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真道的传戒仪式 道士受持戒律,要举行传戒仪式。早期道教传戒是公开的,魏晋以后转入秘密传戒。 在敦煌文书中,P.3417号《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从雍州长安县怀阴乡东明观三洞法师中岳先生张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十戒经盟文)》。受戒盟文的内容说:雍州栎阳县龙泉乡凉台里女道士王景仙,以沉沦于六情不悟,闻受十戒十四持身之品,可以超升三界,位极上清,故至三洞法师张泰门下受十戒经,并发誓要修行供养,永为身宝。这份唐代道士受十戒经的盟文,反映出唐代道士受戒的实况。 北宋道士贾善翔《太上出家传度仪》,是宋代道士出家受戒的仪式。此传戒仪式由度师、保举师主持。仪式中受戒弟子念请受戒文,度师为受戒弟子说十戒。南宋道士吕元素《道门定制》卷十《更籍换案道场五戒牒》,是建置道场,更籍换案的仪式,由传度师传授太上五戒。金元丘处机制定全真三坛大戒以后,仍沿袭魏晋秘密传戒的方法,实行全真戒律的单传秘授。因此,元明时期全真戒律在道门传播不广,各地全真道士多不知有此三坛大戒。 清初,全真龙门七祖王常月一改旧制,公开传授三坛大戒。王常月于顺治十三年(1656)在北京白云观登坛说戒,度弟子千余人。此后,王常月又率门徒在南京、杭州、湖州、武当山等地立坛授戒,全真戒律自此广行天下。金元全真道兴起以前,道教的传戒授箓是相联系的,道士修持道法,既要受戒,也要受箓。而金元以后全真道、正一道两大道派并峙,全真道的传戒与正一道的授箓,成为两大道派各具特色的道法传授系统。 北京白云观(资料图 图源网络) 全真龙门祖庭北京白云观,是清初王常月律师公开传戒之法坛。当时正值全真龙门派中兴之时,白云观每年授戒二千人,传戒日期长达一百天,称“百日圆满三坛大戒”。柳守元《三坛圆满天仙大戒略说》,阐述了传授三坛大戒的科法及思想。 自清嘉庆(1796一1820年)以后,随道教发展的势头减弱,传戒的人数、日期逐渐削减,到民国初年,每年授戒五百人,传戒日期减至五十三天。民国白云观授戒分春秋二期:春戒农历二月十五日至四月初八,秋戒农历十月十五日至十二初八日,戒期五十三天。开戒前半个月,各地新戒(即求戒者)赶赴白云观报到注册,斋戒沐浴,静候戒期。民国时期白云观戒坛分三期。第一坛在大殿,向新戒宣示传戒要目。第二坛是密坛,在夜间人静时传授,不让外人观看,新戒过此坛即是受戒道士,获得戒衣、戒牒、锡钵、规等法器。第三坛宣示全真大戒。 全真传戒八大师 按全真仪范,传戒由十方丛林方丈主持。方丈开坛演戒,解说戒律,传授戒法,故称为律师。律师必须由受过三坛大戒,持戒精严,德高望重的方丈担任。辅助律师传戒的有八大师: 唐宋道教的传度仪式,有三师、五保监临授度,负责检查传度得失。全真传戒的八大师,应是取法唐宋三师、五保的职司而设立的。 1912年,白云观二十一代方丈陈毓坤开坛传戒,戒子三百余人。1919年,陈毓坤方丈第二次传戒,定期百日,戒子四百一十二人。此后因战乱诸原因,白云观传戒中断。1948年,成都二仙庵举行的全真传戒,是民国时期最后一次传戒法会。 传戒程序 全真派道教传戒活动,通常包括以下程序:扬幡、张榜、开坛、取水、荡秽、迎师、请圣、祝将、演礼、审戒、考偈、诵经礼忏、上大表、说戒、传授衣钵、发放戒牒、晋表谢神、大回向、落幡送圣等仪式。 授方便戒 所谓“授方便戒”,即指戒子因身体原因等,不能亲临法坛接受传戒,则可受方便戒,按照道教仪轨,以通讯的方式进行受戒活动。亲自到场登坛受戒者,称为授大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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