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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拊』、『相』、『舂牍』三种所谓的古乐器

 昆曲及文史小站 2015-09-29

释『拊』、『相』、『舂牍』三种所谓的古乐器

 

一、『拊』原为动词,战国时代始出现以『拊』为名的乐器名称

 

『拊』本是一个动词,最早出自于《尚书?益稷》『击石拊石』,南宋蔡沉《书集传》释『轻击曰拊』是古来最佳解释,『拊』的本字指轻轻地敲击之义。

 

而约在先秦周前、中期出现的《诗经》及上述的《尚书》里,不是没有拊字,就是即使如《尚书》里,有『拊』字,亦是其原始意义的动词,释如『轻击』而已。

 

到了东周战国时代,像是荀卿曰:『架一钟而尚拊』,汉初《礼记?乐记》:『会守拊鼓。』《大戴礼》曰:『清庙之歌,悬一磬而尚拊搏』,仍都以『拊』作动词解,或后人有学者释如一种『拊』的乐器,则此『拊』被制造成乐器应可上看到东周战国时代。而到了汉初《周礼》成书时,内容里就明确而不会有解释不清,是动词或名词的,确是有一种乐器叫做『拊』的了。其实,《周礼》里却有一大堆汉初以前于别的史料里未见的乐器名出现,至多吾人可以假定,在《周礼》成书的战国末到汉初之间,甚或有西汉末王莽及刘歆添伪的内容为止这长段时光内,这些《周礼》里描述的新乐器,或一五一十当真出现过,而包含了『拊』。而《周礼》里出现的『拊』这种乐器名之处,如,《周礼·春官·大师》:『大祭祀:帅瞽登歌,令奏击拊;下管播乐器,令奏鼓朄。大飨,亦如之。』《周礼·春官·小师》:『大祭祀:登歌击拊;下管击应鼓;彻,歌。大飨,亦如之。……凡小祭祀,小乐事,鼓朄。』在东汉末年的郑玄注王莽及刘歆钦定本的《周礼》(当时仍称《周官》)时,郑玄对于『拊』字都没有注解。

 

二、史上并没有『相』的这种乐器

 

郑玄反而在注《礼记·乐记》的『治乱以相』一语时,就把『相』释成了乐器名:『相即拊也,亦以节乐,拊者以韦为表,装之以糠,糠一名相,因以为名焉。』于是吾人可以有一结论,就是在东汉末郑玄的那个时代,而有一种一种乐器『拊』,如东汉的《白虎通》引《尚书大传》今逸文:『拊革,装之以穅。』也是东汉有出现『拊』,其中『装之以穅』的另一证,但是并没有『相』这种乐器,但是郑玄要注解『治乱以相』此句时,心中的主观认定就是『乱』要用一种节奏乐器来『治』,于是把『相』字用一个东汉当日的节奏乐器的『拊』来比附,而他自已在话语里也透露出以实存的『拊』此一敲击乐器来喻一个他所未见而不知,而心中认为应是一种《礼记?乐记》里的『相』释为乐器名时拿来比附之以今喻古。于是知,东汉没有『相』此一敲击乐器存在过,而当日所存在过的是叫做『拊』的乐器。于是可知,至迟在《周礼》出现时,而『拊』这种乐器就有实存了。东汉末年的郑玄知道这种乐器,而且亲自可以描写出此种乐器的长相是『以韦为表,装之以糠,糠一名相,因以为名焉』。也就是,在东汉当日,所谓的『相』是指『糠』而已,非乐器名。光是从《周礼》里的叫做『拊』的乐器,在东汉有出现过,那么,《周礼》成书时,经王莽及刘歆的改动过,如不少学者所论,则《周礼》最后成书又非到王莽时又不为过,因为『拊』此一乐器,《周礼》出现其名,东汉郑玄时世间实有,则《周礼》最后版本成于王莽,而出现较近乎现存版本者,不就又是应在西汉年写定的另一证据了吗。

 

在唐末杜佑的《通典?乐四》里,就指出:『抚拍,以韦为之,实之以糠,抚之以节乐也。』而到了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乐考九》列此乐器入俗部,又认为到了六朝的北周时,此一『实之以糠』做为节乐(节奏乐器)实为『拊』的后世变体而且其名称改称『抚拍』的乐器时,指出:『《大周正乐》有抚拍,以韦为之,实之以糠,抚之以节乐也。岂搏拊之变体欤。搏拊以作乐,所以发中声而已,未闻用之以节乐也。抚拍之制,其去古远矣。』推此乐器『拊』的原用途,并不是当节奏乐器之用,而认为所谓的雅乐里用『拊』,非正用。由此可知,史上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相』的乐器,都是始作俑者东汉的郑玄,释《礼记?乐记》里的『相』时,释错之下所臆造出的臆解,于是就流毒到了今世的中国音乐学界及文学界及戏曲俗文学界,因为在先秦战国末年出现了荀子的《成相篇》,所有近世的研究者,从清代的卢文绍以来,都把『成相』释成了有说有唱的说唱文学,而用『相』这种节奏乐器打鼓板,如同后世的弹词。而造成学术失误。因为,史上并无『相』这一种乐器存在,故释『成相』为有打鼓板的说唱文学,就并非历史真相,此点,吾人另有专文讨论。

