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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诗经学界发酵释『南』为乐器乃错释考

 昆曲及文史小站 2015-09-28
在诗经学界发酵释『南』为乐器乃错释考


甲骨文里有一个字形如『??』的字,1931 年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曾释为『南』字,并且做了以下解释,把它释为一种乐器:

 

『南系献于宗庙之器物,…余以为殆钟镈之类之乐器,盖即铃也。……《小雅》之『以雅以南』、《文王世子》之『胥鼓南』,实即『以雅以铃』,及『胥鼓铃』也。又《诗》之周南召南,大雅小雅,揆其初,当亦以乐器之名孳乳为曲调之名。犹今人言大鼓、花鼓、鱼琴简板、梆子、滩簧之类耳。』

 

于是接着唐兰在1934年的《殷虚文字记》一书里,就依郭沫若之说,更加衍伸成:『南,本即瓦制之乐器也。』

 

但在甲骨文里,本来就有『南』字,都是指南方的『南』,卜辞内有大量的『南』字。故郭沫若释一个他不明的甲骨文『??』字为『南』,本就只是推想比附。

 

唐兰起初虽未深研而一口应承郭氏此说,不过,后来唐兰仔细研究以后,发现不妥,于是就改释成此形如『??』的甲骨文字,应读如『谷』。而被郭沫知道后,也在1937年在日本初版,而在1958年内陆重行出版的《殷契粹编考释》(第165张)里,在释第1268片甲骨文时,表示了他自从把此字释为乐器之后,心觉其以往『旧释为南,于用为祭牲之事苦难解。近时唐兰始改释为??,而读如谷。』于是接着同意唐兰说法,??字不可释为『南』,应该改释为『??』字。只不过,他认为唐兰『读谷则未为得』,应改为《说文》:『豰,小豚也。从豕??声』的『豰』字,也就是他原本释为『南』的那个甲骨文的『??』字,是小猪的意思才对,释成乐器根本就是一个大错误的。

 

此误看『??』成了『南』系一误,再把『南』又释为乐器又是郭沫若自认为说不通的二误。而释既始作者是郭沫若,但日后自承甲骨文字里的『??』,当年释为『南』就是个错误,而当年因之释为乐器也是一个错误,已由郭沫若日后自己亲自澄清了。那个甲骨文里的『??』根本不是真正的『南』字。因此,由郭沫若而起的把一个甲骨文里的『??』误看成中文字里的『南』字,就是个十足的错看,而已被郭沫若自已日后审视已学之下而推翻掉了。

 

而且凡是『??』出现时,往往和其他的祭牲并列,故郭沫若自已也表示了,『今卜辞既每以??为牲而与羊犬同列,自当是小豚。』应改释为祭品的小猪仔。于是可见郭氏当年把『??』误看成『南』,又把『南』当成献给神的祭品,本身就与上古至今日中外祭祀之礼的事实相差太远,古今中外没有任何官方或民间祭礼,会拿乐器和牲口一齐宰杀祭神鬼吧,亦可见把『南』比附成献祭品时用乐器来献祭的何其不伦了。

 

不过,不管唐兰后来改释的『谷』,或郭沫若改释的『豰』,都不是文字学界最后的共识。因为,尽管,郭沫若早先的猜成是『南』字,释为乐器,不但他自已出论后,心知有误,而且日后在文字学界,亦没有任何学人再重蹈覆辙。不过,还是有不少学人反对唐兰释成『谷』,或郭沫若释成『豰』(小猪)。因为有学者找到卜辞内有『大??』一辞,如果如郭沫若的释『??』为小猪,那么,卜辞里的『大??』又是怎么一个解释法,难道是释成了『大的小猪』吗?故知郭沫若还是没有释对。也有释为既然『??』和各种供祭的牲口并列,都是祭品,那么殷代有杀敌国的俘虏当祭品,则『南』或是指南方敌国的俘虏吧。总之,学界论争多多,此不在此赘述。

 

因为,吾人要说明,尽管学界进步日进,但是在应用到其他学界的引用上,往往赶不上文字学界的成果。而此一有关『南』被误当成乐器一事,在诗经学界大大发酵,以往近百年前郭沫若自已已承认的不成熟的旧说,及唐兰依附之说,都误释为乐器,尽管二十年后两人都已更正其说法,但陈年旧说的误解『??』,看成『南』字,又把此误看成的『南』字,再误解成乐器的错误,被诗经学界大口大口当看家本领吃了下去,直到今日,爝火燎原,此把『南』字当成乐器之释,就在文字学界以外的,如诗经学界,如中国音乐学界,或文史学界,就把原倡者郭沫若及唐兰废弃而自承有误的旧说,陈饭当新炊,而倡之不熄者,大有其人。岂不可叹。吾人要是要指出有哪些学者,又于心不忍,各位读者若有心,可以翻看各诗经学者的著作,其释《二南》的周南或召南的『南』字,或《小雅?鼓钟》内的『以雅以南』的注释等等,就可以大明了。(刘有恒,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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