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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蔬菜合作社基本情况

 昵称27106408 2015-11-12

中远蔬菜合作社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定陶县中远蔬菜专业合作社于2009年4月,经定陶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农业局备案,注册资金30万元,由杨立等18户菜农发起成立。合作社注册成立后,发展规模不断壮大,于2010年在工商局进行了变更登记,成员增加到245名,注册资金增加到150万元,社员主要分布在杜堂乡陆湾、宋楼、谢庄等7个行政村。根据合作社法的相关要求,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注册了“辘湾”牌商标,申报了绿色农产品基地认证、绿色农产品认证。现合作社组织机构健全,设有: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法人代表:杨立。合作社的主要业务范围为:统一标准组织,建设农业设施,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服务、统一供应生产所需生产资料、统一销售产品。合作社办公、服务、生产、经营设施、设备条件完备。合作社蔬菜生产基地以杜堂乡陆湾行政村为中心,一期占地270亩,投资500余万元,于2009年5月开工,建造了高标准日光温室60余座,占地50亩的现代化育苗工厂一处,主导品种为奥秀黄瓜、翠绿苦瓜,年产黄瓜2000吨,苦瓜2300吨,产值650万元,合作社二期规划紧扣菏泽市经济发展规划,以陆湾蔬菜生产基地为依托,计划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观光旅游业体系,全力打造特色农业旅游观光经济带,建造集观光采摘、农业科普示范、娱乐休闲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区。目前,合作社拥有办公室、分级包装车间、检测室、仓库等场所面积1800平方米,联网微机2台,农药速测仪2台,电子显微镜2台,设施农业设备30余台套。3年来,合作社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举办合作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民办、民管、民收益”原则,坚持成员以农民为主体,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坚持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得到了广大菜农的积极响应,由于成员和资金的扩大,全体成员共同参与修定了合作社《章程》、财务管理、盈余分配、绿色食品监管、农产品统销制度等,明确利益分配和民主权利。

    二、运行管理情况。合作社成立后,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了“三会一章十二项基本制度”。“三会一章十二项基本制度”是建立健全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组织机制,制订完善合作社组织章程,建立完善成员大会制度,理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工作制度、议事规划制度、社员管理联系制度、生产销售管理制度、项目投资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资产财务管理制度、社员盈余分配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合作社坚持依法办社的原则,按照法律规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 ,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接合实际建立了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由30人组成,理事会由5人组成,监事会由3人组成。成员代表大会半年召开一次并提前15天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及时公布合作社重大决定及资金使用情况,充分保障全体社员对合作社内部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制定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年度决算、盈余分配、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本社社员科技水平。努力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组建、自我受益的合作社宗旨。作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试行)》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薄.财务管理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为全体成员建立完整的个人账户,确定成员出资。合作社成立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着力培育特色产业,立足定陶县设施蔬菜规模较大优势、重点引导合作社社员大力发展绿色黄瓜、苦瓜生产,按照“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销售”,提高了定陶县蔬菜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提高了市场占有率,促进了定陶县设施蔬菜的良性发展,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表扬。2011年,合作社与定陶县蔬菜服务中心联合创建“农业部菜篮子”产品项目蔬菜标准园,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2009—2012年连续三年在全国农技体系推广改革项目中被评为优秀示范基地;定陶县组织部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示范基地。

