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指'原则 母婴用品店陈列的奶粉或商品与上面的层板之间的间隔距离为二指,以使商品丰满。 2、'一价一签'原则 将一种奶粉商品对应一个价签,且价签放置在商品的左下角。 3、'正面陈列'原则 把奶粉的正面面向顾客陈列,前排商品与货架边沿一线平齐; 4、'黄金区域陈列'原则 黄金陈列区域:手和眼之间的陈列位,根据商品的销售和利润,合理科学的安排黄金陈列区陈列的商品和排面 将功能相关联的商品陈列在临近区域;如辅食、营养品、或纸尿裤等。 6、'遵循价格连带'原则 同一类奶粉陈列时按照商品的价格带由低到高陈列,便于顾客选购; 7、'先进先出'原则 将先到货的商品陈列在前方的排面区域先行销售。
1、 垂直陈列法 ——— 将商品垂直按纵向摆放在排面上 此类陈列优点: A.让顾客一目了然地看清楚商品、可比较,二横向排列,要来回走几遍,还无清晰印象,因为人的视线上下移动比平行移动清晰; B.有利于同类商品进行价格比对; C.可让不同类商品均可享受“黄金段位”; ——— 配合节日、有主题的促销活动所做的陈列。 优点:将许多商品按一个明确主题集中陈列,以提醒顾客产生联想,提高销量。 如:“6.1”儿童节以儿童商品为主题做促销,集中陈列商品有奶粉、服装、书籍、鞋帽、玩具等。此法主要用花车、堆头等设备突出商品,外加醒目、独特的广告宣传,以吸引顾客。 3、 奶粉等相关联陈列法 ——— 婴童店或母婴店将相关联、互补性的商品陈列在一起。 如:纸尿裤、辅食、营养品、玩具和书籍等,运用此陈列方法要注意商品要有很强的互补性、关联性、连带性。 4.综合配套陈列法 ——— 将商品组合起来,设计成一个整体形式陈列出来。如:床和童被、玩具、挂铃整体陈列出来。 5.比较陈列法 ——— 将奶粉等商品通过不同数量组合在一起,整体销售,以提高销量。如:一盒奶粉88元,三盒捆绑一起卖240元。 ——— 运用此陈列法注意要先算好商品的组合价,做到既促销又保证利润。
1. 端架、堆头陈列商品数量不能超过两个,且是同类商品; 2. 堆头陈列时,要利用垫板等道具将靠近中央部位的商品一层层垫高,使商品从外往内呈阶梯状排列,有层次感; 3. 端架、堆头陈列商品要有量感; 4. 要有醒目、吸引人的POP标识; 5. 做陈列时应注意黄金段位陈列畅销、高毛利或主导商品; 6. 应注意商品色彩搭配; 7. 商品应按类别陈列; 8. 同类商品应按价格带从左到右、从低到高陈列; 9. 母婴用品店陈列应重点关注黄金位置。 10. 陈列必须符合商品分类的原则; 11. 任一种商品在货架上都只有一个陈列区域; 12. 陈列须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13. 陈列必须保证商品安全及对他人的人身安全; 14.陈列要有正确的价格标志,位置正确; 15. 不得陈列有超过保质期的商品; 16. 不得陈列有任何包装破损或配件缺少、品质损坏的商品; 17. 陈列应是满货架,商品数量充足(如缺货,作前置陈列); 18. 陈列的商品应保持干净、整齐。位置正确,按重量从上往下、由轻到重,重的商品放下面,轻的放上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