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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房

 红梅萝卜干书斋 2015-10-14

分 房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无商品房一说,城市住房来源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依靠祖辈的老房子传承下来、二是单位造房子福利分配给职工、三是租赁房管所公房、或是私房。也有郊区人(城乡接合部),向公社、生产队申请土地后自己建造房屋。但城里人大都住的是公管房,一家四五口人挤在20多平方米老房子现象较为普遍。

我所在厂是城里最小型的一类企业,比起“高大全”的常柴厂、东风拖拉机厂、金狮自行车厂、半导体星球无线电厂、常州的几大纺织厂……自惭形秽。厂里工人走出去与人家大厂比,都感到自卑,男职工找对象也被姑娘们瞧不起。

常说“咸鱼也会翻身”,这一比喻用在我们厂倒也恰当。1983年工厂在老书记带领下,默默无闻、卧薪尝胆,经济上有了积蓄。老书记想到厂里许多老职工和知青没有房子,如果企业再不造房子,厂里职工恐怕一辈子没有房子,更被人看不起,造房子不仅是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也是塑造企业形象工程。

厂小,但造房起点高,一下子就规划了两幢职工宿舍,计“72家房客”,心动不如行动,第一幢大楼很快就开挖了墙基。听到这个消息,原本平静的厂子沸腾了,职工都想分到新房,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大家都想搭“新房子”的车,找领导托关系,职工都成了“地下人员”,暗波涌动、各施本领、竞争得房。

厂里不平静,也引起社会的不平静,原来被人看不起的小厂一下子成了“香饽饽”,不少人找领导托关系想调进这个小厂,都想搭“分房子”一班车。想想看,新房子每户都是60多平方米。当时在社会上有60多平米新房子的家庭是什么“力升”啊,就是在上海做司局长也不过如此,那些科长什么的还搭不上边呢?

当时领导也很为难,递交住房申请书像雪片一样飞到到厂部,申请房屋的人数超过了建房数。隔不了几天就会有新人调进厂里(都是有脚力或是后台)。为职工造房子本是好事,却不曾想搞了惊天动地,心烦意乱。

“开弓没有回头箭”,房子要造,厂里的工作还要进行,厂里成立了职工住房分配领导小组。那个时代做什么事,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企业整顿领导小组……。住房小组成员有厂级领导、工会领导、中层干部、职工代表组成,这些领导成员面上是为职工服务,其实每个成员心里都打着“小九九”,都在为自己利益考虑,所提分房方案也是朝着有利自己方面转化。

其时我在办公室打杂,负责职工房屋情况核查工作。根据职工递交住房申请,发放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申请住房职工要填写家庭成员、住房面积、家庭地址等,住房分配领导小组根据这些情况要组织调查摸底,为今后分房打下基础。

那些天,整天在外面跑东奔西、走东家串西家,倒也把职工家跑了一遍。其中有西瀛里、西直街、大火弄、武青路、南河沿、横兴弄、小河沿、大观路……,也看到了许多风格的建筑,如到红梅公园附近的一户张姓老职工家,其房子沿河边,打开窗户外面就是一条小河,放一鱼竿在窗外垂钓、或是一壶清茶,眺望窗外景色都是一种人生享受,只是房子破旧狭小了。南河沿对面的一户大户人家,以前是木材商,公私合营后,房子被政府收容,二层楼的转盘楼就住了十几家,民国建筑风格。西瀛里的民房建筑风格也自成一气,下面是店铺,上面是住户、全木结构建筑……。当时自己没有文保意识,更没有想到日后常州会有一场狂风暴雨式拆迁,也没有拍摄照片留作纪念,现今这些建筑都没有了,唯有这些房屋的片碎影像残留在记忆中。

为了分到房子,厂领导家的门槛都给职工磨掉了一层,其实你跑他跑、你送礼他送物,等于大家都没送,只是肥了领导。就是我这个核查房源的“跑腿”,也没少落好处,为了能替他们美言几句,红塔山烟没少拿。

三堡街沿河边93号,有幢原木材商的房子,是厂里职工宿舍(当时知青回城后,结婚无房临时居住),原临河老办公室、食堂等,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常州运河拓宽改造之际拆除。拆迁办分配给厂里的住房,直接落实到职工头上,当年就解决了7-8户职工(有两户厂领导)。职工房子拆迁,或是对方单位分房,厂里补贴又有10 多户(当时实行三三制,男、女方单位、个人各出三分之一)。厂里建房有72户,当时实行小房换大房、旧房换新房,无房得小房分配政策。拿了厂里新房职工须把原先居住的旧公房交厂里处理(私房不在内),厂里能分配的房屋就有100多套。而当时厂里职工人数为180多人,厂领导也就“手中有房、心中不慌”。