 

三、并无『舂牍』此一乐器实存于唐末以前

 

不过,郑玄在注《周礼》另一处的《周礼·春官·笙师》:『笙师掌龢、竽、笙、龠、箫、篪、篴、管、舂牍、应、雅,以教裓乐』此段文字时,他自已没有看法,而引用了郑众的看法,而指出:『郑司农云,舂牍以竹,大五、六寸,长七尺;短者一、二尺,其端有两孔,髤画。以两手筑地。』对于《周礼》里又出现了一个昔日未见的新编乐器名『舂牍』时,他自已也搞不清楚,于是用了郑众猜谜之解的『舂牍以竹,大五、六寸,长七尺;短者一、二尺,其端有两孔,髤画。以两手筑地。』来解释《周礼》又出现了一个到东汉都还没有看见过的乐器。吾人敢说在东汉末都还没有这种乐器,是因为如果真有这种乐器,博学的郑玄,即使不会击奏,但至少还看过,怎会完全不晓,自我就所见的实物来解释呢,而一定要找个不知是否真知的郑众之辞,可见如果郑玄都没有见过舂牍,与他同时是东汉时的学者郑众又怎会见过此存在于《周礼》里的编造的乐器名的实物呢。像是郑玄不就在注《礼记·乐记》(后世所补的《史记?乐书》亦同)的『治乱以相,讯疾以雅』一语时,就把『相』及『雅』都释成了乐器名,而不必用别人的话:『相即拊也,亦以节乐,拊者以韦为表,装之以糠,糠一名相,因以为名焉。雅亦乐器名也,状如漆筩,中有椎。』

 

唐末杜佑《通典》列入舂牍,而引郑众之言,又引申之:『虚中如筒,无底,举以顿地如舂杵,亦谓之「顿相」。相,助也,以节乐也。或谓梁孝王筑睢阳城,击鼓为下杵之节。《睢阳操》用舂牍,后代因之。』而指出在《睢阳操》里才用上了『舂牍』,而且指出,自此以后,『后代因之』,于是自此起,后人根据郑众的脑中构思的舂牍,真正制造出了实物出来,但是,直到唐末杜佑写《通典》时,指出缘起。而且在唐末时此一乐器又有『顿相』之称,因为是帮忙演奏时可以产生止顿之功用,所以『顿相』的别号因之而起。其中的『相』指的是『助也』,即帮忙、帮助之义。

 

但是,如果去查南宋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七十五?杂曲歌辞十五》引南朝陈代沙门智匠『《古今乐录》曰:筑城相杵者,出自汉梁孝王。孝王筑睢阳城,方十二里。造唱声,以小鼓为节,筑者下杵以和之。后世谓此声为《睢阳曲》。《晋太康地记》曰:今乐家《睢阳曲》,是其遗音。《唐书·乐志》曰:《睢阳操》用舂牍。』一看之下,即知所谓的杜佑《通典》及文抄《通典》的《唐书?乐志》讲《睢阳操》用舂牍,一查陈代的《古今乐录》,即知根本就没有此一所谓的『舂牍』用于《睢阳操》之内,而用来节乐的是『以小鼓为节』。于是自《周礼》首先臆造此乐器名以来,此一梦幻乐器,是只出自一些失考的士大夫笔下才出现的乐器,竟是没有一个出处,纯属虚无幻境,直到杜佑写《通典》的唐末之时,才真正出现有乐器师造出此一乐器出来,当世还称为『顿相』的,而被杜佑记载了下来。而且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乐考十二》列此乐器入雅部,即,使用在雅乐中。

 

四、小结

 

由以上讨论,发现到了在历史上,不少学者,不管是否名气如雷贯耳如郑玄或马端临等等,但并不表示,其注其释,即如同科学上的定则或定理,颠扑不破,其中出现很多疏略及妄自立说,口说无凭的立论在内,如果不一一考实,拿来就用,论学不出错几希。

 

以『拊』之乐器出现于战国。及『相』此一被郑玄误释所产生的虚无不实,而从未出现过的乐器,及『舂牍』不出现于唐末以前,即为本文所穷探其所以致误之因由,及此所谓三种古乐器的存在与否或何时以后才出现的考略。如有疏略之处,亦祈方家不吝指教。(刘有恒,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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