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38元大虾 黑店背后必有黑伞

 菩提树下思如泉 2015-10-10

    每年黄金周,都少不了宰客的新闻,但没想到今年的主角不是海南、云南,而是以“好客”闻名的山东,一盘“海捕大虾”令美丽青岛一夜走上风口浪尖。

之所以激起如此大的风波,不仅仅因为宰客,更由于在日益推行法治的今天,在文明体面的大城市中间,有关机构竟堂然不作为,令公众失去了安全感的底线。

“海捕大虾”的具体经过,大家都耳熟能详了,令人惊讶处在于,报警后警方说是“价格纠纷”不归偶管,投诉物价局说是“市场放开”不好多管……

真是这样吗?——我们看看那份暗藏玄机的菜单,是不是警方为其辩护的“明码标价”?——餐厅我们都是去过的,规范的菜单在每道菜后面都会注明是“每例、每位”,还是“每斤、每只”,甚至还有“大份、小份”——这才叫明码标价。青岛黑店中的海鲜菜名之后全没有标单位,而在隔了“主食”菜单之后不起眼的地方掖着一行小字“以上海鲜按个计价”。

这不是所谓的“误导性标价”,而是诱导性欺诈,明显就是盘好陷阱等着游客来钻——普通人都应该有这点基本的鉴别智商,然而到场的110却没有,楞说这是“价格纠纷”,第二天的官方通告也没有,还找补说这是“涉嫌误导”……恐怕正是在这样公然的袒护之下,大虾风波才被彻底引爆。

影响扩大后,声称“节后再说”的物价局等部门也立即上班了,终于对涉事黑店做出严肃处理,还停了一个小官的职——所以说这些机构就不能给好脸色,游客求它它当老爷,万民开骂就立马“勤政”了。

岛城宰客绝非偶然,第二天又爆出“帝王蟹”事件,大蟹称重前拔掉蟹腿,只要称了就必须买,此事件还没有下文。有人辩护说帝王蟹就是贵嘛,贵没问题但不能强买强卖;也有人说不拔掉腿没法称重,要这么说店家也是按斤进的货,当初是咋称的?……这些辩解站不住脚,有关部门也别想投机取巧,强制就是强制,不处理必然殃及池鱼。

“大虾效应”令青岛蒙羞,甚至累及全省,官方重金打造的“好客山东”已经被调侃为“宰客山东”,央视几千万毁于一旦,这样的损失谁来买单?

沿海旅游景点,宰客已成惯例,有警方袖手旁观,不宰白不宰,不宰客的挣不到钱,一步步形成逆淘汰,最后海边剩下的可能全是黑店。这一恶性循环的核心,就是监管不力,甚至黑伞撑腰。

根据很多网友叙述,当地警方不止一次接到类似报案,处理模式都是建议“协商”,而不是法办黑店,店方占尽天时地利,可能还手持棍棒,你让游客跟他们“协商”?

协商不成后警方又抛出第二个建议:先买单走人,事后再向物价部门投诉……算啦,这一看就是拉偏架的,甚至一伙的。前面说过,辨别“价格纠纷”还是敲诈勒索,只需要正常智商,我们不能怀疑那么多警察都弱智,只能说明都有猫腻,都在一块地面上混的,这点勾连并不意外。

事情闹大后,青岛官方貌似高度重视起来了,什么“24小时受理投诉”啊、“首问负责制”啊全抛出来了——新鲜么?好像原来没有这些制度似的。我看规章制度其实没有问题,问题就出在这些执法、监管的人身上。

“好客山东”不能是一句口号,要想根除乱象,“首问负责”需要,“问责”更需要,打掉黑店背后的黑保护伞,才是起效的正道。

纸上建筑 出品

2015年10月8日

微信:zhishangjianzhu

微博:http://weibo.com/paperarc

青岛虾事,历任主政皆有责!

钟茂初-南开经济研究者

    黄金周期间,青岛某餐馆的虾按每个38元计价之事,不断发酵。被揭出的类似事件,远不止这一宗。此事对青岛这一城市的形象是个不小的打击。

    本博认为, 此事中的商贩并不是最可恶的,因为如果没有警务、物价、工商等部门的“有效配合”,商贩根本不能得逞,这样的商贩也根本没有生存的环境。所以,最让大众诟病的应当是警务、物价、工商等部门的“不作为”(亦是其“作为”),在诸多的“XX学习”、“XX教育活动”之后,依然如此,是很值得反思的。

    再者,20多年前,这一城市便以“ShaRen街”闻名,还有一个电视连续剧《ShaRen街的故事》,取材于发表在《时代文学》的纪实小说《青岛有条ShaRen》。这么多年过去了依然如此,不能不说,这么些年来的主政者都有“不作为”或“放纵”的责任吧?!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