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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专员办预算监管工作的建议

 jimy360 2015-10-28

  2015年,是专员办职能调整的第一年。面对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的重大变化,开好头、起好步,对专员办推进职能调整至关重要,建议从六个方面着手推进年度预算监管。

  一、在工作安排上应统筹规划,量力而行。考虑到专员办职能调整既要在短期内尽快打开工作局面,探索工作方法,扩大工作影响;又必须面对干部能力提升、不断熟悉业务、积累工作经验的一个长期过程,建议在工作安排上,预算编制审核2015年可全面铺开,确立专员办属地中央预算监管的主体地位;专项资金审核延续以前年度审核项目为主,不宜新增太多项目,待以后年度逐步推开。在时间安排上,参照以往年度审核情况,专项资金审核与部门预算审核宜交错进行,以方便专员办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和分配审核力量。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支出标准体系,提高审核的科学性。目前,预算编制审核过程的一大难点是一些支出的标准缺失或不健全,定额定量标准不明,造成预算编制主观随意,预算审核自由裁量权较大,缺乏科学客观依据。因此,建议:一是尽快全面实施规范津补贴工作,对人员经费中津补贴项目予以固化,参照已经改革到位的机关津补贴制定统一的标准,绩效方面的考核也要制定规范的实施管理办法并报中央批准。二是建议部里在布置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预算单位提出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对日常经费中某些项目制定匡算标准,提高基层预算单位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提高专员办审核的科学性。

  三、进一步规范审核流程,明确审核要求。尽管《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04]352号)对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程序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涉及到具体每一个行业,每一类、每一笔专项资金仍需要更为明确的审核重点和具体的工作要求。因此,建议各业务司局根据授权专员办开展审核工作的具体情况,相应明确审核重点和工作要求,统一规范审核流程,保障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随着专员办职能调整的不断推进,专员办业务将逐步嵌入财政管理主体业务,部各业务司局也将积极研究专员办参加财政预算管理的具体办法,因此,建议,以此为契机对专员办开放国库监管平台,授权专员办登录国库动态监控系统,通过与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联网,就地实施对基层预算单位的动态监控,加快专员办与部国库司、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厅等联网和互联互通,提高专员办的监管效率,充分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优势。

  五、进一步加强业务司局和专员办的工作指导和联系。职能调整后,专员办面临的将是全新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迫切需要部内业务司局的指导与帮助。建议财政部建立业务司局与专员办稳定的工作协调联系机制和沟通渠道,进一步发挥业务司局对专员办预算编制和执行审核工作的指导作用,帮助专员办建立规范的审核工作流程,明确审核重点,细化审核目标。专员办也主动积极加强与部内业务司局的沟通与联系,在部业务司局的指导与帮助下开展审核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夯实能力基础。职能调整对专员办发展既是巨大的机遇,也是重大的挑战,对专员办干部的能力和知识结构提出了新要求。从事后检查为主转到参与预算的编制审核和预算执行,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建议财政部抓紧组织专员办干部有针对性的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可以涵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和执行等财政主体业务的理论与实践,提高专员办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在能力素质和知识储备上尽快达到财政预算监管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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