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规则暖亲的第7篇文章:孩子的哪些行为不能纵容--不能以爱和自由的借口回避的问题

 怪味榴莲 2015-09-25



规则暖亲的第7篇文章:孩子的哪些行为不能纵容--不能以爱和自由的借口回避的问题

对孩子不能越界行为,如果父母采取放任态度就是溺爱,纵容,比如打伤了别人的孩子父母轻描淡写。


对孩子天性使然的行为,如果父母采取严厉干涉的态度就是粗暴,比如孩子在敏感期对于完美的执着,或者在自我敏感期对于自己按电梯的执着,父母不理解,认为孩子是任性而粗暴干涉。


如果掌握其中的尺寸,做一个卓越的父母,就需要首先向孩子明确疆界,如下行为是不能被纵容的:


一、伤害自己的行为。

主要是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危险行为。

比如:爬窗台、玩电源插座、玩热水瓶、玩药瓶、在马路上乱跑,等。

二、影响他人的行为。

1、在征求别人的同意之前,随便拿别人的东西,甚至抢。
比如,
孩子去别人家做客,把主人家的抽屉翻得乱七八糟;
和小朋友一起玩时,孩子硬抢别人的玩具。

2、粗俗暴力的言行举止。
比如,
吐口水,说脏话,侮辱人,骂人,打人,暴力行为。

3、侵犯他人、干涉他人的行为。
比如:
下雨天踩水玩——可以;
但是,把水踢到别人身上——不可以。
玩皮带——可以;
但是,用皮带甩到别人身上——不可以。

4、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损害别人的利益。


三、破坏环境的行为。

1、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比如,偷、抢、烧、杀、骗。

2、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
比如,
乘车、买票,没有按序排队;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3、破坏公共财物、破坏环境的行为。
比如,
在公共场所的墙壁上乱涂乱画;
折花,向水面抛掷东西;
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不文明、不礼貌的行为。
比如,
吃饭的时候,把脚放在餐桌上。

5、公共用品,没有归还原处,或者据为己有。
比如,
在超市,不可以乱翻货架,不买的物品要放回原处;
在书店,不可以乱翻书架,不买的书要放回原处;

6、违反比赛规则或者游戏规则。
比如,
比赛时犯规,下棋时耍赖。

我有几个强调:

1、所谓“不能纵容”,并不是指严厉粗暴的制止!

我写本文的意思是,既然要坚持原则,总得明确到底什么是“原则”,要给出一个是非判断的标准。


可能有些人看了本文之后会说,好,现在有标准了,嗯,这个行为笑妈说了属于“不良行为”、家长不能纵容,于是,就理直气壮地训斥孩子、打骂孩子,或者只会对孩子简单地发号施令“不要……”“不许……”“不能……”。显然,这样的教育态度和方法,对于纠正不良行为、对于帮助孩子成长,都是无效而且无利的。


(题外话,正如“溺爱”一样,需要一个明确的标准。很多教育专家都这样说:我们不要溺爱孩子,不要过度满足孩子。那么,什么是“度”?判断的标准是什么?仅仅简单地凭借数量:满足一次两次不是溺爱,三次四次就变成溺爱?似乎没有明确的指导。实际上,满足孩子的心理需求和精神需求,并非溺爱。)


怎么制止?我的很多其他博文中都有方法和实例,需要动脑筋发挥智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依然在不断的学习和摸索中。

有时候,不管反而就是一种管的方法。比如,孩子爬窗台,毋庸置疑,必须立即抱下来,要“管”;但是,如果孩子自己小心翼翼尝试着玩门,不妨就纵容他玩,他可能会被门夹到手,疼了下次自然知道,可以“不管”。再比如,孩子说脏话,一惊一乍反而强化他的语言力量,不如冷处理,这也是“不管”。


