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私塾识字教学资料初编 ——传统私塾教育经验类编之一 天谦学堂廖智楷 敬编 编者按: 识字解字是为了能够提升蒙童自我学习的能力,是进入国学之门的初阶。 今季谦先生尝论曰: 教育既然是对人的教育,所教者是活泼的生命。生命,自有其复杂性,奥秘性。 若单从一个生命的自我成长说,己经不容易以某种定性视之,庄生云:方将化,恶知其不化哉?方将不化,恶知其已化哉?若从整体的人类看,更有所谓个别差异,所谓人心不同,如其面焉。 而所谓的理论,需有普遍性,是从观其大体而建立的,所以在细节上,必有阙漏。 有关识字教学,我也只是把握个大略方向,实践之际,逢漏补阙,不可执定也。是故识字教学是只读经,还是需要单字教?是先识后读,还是先读后识?我以为都是两可的。 然此中有个“度”的问题,只要不舍本逐末,不喧宾夺主,即可。而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善教者必有所自取者矣。
一、童蒙识字教学之由来及其必要性 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周礼-地官司徒》 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丝。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记,衣不帛襦裤,礼帅初,朝夕学幼仪,请肄简谅。 ——《礼记-内则》 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 ——汉-刘向《汉书 ·艺文志》 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 ——汉-许慎《说文解字序》 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从乎小学而达治世之道,洵如其言也。 自周礼、汉律,皆当学六书。 ——汉-许冲《上说文解字》 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无疵也,章之明靡,句无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振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矣。 ——汉-刘勰《文心雕龙》 思凡为文辞,宜略识字。 ——唐-韩愈《科斗书后记》 元兴问:"礼乐射御书数。书,莫只是字法否?"曰:"此类有数法:如'日月'字,是象其形也;'江河'字,是谐其声也;'考老'字,是假其类也。如此数法,若理会得,则天下之字皆可通矣。" ——宋-朱熹《朱子语类》 士唯弗学,学必先六书。故之教者,子生十年,始入小学,则教以六书。六书也者,入学之门户,学者之所同先也,以为小学者过矣。 ——宋-戴侗《六书故》序 ——宋-郑樵《通志.六书略.六书序》 欲考字,看《说文》、《字林》、《六书略》、《切韵指掌图》、《正始音》、《韵会》等书,以求音义偏傍点画六书之正。每考三五字或十数字,择切用之字先考。 ——元-程端礼《读书分年日程》 士之为学,必先穷理,穷理必先读书,读书必先识字。故曰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明则六经如指诸掌。 ——明-赵谦-治学座右铭 ——清-戴震《六书论序》 夫《六经》字多假借,音声失而假借之意何以得?训诂音声,相为表里。训诂明,《六经》乃可明。后儒语言文字未知,而轻凭臆解以诬圣乱经,吾惧焉……语言文字未知,而轻凭臆解以诬圣乱经。 ——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六书音韵表·序》 看《汉书》有两种难处,必先通于小学、训诂之书,而后能识其假借奇字;必先习于古文辞章之学,而后能读其奇篇奥句。尔于小学、古文两者皆未曾入门,则《汉书》中不能识之字、不能解之句多矣。欲通小学,须略看段氏《说文》、《经籍纂诂》二书。” ——清-曾国藩《咸丰六年十一月初五日字谕纪泽儿》 。 ——清-张之洞《书目答问》 读书以识字为先,学文以多读为本。必於二者深造有得,而后可以理解群书。故晓示门径,以斯二者居首。……下笔为文,可用今字今义,阅读书籍,必识古字古义。士而有志习本国文史,则日接於目者,皆古书也。苟不识其文字,何由通其语意?故读书必以识字为先。古人称文字学为“小学”,意即在此,谓幼童入学,首在识字也。文字有形、有音、有义,分之则为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合之则可统於一。 ——近代-张舜徽《初学求书简目》 国朝经学昌明,过于汉唐。由训诂声音以求义理,复由仓颉作书之恉以求本义及其通假,而经学益以大明。虽佶屈不可句读之书,无不晓畅明白。然则欲治圣经,先通小学。世有薄小学以为不足道者,非真能治经者也。 读书贵先识字,识字然后能通经,通经然后能致用。 教子弟五六岁时,方离襁褓,未脱孩心,眷眷堂前,依依膝下,乃其天性本真,具足孝道。为父母将顺其美,毋拂其情,即令就学,每日只令习坐、习静,识字第一、读书次之。 ——明-佚名《教子良规》 蒙童未经读书,先令识字,量其资质,依《十三经集字》次第教之,免致重赘。 ——清-张行简《塾中琐言-识字》 初学童蒙以识字为要务。 ——清-梁家园《惜字馆义学条规》 读书须是且从《开宗明义章第一》起,且读三两句,半岁之后,食后亦上学。……小儿读书,若初四句,不必多教遍数,且以教识字为上。 ——宋-王十朋《训蒙法》 古人八岁而入小学,教之数与方名,六书文字,隶于保氏。六艺之教,书有定体,体有定义,推之四方而准,传之先后而通,书之所以同文,道之所以合一也。后世师法失传,文字履变,而经传典训之文,时异势殊,不可强通以时俗言语,于是经师章句,专门训诂,世业名家,相为授受,盖不啻一线之引千钧矣。不知三代盛时,固自颁于功令,幼学习文,专门训诂,朝野无不共喻者也。今世兹去古逾远,六书七音训诂名义,有能擅学名家,盖间世而一见其人。而趋鹜风气,似是而非,无其理而但取闹者,然则上焉者不可轻采,下焉者只以取闹,将使诸生相率而安于目不识丁耶? 夫积画而后字,积字而后句,积句而后章,一成之理也。作文不究字句,固不可以成章;读书未辨字画,岂遂能通章句耶?今以老生宿学未能究悉者,遂使童蒙初学轻易为之,而收事半功倍之效焉;则小学之为功,诚不少矣! ——清-曾国藩 5、读书必先识字 ——近代-胡朴安 古者八岁入小学。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汉兴. 萧何草律令。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 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 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六体者. 古文. 奇字. 篆书. 隶书. 缪篆. 虫书. 皆所以通知古今文字。摹印章书幡信也。则知古人皆以字学为小学。故人皆识字。今俗崇尚制科。人务捷得。至贵为公卿. 而目不识古文奇字。且并音画亦多讹谬者。少此一段工夫也。 致知工夫,莫备于六书,盖天地间一物必有一字,而圣贤制字,一字必具一理,能即字以观理,则格物之道在焉矣。许氏《说文》,虽略存古人之意,而理有未备。吾友王子石隐作《六书正论》,每字必据理精思,直穷原本,其精确处竟可作《尔雅》读。为格致之学者,不可不知。 ——清-陆桴亭《思辨录》