在分房领导小组讨论会上,竞争激烈,每个领导都要为送礼职工负责,力求能分到新房,但由于前期房屋资源调查详细,每户职工住房地址、面积、家庭人员多寡、以前是否享受厂里住房补贴等情况一览表清清楚楚,每户房屋均用皮尺进行丈量后,再乘以1.46%,得出房屋的建筑面积。在事实如此清晰的基础上,再强势的领导也不能过份啊,何况领导小组成员都提出住房申请,又必须确保“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潜规则,除非你领导不要房子,真要“捣浆糊”,做到众人怒。讨论虽激烈、不泛拍桌子瞪眼睛,但由于房源多,基本上平滑过渡,皆大欢喜。

为了分到房子,许多女青年急乎乎地找男人,因为分配房屋的硬件之一是必须有结婚证书。单位里有一女青年,亭亭玉立,面容姣好,皮肤白嫩,颇有“林黛玉之风韵”,追求者不断,其孤芳自傲,使许多追求者望而却步,有贼心而无贼胆。而这次分房也使其沉不住气了,也急忙在分房前夕领了结婚证,其“对象”大跌眼睛,使人感觉:“一朵鲜花……”。而她也好多年未与先生圆房,许多年后才生产一小子,喜称老来子。

为了分到房子,许多男青年也急乎乎地找女人,由于有一间60平米新房作“诱”或是聘礼,一下子拔高了男青年的社会地位和价码,反而更容易找到另一半。

当年房屋流通渠道除了有部分私房出售,公房是不允许买卖,结婚要房子只有走单位造房子的“独木桥”,而造房子的单位都是大企业,进这样的厂要开后门,拼脚力才能挤进。而大企业造的房子分配给谁又是一场激烈竞争。当年是一房难求,比找女人、找工作……都难上千百倍。

分房时候还不知“三公原则”,虽然厂里每个职工都想着新房子,但最后分房还算体现了公正、公平和公开。因为分配新房首先照顾老职工、照顾技术骨干、照顾大龄知青(当然第一是照顾厂领导是心照不宣,如果厂领导自己没有分到房子,那里还有造房积极性,没有厂领导的积极性,也就没有新房子)……

这个厂的老工人工作辛苦,当时许多工作还离不开肩扛人挑,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工资又低。厂里难得有房子分配,老书记教育全厂职工,不能忘记老职工的奉献,在这次分房中有20多户老职工分到了新房子。有的老职工离退休年龄只有几个月,当他们来拿新房钥匙时,激动的泪水模糊了双眼,他们一辈子被看不起,也被自己儿女看不起,当无偿拿到一间新房子给孩子作结婚新房时,其心情激动、兴奋。如今有些老人已陆续走了,健在的老人看到我,特显亲热,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认为他们分到房子,也有我的帮助在里面。

有25户知青分到新房,不分男、女只要是知青,基本上都能分到房子。由于有了新房的坚实物质基础,这个厂里的知青真正做到了男有所娶、女有所嫁,没有一个被社会遗留和抛弃,目前这些知青也陆续退休了,过着不算富裕的小康生活。

领导干部和老职工(有职务)的楼层为二楼、三楼、四楼(部分),知青和技术骨干的房子在一楼、五楼、六楼。有一位厂领导因其是知青,他的楼层就分配在五楼,并没有因其是厂领导而特殊照顾,从中也可窥测到当年厂里分房中彰显公正和公平。

由于房源较多,也就“花露水洒洒”,凡提出申请职工均分到了房子,只有新房与老房、面积大与小差别。而分到旧房子职工,也在以后拆迁中拿到新房或拆迁费。凡拆迁职工只要提出申请,厂里均及时支付住房补贴费给职工,算作当年没有分到厂里新房的补偿。因此,这个厂职工在上世纪末,在全市率先解决了职工住房的“老大难”问题。

企业自行建造房屋、分配房屋之事已过去30多年,当年像这个厂一样造房子、分房子是普遍现象,这个小厂只是千万个工厂缩影之一,也可从中窥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中国福利分房的一段历史。由企业自行建造房屋,无偿分配给职工居住,每月收取十几元的廉价租金。也正是有了企业造房子分配给职工的因,才有上世纪九十年末单位房改和优惠售房之果。

由于福利分房,拿到房子的职工无需支付一分钱而得到一套住房,并通过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公住房销售优惠政策,得房的职工无形中省却了一笔购房款,获得了十几万元的福利。而无房职工却没有获得金钱补偿,这是对无房职工不公平,这也是历史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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