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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制度

 笑容之如意吉祥 2015-09-16


 

为切实做好我县预算编制工作,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全面提升预算的的完整性、科学性、准确性,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预算编制制度。

一、预算的组成

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即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二、预算的类型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三、预算编制的原则

编制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四、预算编制的方法

1、会同业务股室拟定预算年度的定员定额标准。

2、收入预算的编制:部门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

3、支出预算的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按照“个人部分按实际,日常公用按定额,车辆燃修按编制”;项目支出按分类 进行编制。

 

五、预算编制的要求

预算应当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编制。

各部门、各单位应将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并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统筹安排当年财政资金、事业收入、和历年结转结余等各类资金。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的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

各部门、各单位编制预算时要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

六、预算的编制程序

预算编制实行“二上二下”的程序。

1、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财政局下发的《关于编制洪洞县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编制部门预算,于每年的101前“一上”报至财政局各业务股室。逾期未报者,一律不再接收。

2、业务股室对部门和单位上报的预算进行初审,并于1115前将部门预算控制数“一下”至各部门、各单位。

3、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核实各项收支项目,补充、完善部门预算并提出书面意见,于1215前“二上”报至财政局业务股室复审。

4、预算股审核汇总部门预算,并根据财力进行综合平衡,将当年县级预算(草案)报县政府审批后,提交人代会审议。

5、预算股在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草案后20日内,将当年部门预算“二下”批复至各部门。各部门应当在接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后十五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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