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思想对于中国文化,犹如古希腊思想对于西方文化的意义一样,具有发轫和启蒙双重作用。先秦的名家,作为中国古代最早的符号学家,其符号思想,无论在思考范围还是思维深度方面,都曾达到过较高的理论水平。而且,名家的符号思想又在先秦各家,如儒、墨、法等家的思想中引起过强烈反响。正如西晋人鲁胜所指出:“名者所以别同异,明是非,道义之门,政化之准绳也。孔子曰:‘必也正名,名不正则事不成。’墨子著书,作辩经以立名本。惠施、公孙龙祖述其学,以正形名显于世。孟子非墨子,其辩言正辞则与墨同。荀卿庄周等皆非毁名家而不能易其论也。”①事实也确实如此,名家思想所及,几乎影响了诸子百家中所有重要的流派,形成了一股名辩思潮。从符号学的角度看,先秦名辩思潮中存在着一种非常明显的符号学致思趋向。这种致思趋向,一方面构成了先秦哲学发展的内在张力,另一方面又形成了中国古典哲学特有的语义分析精神。因此,要完整准确地把握中国古典哲学,特别是先秦哲学的精神特质,其符号学致思趋向是不能不认真加以研究的课题。
一、先秦哲学的符号概念
公孙龙在他的《指物论》中提出:“物莫非指,而指非指。”这是公孙龙整个符号学思想的论纲,同时也大体上相对集中地反映了先秦诸子对符号概念的认识水平。
关于公孙龙所讲的“指”,古今都有争论,目前尚无定诂。宋人谢希深受《齐物论》的影响,曾以“是非”释指,后又有人以“代名”释指、以“物德”、“属性”、“要素”、“共相”、“意义”等释指。笔者以为,公孙龙的“指”含义是多元复合的,并非单一的:它有时指指认过程。《礼记·大学》所说“十手所指”,《尔雅·释言》讲“指,示也”,《广雅·释言》称“谓,指也”,等,都是在指认的意义上理解“指”的。俞樾说“指,谓指目之也。见牛而指目之曰牛,见马而指目之曰马,此所谓物莫指也。”②便是对上述理解的典型说明;“指”又指所指者,即物或对象。这时的“指”是物指,即“物”之“指”。公孙龙自己说:“夫名,实谓也。”③正是此意;“指”还指能指,即:指为另一物的表征或代码。《荀子·正名》中说:“名足以指实”,“制名以指实”,其“名”之义,便约略与能指之“指”的含义相当。“指”的含义的多元化导致了使用中的灵活性,有时用一舍二,有时用二舍三,或用三舍二,如此等等,它便要求理解时需细审慎断,才能判定其究竟。然而,如果从总体上把握,公孙龙的“指”恰恰与现代符号学的符号概念相一致。“指”与符号,都是能指与所指的统一体,都是外物的有意义的代码。因此,以符号解“指”,是十分贴切的。
关于“指”概念的符号学意蕴,公孙龙本人有十分明确的解释:
首先,公孙龙认为,外界事物没有不能被符号(指)所指称的,而符号(指)本身则为一个人所创设的有意义的形式,用以标识表达外物。他说:“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非指者,天下无物,可谓指乎?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④这里,公孙龙从符号(指)与外物的关系入手,从总体上说明了自己对符号(指)的基本看法。他认为,外物是符号的对象,而符号(指)则是外物的表征。没有符号(指)则外物不能加以表达,而没有外物,符号(指)又会变成虚幻空浮之物。因而,外物与符号(指)二者互为表里,既不能合二为一,又不能分离为二。由此出发,公孙龙进一步强调说,符号(指)为天下之所无(它原本是人造的),物却是天下自有之物。文明产生后,人借符号表征、把握外物,便出现了离开符号便无外物的情形。如此以来,天下之所无反过来倒成了天下之所有,而原来天下之所有,却成了天下之所无。这自然是错误的。也就是说,以符号代替物自身,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