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运作空间的基药、低价药产品,除少数企业选择终端自营模式以外,多数企业均采取了兼营代理模式,大致区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区域代理:省级代理、市级代理、县级代理;省级代理以省内除高等级医院、百强连锁以外的终端打包代理;市级代理比照省级代理区域有所缩小其他方式不变。而县级代理,通常会包括县级医院及县级全部的基层医疗机构,甚至包括零售终端。
4、其他模式: 工业联盟模式:选择品种互补,优势互补、组织健全、有一定政府事务能力的B工业,作为A企业的代理商,可以达到优势最大的互补利用; 商业代理模式:区县商业公司对比大型商业公司在基低药推广方面,具备基因优势,个别具备一定市场推广能力的商业公司会成为工业选择的合作伙伴,充当工业企业在某一区县的代理商角色
其他关注要点: 产品结构互补性强:必须与代理商原有品种可以互补性操作。代理商不会单一操作一个企业的产品,你的产品跟代理商原有产品是否有冲突?目标科室、目标医生是否互补? 商业渠道优化重构:原有的药品配送渠道包括过票商的环节,不论款、票、货无一合规,需要构建满足费用低、效率高、合规性强、安全性高等几个配送渠道重构标准。而不仅仅是工业收回渠道这么简单,务必取得代理商的理解与配合,方能构建双赢渠道。在本轮价格打压之下,工业产品利润大幅缩减,不排除其中一部分损失由代理商承担,因此,如何通过渠道重构节省配送成本,也是工业需要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不论是基药还是低价药,都是周期性很强(目录三年一调整),受政策影响较大的产品业态。又鉴于基层医疗机构数量庞大,因此在推广中效率一定胜过质量。如果选择精耕细作,就会丢失大量终端,所以,效率胜过质量,先圈地、后精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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