所以,
我说“不能纵容”的意思,并非指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指“方向”。

2、约束孩子的行为,必须给予孩子相应的权利,也就是,在自由的基础上立规矩。

比如,仅仅命令孩子“别人的东西你不可以拿”,似乎有点不公平,孩子无法接受这样的约束。我们可以告诉孩子:“别人的东西,你不可以拿,你要征求别人的同意,同样的,你自己的东西呢,也由你自己支配,如果你不同意,别人也不能强迫你给。”结合这个道理,家长给孩子做示范。

3、哪些行为需要制止,判断的标准,是随着孩子的年龄特点而变化的。

比如,玩剪刀,一般的孩子在2岁之前,手指的灵活性不够成熟,有可能会误伤自己,但是到了2,3岁以后(因人而异),家长可以告诉孩子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如何自我保护,玩剪刀就变成了好事,还可以剪纸、做手工。电源插座,也是如此,6岁以后,孩子能够安全地插拔电源。

4、身教大于言传,大人自己首先要以身作则。

“标准”,是对所有人而言的,众生平等。不能背后告诫孩子遵守公共秩序,表面上却蛮横地插队;不能背后教育孩子要懂礼貌,表面上却“出口成脏”;不能背后训斥孩子不能抢别人的玩具,表面上自己却在抢孩子手里的东西;不能背后引导孩子要尊重他人,表面上自己却没有尊重孩子。

5、偶然的一次“放纵”并无大碍,重要的是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这么多条条框框,孩子能每时每刻严格遵守吗?显然不能,否则就不叫“孩子”了。呵呵。孩子有时候会明知故犯,或者存心挑逗大人闹着玩,没关系,如果只有一两次,并不能称为“习惯”,只有多次积累才会产生一定的后果。所以,偶尔放纵一下并无大碍,没必要上纲上线。小时候不胡闹,啥时候胡闹?呵呵。多一点耐心,等待孩子慢开花

6、孩子的很多调皮捣蛋和破坏的行为,并不是“不良行为”。

我在《不打不骂怎么“惩罚”孩子》一文中,分析了孩子的“错误”分为以下三种:
(1)出于好奇心和探索欲的破坏、淘气;
比如,把遥控器拆了、把冰箱门弄坏了、把电器按钮抠下来,等等。
(2)心有余而力不足,因为能力不够,而造成的失误;
比如,吃饭时把碗打碎了、想拉小弟弟走路却把人给拽摔跤了,等等。
(3)道德品质或者是非观念存在问题;
比如,吐口水,偷东西,虐待他人,不爱护公物等等。

第一类错误,是我们应该鼓励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是孩子优秀的天性,我们要保护孩子的破坏力和创造力,还可以陪孩子一起享受这个过程。


第二类错误,是我们应该宽容的,这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宝贵经历,关键不是惩罚,而是让孩子自己承受错误行为带来的后果,从而主动想办法避免再一次犯类似的错误。“自食恶果”之后,吃一堑,长一智。


第三类错误,就是我们不能妥协的原则性问题,除了帮助孩子建立是非观念、培养道德意识,我们家长也要及时反省自己的处世方式和教育方式,有没有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有没有引导孩子遵守社会规范?


很多妈妈都曾“控诉”孩子的“不良行为”,为此抓狂崩溃,向我请教办法。面对这些问题,我的第一反应是:孩子的这些行为,是不是“不良行为”?需不需要家长斩钉截铁的坚持原则?

一位无助的母亲控诉到:孩子坐公交车的时候,要自己独立下车;扔垃圾的时候,如果大人帮忙扔,就要伸手把你扔进去的拿出来,重新扔一遍;平时玩儿的东西放在哪里就是哪里,不让大人动……其实这些行为,都是“秩序敏感期”的典型特征,并非孩子任性、无理取闹。所以,千万别“冤枉”了无辜的孩子啊!

还是这句话,第一,要做正确的事,Do the right things;第二,才是想办法把事情做正确,Do things right。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