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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解读:涡阳县征地补偿标准调整

 gpmhy 2015-10-14
阳最新土地政策

国家提出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节约用地制度,我县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有哪些措施?


  当前我县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切实保护耕地,必须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月15日,我县出台《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进一步做好节约集约用地的工作意见》,对节约集约用地进行了规范,将对我县耕地严格保护,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会有效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促进全县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有听众反映,我县征地补偿标准有没有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2015年2月28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该文件对全省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我县调整后的征地补偿费标准分别是:城关、城东、城西和涡北街道范围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是每亩40850元,我县其他地区土地每亩38700元。
农村村民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的建房如何处理?
  《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镇、乡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对村镇规划区内正在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县政府是否明确由哪个部门负责拆除?
  县政府今年出台的《镇(场、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中规定:对村规划区内的新发生在建或未建成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立案查处,由镇人民政府立案查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对镇规划区内正在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县城管执法局的名义立案查处,予以改正、拆除。存量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逐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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