——清-唐彪《父师善诱法》 余曰:不然。中国文字训诂之难通,乃误于汉儒未见古文,不知形义,妄为六书之谬说;许慎又易班固象形、象事、象意、象声之说为指事、象形、形声、会意,中国文字训诂之学益入歧途;而又依经为义,经文几经传写,往往乖伪,儒者乃从而穿凿附会之;又或故为艰深,以欺浅学,使学者如入五里雾中。说文字之书籍愈多,而文字之形义愈晦。原本小学而变为专家之业,宜其用力久而难通也。汉律,学童十七以上,试讽籀(籀谓通其形义)书九千字,乃得为吏,初无待于老师宿儒也。盖以古之制字者,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此皆视而可见、察而可识者也,本非艰深难喻;今之教者依此,口讲而手绘之,习者如睹画图,虽下愚可晓,如拨云雾而见青天也。作始者或不易,传习者必不难。中国在拼音文字未行以前,识文字善教育之道,捨此无他途! 二、童蒙不识字而邃先授句读诵读经书之流弊 凡童蒙入学之初,先授句读,此实贻误不成。盖彼蒙幼无知,随师训读,经书语句,信口肄习,如演歌曲,字义固未明晰,而声音亦未谐切,字画亦未习识,则其于经书,读犹未读者。蒙师不解,以谓稚幼颛蒙,本不可以求备。岂知训义、正音、指画夺三者,毫无凭藉,而惟听塾师教读,一成语句,心臆口追,强效其似,而不知斯语之果为何用…… ——章学诚《章学诚遗书-佚篇-清漳书院留别条训》
唐彪曰:先生教读书,不过五六遍,至多不过十馀遍止矣。而童蒙心散,不会用心,先生教彼时,彼心已不在书,不过随先生之口,述而念之。资性钝者,既到案头,不句且不记,任先生催促,彼终不读,非不欲读也,不识字也。在童蒙,幼稚无知,但畏书之难读,疾书如仇,而不知由于不识字之故;在先生,更不深思,但咎学谓方枘(榫)圆凿(孔)两不相入也。若先教令认字,字既能认,虽教三遍四遍,彼到案头亦能按字口诵。读至百遍外,虽甚拙者,亦能记能背矣。 唐彪曰:余子正心,自六岁入学,因书不能成诵,三岁历三师,至四年无可如何,不复易矣。其岁,则甲寅(1674年)也。因兵乱,避居山中,适有朱两生设帐其地,因令就学。从游至五月,所读新书,不减于前三载,且于前三载不成诵之书,无不极熟。彪敬问其故,答曰:“吾无他术,惟令认字清切而已。令郎非钝资,止因一二句中,字认不清,不敢放心读去,则此一二句便不熟;因一二句不熟,通体皆不成诵矣。又尝试验之,童蒙苟非先生强令之认字,必不肯认;认过而仍忘者,苟非强令之来问,必不肯问。止皆先生所当知者也。”彪思:读书在认字,甚为浅近,何以前三师见不及此?乃知甚明之理,未经人指现,未易知也。 ——清-唐彪《父师善诱法》 书忌口传。或不论生徒敏钝,教至数十遍,甚则师口一停,徒亦默然者,不知儿童止用口耳,不用心目,虽滔滔背读,倘摘指一字,则茫无以应也。 ——清-崔学古《幼训》 生书须读得烂熟,熟书须熟而不浮。最忌者,粗听似熟,细按则有书无句,有句无字,终则能背,而不识字。一犯此弊,虽欲重教,加倍吃力。 ——清-李新庵《重订训学良规》 三、童蒙识字的教法 八岁未入塾前,读《性理字训》。 ——清-黄之骥《宏远谟斋家塾程课条录--塾学总纲》
造方字牌一二千块,每块厚二分,宽四分,依《字典》正面写一字,反面写某部首,注其平仄两收,及两用三用、不同音者,俱注明。每一百块为一匣,编号。或依《韵府》,正面写一字,反面写某韵,须辨同异。若以字牌难造,则用红纸方块,每一百为一包。亦可量学生姿质,每日讲若干字。先须辨平仄,审虚实,每日理一匣,抽字覆讲。 ——清-王昶《塾规》(《嘉庆珠里小志-义塾-塾规》) 六岁入塾至八岁,为第一级。首识字,用坊行《十三经集字》,前列字纳四千余,以纸为方块,面楷书,背篆书,旁注音、义,一音、义识一圜,数音义识数圜。楷、篆并授,解其音,兼释其义,令学童按圜复述。 唐彪曰:教童蒙泛然令之认字,不能记也。凡相似而难辨者,宜拆开分别教之。凡见易混淆之字,即当引其相似者证之,曰:此宜分别熟记者也。如此,始能记忆,无讹误遗忘之患矣。