酒,所以兰顿分级制的评定对象不是以酒庄或品牌为单位,而是以单一葡萄园酒款为单位。


1991年的第一版分出3个等级,包括杰出A杰出B优良类”;1996年修订的第二版又分出4个等级,包括杰出A杰出类优良A优良类”;2000年修订的第三版又把4个等级更名为至尊类杰出类优良类出色类,从此成为固定的格式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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