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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专家共识 | 晕厥处理4步法!

 星集 2015-10-18


2015年8月欧洲心脏杂志(Eur Heart J)发表了来自北美和欧洲的专家关于急诊科晕厥危险分层和临床处理国际专家共识。该共识力求实用,为广大医生提供合理的诊治流程。本文是刘文玲教授对该共识所作解读。


编辑:CoCo

来源:中国循环杂志


诊断晕厥4个步骤


  (1) 是晕厥吗?


  (2) 存在潜在的严重风险吗?


  (3) 如果原因不明,造成严重后果的风险是什么?


  (4) 按照目前的危险分层,对这些患者在急诊科如何得到最佳处理及需要什么检查和限制?(如图1所示)


图1 急诊科晕厥处理模式


制定了危险分层方案


  1. 明确了高危因素和高危患者


  ≥1个如下高危因素患者为高危患者。


表1 高危因素




  2. 明确了低危因素和低危患者


  具备≥1个如下低危因素而不具备任何高危因素的患者为低危患者。


表2 低危因素



  3. 划分出中危患者人群


  具备以下特征的患者为中危患者:


  具有其他合并症的低危患者(如慢性肾衰、呼吸衰竭、肝功能衰竭、肿瘤、脑血管病或心脏受损病史);


  无合并症但晕厥表现严重;


  不具备任何低危或高危因素。


处理建议


  共识回答了基于危险分层如何在急诊使患者得到最好的处理?需要做哪些检查?需要做哪些限制?


  高危患者


  高危患者应在急诊科进行监测,或安排在能够进行心肺复苏的场所,以防止发生不测。


  低危患者


  低危患者无需额外检查,如考虑评估可在普通门诊、晕厥门诊或专科进行。主要是安慰、一般治理和咨询。


  中危患者


  中危患者处理上十分困难,因为患者仍有一定的风险。心电图监测是处理的关键。但是,没有循证医学证据和共识说明应该监测多长时间(大多数专家建议至少监测3小时)。


  心电监测的目标和标准


表3 监测目标和标准



驾车和工作建议


  患者离开急诊科之前必须给出驾车和工作的建议。心原性晕厥应遵循现有指南根据诊断和治疗情况个体化处理。那些原因不明但具有高危因素的患者应在充分评估潜在原因和治疗后方可再驾车或工作,以免给患者或他人带来危险。那些低危但晕厥发作导致损伤或反复发作没有先兆的患者驾车也应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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