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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责任保险简介

 nhdanny 2015-10-18

一、医疗责任保险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承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医院及医务人员(即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医疗责任保险能够有效分散医生执业风险;缓和医患矛盾;推进医学新疗法、新技术、促进我国医学科学的发展以及提升我国医疗的整体水平。

发展医疗责任保险还有利于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医疗责任保险对医院、医务人员、患者和保险公司都有好处。既能让医生解除高额赔付的后顾之忧,给医生吃“定心丸”,激励他们增强医疗安全意识,勇于知难而上,改革创新,提高业务质量,增强医院和医生在公众心中的信誉度,促进医学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同时可以使患者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

二、广东医疗责任保险

2010年初,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受广东省医院协会的委托,对广东医患纠纷的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依据《保险法》118、128条相关规定,作为保险经纪人应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尽最大能力为医疗机构争取保险利益,同时有效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设计出广东医责险统保方案,并协助广东省医院协会做好医责险统保招投标工作,组织了17家医疗机构代表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向全省在粤设立分支机构的25家财产保险公司发出招标文件,经省卫生厅、省司法厅和评标委员会的公正评选,以及省公证处公证,最终确定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等9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共同承担广东医疗责任保险统保的赔偿责任。广东医责险统保方案具有以下的创新特色与内容:

1、创新特色

主要是“运用三个第三方机制来寻找解决医疗纠纷的平衡点,由调解第三方医调委负责调解;由专家库第三方专家组负责定性定责;由赔付第三方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处理方式更体现公平、公正、专业、合理”。

2、主要内容

①保险责任范围结合《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医疗机构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涵盖了执业行为过错或非过错。

②简化索赔环节,明确不同类型案件索赔时所需的格式化资料。

③每次事故免赔额为零,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优化财务管理。

④保险费率厘订,依据采集大量相关数据进行科学论证的结果。

⑤制定自行和解、人民调解、行政处理、法律诉讼不同处理模式的保险赔偿方式。

⑥医务人员执业风险与医疗纠纷风险共担相结合。

⑦保险公司理赔时效承诺机制。

⑧赔款支付方式时效承诺机制。

⑨续保因子浮动制等等。

医疗责任保险方案自2011年6月1日推出以来,受到广大医疗机构的关注,众多医疗机构积极参保。截止2015年6月底,已有广州、深圳、佛山、湛江、茂名、阳江、肇庆、云浮、清远、惠州、河源、汕头、汕尾等13个地市,共846家公立医疗机构参加了投保;同时通过第三方调解体系,充分发挥医疗责任保险在医疗纠纷化解、医疗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参保医院医疗纠纷等到很好的的化解,纠纷处理时间大大缩短、纠纷处理结果满意度均大幅提升。

三、医疗责任保险动向

2014年7月11日,国家卫计委、司法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和中医药管理局五部委联合召开了“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求:完善“三调解一保险”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要形式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在医疗纠纷化解、医疗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化解医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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