此教认字之法。更有令彼覆认之法:将认过之字,难记者,以厚纸钻小隙露其字,令认之;或写于他处令认之。倘十不能认六者,薄惩以示儆,庶可令其用心记忆云。 字画之辨,介在毫发,形体虽同,音义迥别。揭其相似者并列相形,俾一目了然,庶免鲁鱼之谬矣。 ——清-唐彪《父师善诱法》 蒙养之时,识字为先,不必遽读书。先取象形指事之纯体教之。识“日”、“月”字,即以天上日月告之;识“上”“下”字,即以在上在下之物告之,乃为切实。纯体字既识,乃教以合体字,又须先易讲者,而后及难讲者,讲又不必尽说正义,但须说入童子之耳,不可出之我口,便算了事。如弟子钝,则识千余字后,乃为之讲;能识二千字,乃可读书,读亦必讲。然所识之二千字,前已能解,则此时合为一句讲之;若尚未解,或并未曾讲,只可逐字讲之。 ——王筠《教童子法》 ——清·王晋之《问青园课程》 读书以识字为本,百字又非徒能识已也。必明其形、声、训诂,以《尔雅》为权舆,而通诸《广雅》、《说文》,与夫《广韵》、《韵会》之属,复衷以《经典释文》,识字源流,大概已备。有此为根柢,而后读昭代顾氏《音学五书》、邵氏《尔雅正义》、郝氏《尔雅义疏》、段氏《说文解字注》、王氏《广雅疏证》暨阮氏《经籍纂诂》等书,乃克知其得失所在,而并为读群经之宝筏珠船。才敏子弟,更能参考金石文字,其益尤多。塾师于每日课经之余,必为考证二、三十字,录之于册,积久有得,通贯不穷。虽以之读中秘书可矣。 ——(清)黄之骥《宏远谟斋家塾程课条录--塾学总纲》 子弟四五岁,先教字方,多则三千、少则二千。如认父母字,则教以如何孝顺;认弟兄字,则教以如何友悌,它如天地山川,鸟兽草木,一名一物,均可略与讲说,识字既多,将音义相近之字,归并一处,告以从何会意,从何得声。稍长,教以《三字经》、《弟子规》、《小学韵语》。能读《小学》更好,读《小四书》亦好。切实讲说作人道理。……七八岁教以调四声平仄,作对句。如此三五年间,义理之学、考据之学、辞章之学,均可略知门径。此幼学功夫,断不可少也。 ——清-李新庵《重订训学良规》 授书毕,正字……每日写疑难字或文藻字二个在木牌上,悬之壁间,与诸生看。仍训解大意,各令牢记。待次日背书讲《小学》一同背讲。有不能应对者,责。 ——明-沈鲤《义学约》 书算堂,榜六书法,日止教一二,即以上下四方、自一至十、或自甲至癸、或自子至亥等教授之,亦不宜多,令其意通而已。 ——明-桂萼《社学图说》 五六岁时,方离襁褓,未脱孩心,眷眷堂前,依依膝下,乃其天性本真,若令就学,每日先令习坐、习静,识字。第一分纸上识字,书上识字二法。 何谓纸上识字?凡训蒙勿轻易教书。先截纸骨方广一寸二分,将所读书中字楷书纸骨上,纸背再书同音,如“文”之与“闻”,“张”之与“章”之类,一一识之。又遇姿敏者,择易讲字面,粗粗解说。识后,用线穿之,每日温理十字,或数十字,周而复始,至千字外,方用后法。教书读至上论,方去纸骨。大约识完四书总字足矣。凡教字时,勿以某字某字,如教大学之道,只教以大,教以学,教以之,教以道,如夹杂一音,便格格不下。 何为书上识字?凡教生书,先令本生,就书上字,逐字挨认,遇不识字,用朱笔圈出,又用黑笔写在书头,最为易记。 又有辨字一法,如“形”之与“刑”,“扬”之与“杨”,声同而笔画边旁不同;如“巳”之与“已”,“行”(杏)之与“行(杭)”,焉之与焉(燕),女之与女(汝),字同而用之不同;又“星”之与“心”,“登”之与“敦”,声近而用舌用齿又不同。诸如此类,必细辨之。 ——清-崔学古:《幼训》 识字必当正其所授,人固未有知之者也。夫授之以俗字,他日联字成句,联句成章,不可通于大雅,固于此日定其所至之必不远矣。夫三苍、尔雅、方言、急就诸篇,固当日所以训诱童蒙,所谓“教之数与方名”之遗意也。今取尔雅为宗,而以经传文字随类增益,加以训诂。又以广韵正其音切,说文正其点画。且用篆楷合书,兼令习熟。而于一字一训及数音数解者,悉与解诂明确。则童蒙虽曰暗昧,固已耳习其音,心习其义。