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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150605:市值管理指引拟出台+法网追击造传谣+重申严禁券商参与场外配资

 铁锈红 2015-11-09

|政策法规|

「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制度指引:将在中上协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制定出台」

2015/5/30,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党委书记姚峰出席“第九届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高峰论坛”并演讲:

  各位朋友,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出席第九届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高峰论坛。历次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高峰论坛,在推动市值管理深入研究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次论坛的主题是构建中国特色市值管理体系。我代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下面我谈三点看法,第一对市值管理市场的认识。去年5月国务院发布新“国九条”,提示上市构思建立市值管理制度以来,市值管理一直被监管层和市场主体密切关注。各种市值管理的思想思维不断涌现,但是实践中以市值管理为名,操纵股价的动机和意图频频发生,扰乱市场的秩序。为了建立正确的市值管理制度、本质和内涵亟待正本清源。现在我们积极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的精神,大力推荐市值管理的制度建设。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们组织了市值管理课题专项的研究,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深入参与了系列调研,通过和上市公司会员座谈访问,听取了相关方面,对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想法和建议。经过研究,我们对市值管理的内涵,认识趋于统一,刚才沙雁已经阐述了我们的观点,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使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一致,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核心,依法利用多种资本市场工具,实施优化股本总量和结构,使市值真正反映公司内在价值行为的总和。

  目前市场普遍把市值管理追溯到西方发达国家的价值管理。国外也没有市值管理的理论,而且市值管理和价值管理的内涵差距是很大的。

  市值管理是一个新生事物,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要理解市值管理的内涵,必须结合中国的国情和资本市场的特点,深刻把握市值管理的历史演变和根源,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市值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方向不会走偏,才能根治于中国的资本市场。

  第二加强市值管理是企业自治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由于市值管理作为企业的一种自治范畴,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手段。首先上市公司通过股权结构的优化,可以盘活存量股权,提升市值,充分挖掘内在价值。通过股权结构的均衡,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逐步解决国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形似神不似”的情况。

  以优化股本总量为手段实现价值提升。在做大股本总量的同时,通过重组整合相关的资源,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通过不良资产和非主业资产的剥离,聚焦主业提高资产质量,提升市值。资本市场很多工具和创新手段,都可以为市值管理服务,前提要依法合规。

  任何以市值管理为名的违法违规活动,都违反市值管理的原则。对上市公司加强市值管理,维护估价稳定也是当前上市公司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社会责任。上市公司应当首先出来维护自己的股价。

  上市公司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应该积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特别是今年资本市场牛市的到来。上市公司从社会责任角度应该充分及时准确完整全面的进行信息披露,加强对市值的管理。

  第三,市值管理更加需要自律规范。市值管理作为资本市场的一种基础的制度安排,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紧紧依靠企业的自治行为是不够的,需要加强自律规范。

  我们一直倡议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市值管理的道路上,可以积极探索多种模式和工具,但是要严格遵守底线,在市场操纵等方面不能越雷池一步。中上协会采取多种形式起动市值管理大讨论。肖钢主席请中国证券报在这方面加强配合指导。我们开展大讨论,做好案例分析,组织记者走进上市公司,加强市值管理培训,召开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研究报告座谈会等,总结经验,丰富理论,并形成研究专题报告。在此基础上,在适时出台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制度指引,说明市值管理的概念,厘清市值管理的边界。与其他任何制度一样,市值管理制度,必将经历初始创立、规范完整和成熟完善的三个阶段。

  目前市值管理的概念刚刚制度化,处于摸索阶段,需要监管部门和市场各方的共同推动,逐步优化和建立市值管理的配套制度,结合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积极性,同而推动市值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并建立起中国特色的市值管理的理论体系。

「两融管理办法及业务规则:正在修订并将公开征求意见」

「股权众筹:试点方案初步完成,正在履行必要的程序」

2015/6/4国务院常务会议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坚持改革推动,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释放促进生产力水平上新台阶、开辟就业新空间、拓展发展新天地。一要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的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和投向创新活动的天使投资等给予税收支持。将科技企业转增股本、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推至全国。二要创新投贷联动、股权众筹等融资方式,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鼓励发展相互保险。发挥国家创投引导资金的种子基金作用,支持国有资本、外资等开展创投业务。三要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营造创业创新便利条件。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长留出空间,不得随意设卡。四要盘活闲置厂房、物流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发展创业孵化和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五要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双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打造信息、技术等共享平台和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创业创新加油添力。

「沪深所债券新规:明确私募基金可作为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

主体: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

-截止3月底,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达9031家,其管理的基金产品超过1万只,资管规模近2万亿元

范围:沪深所所有上市及挂牌的固定收益产品(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

意义:进一步激发债券型私募基金,2014年阳光私募债券型基金发展数量达到600家


|监管执法|

「法网行动第四季:查处16起“造谣、传谣”案,剑指五类违法」

资本市场是基于信息发现和形成价格的市场,新国九条专门要求依法严肃查处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投资者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机构和个人:

1.在媒体上撰写文章,编造、传播有关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监管执法动态和宏观经济政策等方面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2.通过“股吧”、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编造、传播内容不实的虚假或误导性消息,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

3.报纸杂志和互联网站等传播媒介违背真实、客观原则,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对市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4.投资咨询从业人员发布虚假、误导性研究报告,或利用公共媒体违规推荐股票,损害投资者利益

5.未取得投资咨询从业资格非法提供荐股服务,以蛊惑性宣传欺诈投资者,非法牟利


「5?29四券商“宕机”事件:未发现交易指令集中报出并冲击系统导致故障」


事件:2015/5/29,招商证券东兴证券齐鲁证券国泰君安等信息系统发生系统中断或缓慢

结论:当日交易量及交易峰值与前两个交易日基本持平,甚至略有下降;而且信息安全事件发生时,当日股指已大幅回升,未发现交易指令集中报出并冲击证券公司交易系统导致故障的情况

处罚:深圳局对发生重大级别信息安全事件的招商证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并在全行业通报、责令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的监管措施;北京局及山东局将分别对应急报告不及时的东兴证券、齐鲁证券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A股场外配资问题:重申禁止券商直接或间接参与」

高度关注:券商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情况+信息技术系统外部接入的风险管理情况

再次重申: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非法证券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券商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也不得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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