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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雌柔”

 qjpxzx 2015-10-17

 老子中常常出现:慈、俭、后、雌、柔、弱、虚、静、重,还有:下、退、愚、拙、讷、曲、中、谷、洼、少、辱、蔽、贱等概念。这些概念都是老子从自然平衡中总结归纳出来的一些人之道效法天之道的具体方法、经验和对策,是“无为”思想的具体化。如此有利于人类保持平衡,不悖天道,也是老子希望人类能做到的行为原则。

一般平衡论将老子的这类概念称之准平衡。“准平衡”是维持事物平衡的一个重要原则,符合准平衡的行为有利于维持和恢复事物的平衡。老子常常运用“准平衡”原则:无极,知止,不现,不争,知雄守雌,知荣守辱,以弱胜强、以柔克刚、宁拙勿巧、委曲求全、大智若愚等。

老子中提出的“准平衡”概念都有自己的对称方:反?正,退?进,辱?荣,少?多,败?胜,缺?成,损?益,愚?智,冲?盈,柔?刚,弱?强,雌?雄,虚?实,静?燥,重?轻,贱?贵,曲?直,屈?伸,掩?张,后?先,低?高,祸?福,拙?巧,废?兴,俭?奢,下?上,讷?辩,予?取,无为?有为,等等。

事物对称规律从属于平衡循环:平衡→不平衡→新平衡,平衡之对称方为不平衡,不平衡之对称方为平衡。“反者道之动”,事物的对称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换:有→无→有;阴→阳→阴;福→祸→福;生→死→生;大→小→大;上→下→上;强→弱→强;贵→贱→贵;荣→辱→荣;有→无→有;等。

《老子》有关“大小”:

第三十四章: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

第六十章:治大国若烹小鲜。

第六十二章: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

第六十三章:大小多少。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破译《老子》的“雌柔” “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衣养万物而不为占有,不求利,无求名求利之欲可名于小。万物归附而不占有,无私,可名为大。老子将平衡之道人格化:不求名求利,意在人类向大道学习。在求名求利层面上,事物总是反向运动的,求名求利而不得,不求名求利而得之,想大不能成其大,不想大反而成其大。

“治大国若烹小鲜。”治大国如烹小鱼一样,要恰到好处,掌握好火候,不要瞎折腾,小心保持平衡,搅乱原有平衡易,恢复平衡难或不可能。

“大小多少。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大小多少之平衡循环:小→大→小;少→多→少。事物总是从小到大,从少到多。处理好大小多少之平衡关系,找到大与小,多与少之平衡点及转化规律。大与小相互转化,想为大却不能为其大,不欲为大偏能成其大。方法是找到大与小之间的平衡点。大小之平衡循环:小→大→小,事物大到顶就向小转化。

 

《老子》有关“上下”、“先后”、“贵贱”:

第六十六章: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

第七十六章: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第三十九章: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

“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圣人保持与百姓平衡关系的原则是准平衡:用谦逊的态度对待百姓,在分配生存资源时总是先为天下人,后为自己。所以,圣人虽处上,但民不觉得重;虽处前,但民不觉有害,而得到天下人拥护。孔子也提倡“先难而后获” ,对难做的事,做在人前面,有收获的结果,得在人后。 圣人属于“超然我”。

“强大处下,柔弱处上。”事物总是反向运动,也是准平衡原则的具体运用。准平衡原则本质上是平衡循环的应用:平衡→不平衡→新平衡,事物到达平衡顶点时就会趋向不平衡。“强大处下”才能保持其强大。

“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事物都是一种对称之存在,无贱就无贵,无下就无上,统治者与百姓之平衡取决于统治者的态度。譬如个人大脑虽贵,但没有贱体支持就成为死脑;大脑高高在上,如没有脑以下身体为基础还算什么脑。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难到不是如此吗?

《老子》有关“祸福”、“正反”、“善妖”:

第五十八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邪,正复为奇,善复为妖。

第七十八章:正言若反。

 

破译《老子》的“雌柔” 祸与福对称,且相互转换,祸至一定程度就转为福,福至一定程度就转为福。祸福循环:福(平衡)→祸(不平衡)→福(新平衡)→祸→…祸与福相互转换的极点谁也不知道,所以,得福者要特别爱惜和小心,得祸时也不必过于灰心。其无正邪:事物无绝对的平衡,只有动态之平衡,正复为奇,善复为妖:平衡复为不平衡,不平衡复为平衡。正:平衡。奇:不平衡。事物总是:平衡→不平衡→新平衡,善→妖→新善。

老子七十八章提出一个“正言若反”的思想方法,这是老子表达平衡之道的一种形式,亦是理解老子思想一个重要方法。人类站在求名求利角度,总是颠倒着眼光看事物,往往与事物本来面目恰恰相反。因为人类的通病是颠倒是非、本末倒置,所以,倒过来看、反过来讲反而变得正确了。本来的正常的事物,而在人看来是反常,而将反常视为正常。

 

《老子》有关“强弱”、“刚柔”:

第三章: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第三十六章:将欲弱之,必固强之。柔弱胜刚强。

破译《老子》的“雌柔” 第七十六章: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第七十八章: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柔弱胜刚强”是老子的重要思想之一。事物在“平衡→不平衡→新平衡”的循环中,当事物到达平衡临界点时就会走向不平衡,在接近于平衡临界点而又距平衡临界点保持适当空间就是准平衡。柔胜刚,弱胜强。这是平衡循环和事物对称原理的具体运用。老子中提出很多像“柔、弱”一类的准平衡方法。

“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虚化求名求利之心,实人求存求活之腹,弱人求名求利之志,强人求存求活之骨。老子主张人类遵循“生存智慧→求存求活”模式,强化人的求存求活之本能,而弱化人的求名求利之本性。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天下最柔弱的东西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硬东西胜不过水。以其无以易之:攻坚强任何东西都取代不了水。

“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强弱对称,互为转化:强→弱→强,事物强到极点,就会向弱方向转化。柔刚对称,互为转化:刚→柔→刚,事物刚到极点,就会向柔方向转化。老子认为弱之胜强,柔之胜刚,柔弱生之途,刚强死之途。老子的维持平衡的办法是守弱、守柔。这是无极准平衡原则在“弱?强”、“柔?刚”的具体应用。平衡之道非常平常,道理很简单,但人类“莫不知,莫能行。“此章老子又一次回答了为什么“道可道,非常道”。

 

《老子》有关“雌雄”:

第二十八章: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

第五十五章: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精之至也。

第六十一章:天下之牝。牝常以静胜牡。

 

老子以“雌”以及“母”喻道。雌通慈,慈是人在求存求活层面的本能,符合自然之道。慈表现出求存求活本能的爱。雌象征柔弱,雄象征刚强;雌性好静,雄性好斗;雌性天然倾向于求存求活,雄性天然倾向于求名求利。

破译《老子》的“雌柔” “慈”是人与人之间在求存求活层面之平衡关系。人与人之间体现慈莫过于母婴,母与婴之间(慈与朴),只求存求活,而无求名求利。老子以母代表慈,以婴代表朴,慈与朴属动物求存求活之本能。雌性动物对幼小后代所表现的“慈”是求存求活本能的一部分。

《老子》有关“得?失”:

第十三章: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第六十四章: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老子描述的求名求利者众生相,宠辱是在人求名求利层面上之感受,若人只求存求活,无所谓宠辱。得失也是对人求名求利而言的,仅求存求活,自无所谓得失。求名求利者往往是失名失利时痛苦,得名得利时又担心失去而痛苦,所以心理永远得不到平衡,永远处在患得患失痛苦之中。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为求名求利,不遵循平衡法则必然败之,取得也要失之。按照平衡法则办事,不做违背平衡法则的行为,就不会遭受失败。不因求名求利而占有多余的东西,也就不会失去。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老子》第二十八章

破译《老子》的“雌柔” 老子的“无极”:事物发展到最高点就会反向运动,物极必反,物盛必衰,事物发展到极盛就会走向不平衡。“无极”就是不要到达最高点,就是保持准平衡,不过头,不过份,不极端。“无极”是老子保持事物平衡的一个重要原则。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老子》第二十二章

老子指出四种情况下准平衡之具体运用,准平衡利于我与人、我与事之平衡。不自见(表现)故明(聪明,指生存智慧);不自是(自以为是)故彰(昭彰);不自伐(夸耀)故有功;不自矜(骄傲)故长(值得骄傲)。

老子中的“不见”就是不表现,不表现是老子倡导的一个准平衡原则。好表现实质上是人求名求利欲望的一种释放形式。老子三章“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客观方面不表现可欲,主观方面见不着可欲,人心就不会乱。如果用可欲的事物来逗诱人的求名求利之本性,必然使人心乱,进而造成社会动乱。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老子》第七十七章

为(贡献,成就)而不恃(自恃),功成而不处(自居),其不欲见(表现)贤(贤德、贤能)。准平衡的三种做法:做出了成绩而不自恃,立下大功而不自居,不想表现自己的贤德才能。如此有利于人与人之间的平衡。

人有一通病,就是好表现:显德、显贤、显能、显智、显财、显色。表现欲是求名求利欲望的一种释放。贤而不现、能而不现、富而不现、色而不现,不“现”为福。现贤、现能、现智、现财、现色,会成为众矢之的,招至血光之灾、牢役之灾和疾病之灾。现贤→不贤者忌恨→三灾,或现贤→得名→得利→争斗→三灾;现能→无能者忌恨→三灾,或现能→多劳→得名→得利→争斗→三灾;现财→贪者之的→血光之灾;现色→好色者之的→血光之灾。

凡世人可欲之物,少为福,多为祸;有而不“现”则安,“现”则为祸,若弃之则为福。然而,名利场中人均好表现、好展示,惟恐人不知己贤能,不贤自谓贤,无能硬逞能,无智装有智,无财装有财,无色还要人造,求名求利,竭力尽心,毫不示弱。名利场中,不知多少现贤、现能者不得善终,多少现富、现色者引来血光之灾。不表现自己是老子倡导的一个重要准平衡原则。表现自己属求名求利的外在反映。求名求利者有一点贡献就要自恃有功,有一点功劳就要自居,有一点贤能就要表现,惟恐别人不知道。

准平衡是老子“无为”的重要体现,老子中有很多准平衡思想的表述,譬如:大白若辱(四十一章)、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四十五章),都是准平衡原则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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