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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起航运粮忙

 wangyong670 2015-10-29

扬帆起航运粮忙

 

西门庆归后边月娘房里来。月娘告诉:“今日林太太与荆大人娘子好不喜欢,坐到那咱晚才去了。酒席上再三谢我说,蒙老爹扶持,但得好处,不敢有忘。在出月往淮上催攒粮运去也。”

 

——《金瓶梅》第七十九回

 

运输问题一直是经济快速发展的最大制约问题之一。中国古代运输,只有陆路和水路两条,而水路则是其中最快的一条。隋炀帝虽然是个昏君,但是他开凿运河确实是个不小的功绩。隋朝以后的朝代都受到运河带来的好处,明朝也不例外。自从大运河开通,水路运输的作用日益突显。

 

《金瓶梅》多次提到了河运货物的情景。如引文中,往“淮上”催粮,这里的“淮上”就是指淮河,大运河有一段通过这里。河运发展到明朝,已是一件普通事情。

 

大运河的开通应该在隋代开始,以后的朝代逐渐修建。隋代先后修通四段运道:

 

山阳渎,自山阳(今江苏淮安)引淮水达扬子(今江苏仪征县治东南)入长江。

 

通济渠,自西苑(今河南洛阳西)引谷、洛水达黄河,又从板渚(今河南汜县县治东北二十里)引黄河水通淮河,实际是利用汴水取直航道(唐代改名广济渠)。

 

永济渠,北起涿郡(今北京西南),南通黄河。

 

江南河,自京口至余杭(今浙江杭州)。

 

隋唐大运河纵向沟通了海河、淮河、黄河、长江与钱塘江五大水系。

 

大运河开通以后,使江南地区的物产、粮食等物资源源不断地运到北方,北方的物资也送到了南方,南北双方互通有无,为南北经济沟通架起一座桥梁。

 

元朝时期,运河因北宋末年战乱及黄河“夺淮入海”而失效,故大运河中段改南北取直,东移山东。同时,海运兴通,漕运进入新阶段。

 

元初漕运大致循唐宋大运河旧道入大都,但因旧运河失修,只能采取水陆联运形式。至元十八年(1281年)修凿济州河,引汶、泗水经济州(今山东济宁)西北至须城(今山东东平)安山。南来运舟由徐州经济州河入大清河,至利津(属今山东)入海,海运至直沽,再水陆联运至大都。至元二十六和二十八年会通河(须城安山至临清)与通惠河(通州至大都)凿成,元代大运河全线沟通。此外,至元十八年凿成纵贯胶州湾与莱州湾的胶莱河,又形成一支海河联运路线:运舟从江苏淮安顺黄河(黄河“夺淮入海”前的淮河故道)东下出海口,沿海北上入胶莱河,再经海道至直沽。

 

元朝完整的漕运,给明朝留下非常好的基础。明初已有漕粮转运北方,有海船与内河浅船两种北向运输。至永乐十三年罢海运,则漕粮全部由浅船承担运输。

 

明代漕运因为政治上的海禁,转而给内河航运带来发展的新阶段。这时征运漕粮的有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河南和山东六省。漕粮又按供应地区的不同区分为南粮和北粮。其数额大小不一,到了成化八年(1472年)开始有了一个定数,规定每年运输四百万石。主要征自南直隶和浙江,约占全国漕粮的六成。除漕粮外,还有白粮,由苏州、松江、常州、嘉兴和湖州五府供纳,岁额二十一万四千石,均系当地出产的白熟粳糯米。在用途上,漕粮为京、边(北边)军饷,白粮供宫廷、宗人府及京官禄粮。

 

漕运有专门人负责管理。最初,明廷设置了京畿都漕运司,以漕运使管理全部事情。景泰二年(1451年),把漕运使废除,开始设置漕运总督,与总兵官共同管理漕政。漕府领卫军总共十二万七千六百人,运船一万一千七百只,另遮洋总(海军)七千人,海船三百五十只,专职漕粮运输,称为运军。在地方,以府佐、院道和科道官吏及县总书等掌管本地漕事。中央户部和漕府派出专门官员主持各地军、民粮船的监兑和押运事宜。州县以下由粮长负责征收和解运。粮长下设解户和运夫,专供运役。

 

明初仍然沿袭元朝制度,前期的漕运还是以海运为主,河运、陆运兼运为辅。一路由江入海,经直沽口至通州,或径往辽东;另一路由江入淮、黄河,自阳武县陆运至卫辉府,再由卫河运至蓟州(今河北蓟县)。江南漕运,则由江、淮运至京师南京。以承运者而言,海运为军运,余皆民运。永乐年间因迁都北京,粮食需求日增,而海运艰阻,遂整治大运河,即从杭州湾通往北京的漕河,疏浚会通河,造漕船三千余只,以资转运;并在运河沿岸淮安、徐州、临清、德州和天津五处建置漕粮仓库,亦称水次仓。

为维持漕运,国家规定漕粮全征本色,不得减免,严格限制漕粮改折。只许在重灾、缺船或漕运受阻等严重情况下才实行部分的改折,折征时正、耗各项合计在内。漕运的费用由粮户承担,包括运费、运军行粮及修船费等,均按正粮加耗派征。由于漕政腐败,各级官府贪污聚敛,加耗杂派层出不穷,农民的负担极为苛重,通常为正粮的二三倍,甚至四五倍。承运者无论民运或军运,都是繁重的徭役。农民被■点应役,荒时废业,艰苦万状,又遭风涛漂没,官吏勒索,势必负债赔纳,甚至家破人亡,被迫纷纷逃亡和反抗斗争。一般运军下层,亦遭受同样的苦累及长官的克扣,不断出现逃亡现象。

 

万历四十七年,直隶巡按毛一鹭在奏折中称:早年加以允许附带的土宜最多不过五六百石,乃今个总船无不容千石者,其中江(西)、(湖)广粮船体式愈大,令人骇目。以多装私货,沿途贩卖,谋取厚利。

 

这份奏折所能表达出来的意思,万历初年尚有人称应当效仿湖广江西改造大船,但到万历末年大船却已经成了“祸害”一般。在需转运漕粮数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之下,可见各地为了能多带私货牟取暴利采用的方式是私自扩大船体容量,同时可以看出,即使到了万历末年,漕运的运转仍然在继续,而且总量尚未变更。

 

自1415年起,明朝规定漕运全部经由内河,停止海运。此后直到19世纪才有所改变。因此,在明、清两代,大运河的运输量远远超过元代。直到近代海运和现代陆路交通兴起以前,京杭大运河的货物运输量一般占到全国的3/4。

 

张居正最突出的改革成就是在经济方面,首先他积极支持治黄治淮。万历六年,任命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潘季驯督修黄河。七年,河工告成,黄河不再南流入淮,漕船也可直达北京。

 

运输畅通,使南北互通有无,商品市场扩大。棉花、生丝、蔗糖、绸缎、纸张、铁器、瓷器以及各种手工艺品,大部分已成为商品,在市场上广泛流通,有的行销到少数民族地区,甚至远销日本、南洋、南美洲等地。由于农业经济作物的普遍种植和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很多地区对粮食的需要和依赖也日益增加。如苏州嘉定(今上海嘉定)“县不产米,仰食四方”,北京“九门一闭则煤米不通,一日无煤米则烟火即绝”,而“楚中谷米之利,散给海内几遍”。粮食更多地成为流通的商品,有力地排斥了自然经济,逐渐突破封建地方性所造成的封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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