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熬夜衰老列入工伤”的呼吁不能一笑而过 2015.10.26陕西工人报 钱桂林 日前,深圳一女子举牌控诉,呼吁“将熬夜衰老列入工伤范畴”。该女子穿着光鲜靓丽,但容颜憔悴衰老。据了解,该女子今年25岁,因公司经常熬夜加班,容颜加速衰老,导致爱情事业双失意。她愤愤不平当街控诉,呼吁“衰老算工伤”。其举动引来众人围观,图片传到网上后,网友也加入“衰老是否算工伤”的辩论大战。(10月23日大众网) 该女子举牌控诉加班,并呼吁将“熬夜衰老列入工伤”范畴,其行为看似奇葩,但勇气可嘉。身为白领的她,对加班肯定有“切肤之痛”,难怪她会“揭竿而起”的当街控诉和呼吁。 其实,导致衰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与基因、环境、饮食、心理等都有一定的关系,加班会导致衰老,恐怕一时还难以界定,但也不无关系。 深圳女子当街举牌控诉和呼吁,其做法多少有点儿行为艺术的色彩,我们不可一笑而过,不妨对其行为进行一定的反思。 一是要关注劳动者的合理诉求。“将熬夜衰老列入工伤范畴”,在不少人看来,这一诉求有点儿不靠谱,但其背后也隐含着劳动者的合理诉求,即提醒社会要关注劳动者有可能受到的职业危害,关注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我们有理由相信,不愿意工作熬夜而致衰老的绝不仅仅只是这位女子,不少都市女白领恐怕都有此想法,只不过她们没有通过一定的方式表达出来而已。 二是要关注过度加班现象。毋庸讳言,在我国不少地方存在过度加班现象。据智联调查,24.3%的白领平均每周需要加班1- 3小时。平均每周加班时间在3-5小时的白领比例为12.2%,加班时间为5- 10小时的白领占12.8%,11%的白领表示平均每周加班时间在20小时以上。加班成为不少用人单位“敬业勤勉”的借口,而某些职工因担心被炒鱿鱼,只好忍气吞声的被加班,且还不敢索要加班费。“衰老列入工伤”这句话是在提醒人们,当今社会,加班几乎成为一种无需验证的工作通例,它给劳动者造成了身体亚健康甚至长期损害。 三是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法要与时俱进。我国现有的劳动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的定义异常狭窄,只要不死不残,很难认定为工伤。在法律保护难以触及的灰色地带,加班已然成为社会的顽疾,让劳动者很受伤。举牌女子只不过是提出了一个异常尖锐的问题,即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也要与时俱进,更好的为劳动者撑起权益的保护伞。 其实,“熬夜衰老”并不一定是个伪命题。在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劳动者的某些诉求需要得到正视和重视,是否“将熬夜衰老列入工伤范畴”自然也不能永远无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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