    三、生产经营情况合作社严格遵守章程规定,为成员的生产提供产品销售技术指导工作、原料供应等方面的服务。合作社本着为菜农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宗旨、积极帮助和引导菜农走专业化、集约化、商品化的生态农业道路,大力发展绿色蔬菜生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是充分考虑农民利益,提供市场信息、推广现代科技、实施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通过采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方式,达到农民增收目的。二是实行“八统一”,即“统一科技培训、统一品种、统一生产资料、统一质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采收标准、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的产销模式,真正做到“科技兴农、致富群众、推进产业化”发展,降低流通成本,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在推行标准化生产方面,合作社努力从源头抓起,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的原则,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统一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供应,统一培训和技术指导,统一产品销售。对合作社成员广泛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相关技术规程的培训,加强生产信息监管,使成员的标准化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合作社共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8次,参加人数达1600多人次。2010年合作社基地内黄瓜、苦瓜、辣椒、西红柿、芸豆、茄子6种蔬菜通过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合作社根据本地区生产实际制定了黄瓜西红柿等12种作物的《蔬菜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在品牌化建设方面。合作社以“以德信为人,靠品质创业”为宗旨,建立健全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树立诚信意识、风险意识和品牌意识,注册了辘湾牌商标(第8275976号),本社引导成员按照“三品一标”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加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理念。 在市场销售方面。合作社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努力探索农产品市场运行规律,与商场超市沟通协商,有效开辟了本市的农产品市场,先后与银座、三信等超市签订了销售合同,提高了蔬菜价格,增加了菜农收入。投资设计印刷了包装箱,在规模化销售上得到市场的认可和肯定,成为了菏泽市独特的名、优农产品。成员的效益明显提高,对社会的示范带动能力明显增强。

     四、经营服务效益情况。2011年合作社统一销售蔬菜产品800余万元,生产资料销售160万元,合作社盈利150余万元,其中提取公积28万元,盈余返还400万元,剩余盈余分配28万元,成员年均收4.5万元,带动了周边农户1600余户从事绿色蔬菜生产,年人均增收2000余元,合作社的成绩得到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肯定,省电视台、市电视台、菏泽日报相继报导合作社生产情况。

     五、其它情况。为促进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更好服务菜农,促进合作社再上新台阶,省财政厅2011年扶持20万元用于合作社示范基地的升级改造,集约化育苗工厂的建设,检测设备的购买,提高了合作社综合生产能力。因在定陶县蔬菜生产农村经济工作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2010年被定陶县委、县政府评为五大明星示范社,2011年被杜堂乡党委政府评为蔬菜生产先进合作社,2011年被菏泽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示范社。理事长杨立被山东农业学会、科技致富向导杂志社评为2011年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被菏泽市委组织部评为“农村实用人才”, 定陶县第七届“十大杰出青年”,菏泽市十二届党代会党代表等多项荣誉称号。

 

                                                                                                    2012年7月2日

山东定陶中远蔬菜专业合作社:高产出来源于严管理

中国蔬菜网  时间:2013/8/25  来源:中国广播网  阅读数:626   网友评论:2

  在山东省定陶县中远蔬菜专业合作社,社员年均收入超过了7万元,多的甚至达到了10多万元。这家合作社是怎么经营的呢?

  在合作社成立之初,七八万元建棚费吓退了不少人。为此,创建合作社的带头人杨立跟社员签订“包赔”合同--怎么个“包赔”法呢?就是保证加入合作社的农户一年回本,不回本合作社补齐差额。有魄力吧?

  但是在魄力的背后,是实力在撑腰。中远蔬菜专业合作社,在产品销售上,探索出了一条“直销”的模式:提前联系一些单位和高档小区住户,根据营养师的搭配建议和住户的需求,每周配送一到两次蔬菜,每次配送六七样共10斤蔬菜。配送价格统一按4元一斤,住户每年需要向合作社缴纳3800元的菜金。如今,合作社已经有700多个“直销”用户,能解决合作社30%以上的蔬菜销路。

  可能您要问了,他们是如何留住这些高端消费者的呢?在于合作社管理严格。在建社之初,合作社就建立了严密的章程:合作社按高于市价20%的价格,收购社员的蔬菜,前提是规范种植,没有违规农药残留。为此,合作社会不定期抽检社员的蔬菜,一旦发现违规,不仅会去掉20%的利润返额,还会取消他的社员资格。

  有了“包赔”承诺,18位村民加入了合作社。当年,18位社员每个棚的收益都超过了7万元。看到效益好,本村其他村民和外乡镇的农民也开始加入。到现在,4年过去了,社员已经发展到248户,还没有出现过需要合作社“包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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