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郭素森:关于深化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

 翠竹藤萝书屋 2015-10-12

  注:笔者在20132014年应邀参加了地级市政府组织的年度教育督导,主要分工地级市下设区的办学体制改革这个领域,在督导过程中形成了几点思考,忘记了是否提报给领导,就“冬眠”在我的电脑里。今天,因查找资料,翻出了这篇东西,就发出来,向各位请教。

建议:在政府依法宏观管理下,适应社会化发展趋势,尊重和深化前期改革成果,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建设法治机关,进一步理顺政校关系,继续完善学校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包括教代会)等组织,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但又良性互动、依规制约、相互支持、健康有序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一、教育行政法治化

(一)法无授权不可为,所有行政行为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出台文件要合规合法。必须书面征求相关下属学校(单位)的意见,必须经过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必须报上级业务部门备案。

(三)在程序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创新。

二、学校理事会

(一)人员构成:基于公办学校的资源公有、公益服务的法理属性,建议由资产所有方、责任相关方——政府代表,利益攸关方——社区(或地方)法定代表、家长代表、教职工代表参加。

(二)职责:1、制定、修改、解释理事会、学校章程;2、具有校长选聘的提名和否决权,主管部门按组织程序考察任命;3、审议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期工作计划;4、协调解决学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5、评议校长学期工作报告,考察学校领导班子,并向主管部门提出建议;6、审议和批准学校年度办学经费的预决算,对学校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7、考察学校师资建设的情况,向主管部门提出建议;8、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学校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9、协调学校各种对外关系,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10、监督学校其他办学行为。

(三)运行的机制:1、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2、日常工作实行理事长负责制;3、家长委员会、教代会对理事会的人员构成、议事程序、决定的重大事项具有监督和否决权,校务委员会具有申辩权。

三、校务委员会

(一)人员构成:即为学校领导班子,可以视学校具体情况吸收部分中层干部参加。

(二)职责:尊重既定规则,完善程序,提高法治水平,依法执行理事会做出的决策。

(三)运行机制:1、在政府依法宏观管理下,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2、落实校长法人地位,确保学校的办学自主权;3、落实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精神,尊重教育教学规律,鼓励学校自主创新发展。

四、家长委员会

(一)人员构成:鉴于未成年人没有安全民事责任,家长委员会需按法定程序选举产生,落实家长在教育服务中的主体地位。

(二)职责:1、参与并监督学校的管理和有关重大决策;2、协调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3、对办学理事会、学校的重大决策具有建议权和否决权;4、当理事会、学校的行为损害学生的利益时,有权要求予以纠正;5、代表学校处理与家长之间的民事纠纷;6、有权代表家长意志,在学校配合下,组织学生活动。

(三)运行机制:1、制定《家长委员会章程》,报备上级家长委员会批准执行,做到按章办事;2、落实家长在教育公共服务对象监护人的主体地位,把家长的满意度作为办学的主要诉求;3、自主召开会议,学校可派员列席会议;4、实行代议制和回避制度;5、探索自筹资金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保障经费独立。

五、现代学校治理体系的完善

(一)完善依法治教的政校关系。主管部门依法按章对学校进行监管,充分保障学校和校长的办学自主权,既保证履行职责的法理性,又做到可追溯、易督查,核心是推进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保证学校办学自主权切实落实到位。

(二)三者的关系。在政府依法宏观管理下,健全以理事会为载体的决策机构,类似企业董事会或者人大;以校务委员会为载体的执行机构,类似企业经理层或者政府;以家长委员会、教代会为载体的监督机构,类似企业监事会或者政协

三者均依法按章办事,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相互支持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三)其他事项

完善党建、群团、教代会等工作,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具体、相互协调、关系理顺、互相监督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