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药店必配空调等设备 2015-09-10 辽宁日报 9月9日,记者从辽宁省食药监局获悉,我省规范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储存温度监控管理,对不同种类药品明确要求控制储存温度。 针对我省一些个别药店,尤其是农村、城乡接合部地区的一些药店还存在药品储存陈列温度超标的问题。为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省食药监局要求我省药品零售企业按照药品属性严格在相应温湿度条件下储存和陈列,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空调等设备。对常温保存的药品温度要控制在30℃以内,对阴凉储存的药品温度要控制在20℃以内,对冷藏储存的药品温度要控制在2℃至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