假以三年之功,则经传承用之字,固已思过半矣。经及授读经书,但用稍微为解贯,而彼以入耳顺心,不繁曲譬,而大旨已可会矣。 ——清-章学诚《章学诚遗书-佚篇-清漳书院留别条训》 一曰诵读。凡训童蒙,始教之口诵,次教之认字,次教之意识。口诵即教之遍数,使勉勤精熟。认字,教之先其易者,如先认一字,次认二字,先认人字,次认天字之类。意识,即教……如孝即事亲之谓、弟即事长之谓之类。 ——明-霍韬《霍渭崖家训》 -----近代-陈独秀《小学识字教本》自叙 四、古人读书识字实例举隅 1、王充八岁出于书馆 (充)六岁教书,恭愿仁顺,礼敬具备,矜庄寂寥,有臣人之志。父未尝笞,母未尝非,闾里未尝让。八岁出于书馆,书馆小僮百人以上,皆以过失袒谪,或以书丑得鞭。充书日进,又无过失。手书既成,辞师,受《论语》、《尚书》,日讽千字。经明德就,谢师而专门,援笔而众奇。 ——汉-王充《论衡》〈自纪篇〉 自述解语后,即教之识字。遇门联扁额之属,必指示之。或携至药肆,即令识药题。务使分别四声。字义浅显者,即略为诠释。识字稍多,则令读《三字训》若《神童诗》,随读随为讲说。以故述授书时,已识之字多,未识之字少;亦颇略解其义,不以诵读为苦。即先君有事,或不暇授书,述亦能择取其浅显者自读之。 ——崔东壁自述 王菉友着《文字蒙求》,条理颇善。自言以教童子,一月间而有用之字尽识。顾其书于形事二端善矣。而古今文字,除独体外,形声居其十之八九,必得简法以驭之,乃可便易。余顷在澳门,有葡萄牙人来从学者,或不识字,或识矣而不能写。余先以《文字蒙求》象形指事两门中之独体字授之,继为形声字表,以偏旁为纬,以声为经,专取其有用者,不过二千余字,为表一纸,悬之堂中以授之,十余日而尽识矣。然此乃教以字之本义,若引申假借,孳乳浸多,犹未足以驭之。 父亲一生讲求朴学,不尚浮华。认为读书必先识字,从我幼时起,便教我以《文字蒙求》,择其中简明易懂的象形文字,为我讲说其所以然。并且经常教我说‘读书以训诂为本。欲明训诂,此后可读段注《说文解字》、郝疏《尔雅》、王氏《经义述闻》三书。’十四岁时,便开始阅读《说文段注》,父亲教我用《文字蒙求》的分类法,备好四本白纸簿,依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类,各用一本,将《说文》中所载之字,依类抄录。那时我读书很勤奋,边看边抄,看完便已抄完,觉得很能帮助记忆,启发思路,从其中领悟出许多道理。《说文段注》即已阅毕,便涉览王筠《说文句读》、《说文释例》。从《说文释例》中得到的启发尤多。到十六岁时,段、王的《说文》专著,都已经通读了一遍。又取出家中旧藏桂氏《说文义证》、严氏《说文校议》、朱氏《说文通训定声》反复参考。 年十七,读郝氏《尔雅义疏》毕,即为长跋以自舒所得。一生研究小学,着手不为太迟。由于少时具此根柢,后乃受用不尽。诵习经、子、史传,可以融通无滞,不必借助字典。一生看书甚速,不畏读大部书,即得力于此也。 ——近代-张舜徽 先生十六七岁以前,凡读书,每一字必求其义,塾师略举传注训诂语之,意每不绎。塾师因取近代字书及汉许氏《说文解字》授之,先生大好之。三年,尽得其节目。又取《尔雅》、《方言》及汉儒传注笺之存于今者,参伍考究。一字之义,必本六书,贯群经以为定诂。由以是尽通前人所合集《十三经注疏》,能全举其辞。先生尝谓玉裁曰:“余于疏不能尽记,经注则无不能背诵也”。又尝曰:“经之至者道也;所以明者辞也;所以成辞者字也,必由字以通其辞;由辞以通其道,乃可得之。” 附录、参考书举例 本文参考资料: 《家塾教学法》,《养正遗规》,《养正类编》,《古今名人读书法》,《中国古代小学教育研究》,《中国书院学规集成》以及海印蒙学教育博客等网络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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