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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问题十问十答:变卖固定资产需要做哪些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

 虫儿飞飞飞飞飞 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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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四,小秘书都会把一周以来的家园精华财税问答整理出来反馈给大家,而且这些问题的答案必须是经过专家核准推荐的。有时会是同一个话题下的不同问题比如“三证合一”的相关问题,有时是一些不同领域的问题汇编,目的就是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工作或学习中遇到的困惑,有问题解决,没问题存档。小秘书真心希望自己的这番苦心能够起到相应的作用。


下面我们看下本周有哪些精华问题和答案呢?


问题1

变卖固定资产需要做哪些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


推荐回答:

财税[2014]57号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二、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三、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四)项“依照4%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


问题2

老板的工资,是算管理费用,还是应付职工薪酬里面做呢?


推荐回答:

老板的工资,分配工资时——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库存现金/银行存示这样一方面计入利润表,另一方面计入资产负债表


问题3

收到股东投入的投资款还要缴纳印花税?


推荐回答:

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如何缴纳 到税务机关申报吗?----可网上可以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1988]255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


问题4

企业的废纸盒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么?


推荐回答:

不管出售废纸盒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这个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因为购进货物时一般销方把纸盒的价包括在商品中,而我们购进来全额进了成本可以税前扣除了,所以废纸盒变卖时要缴交一道流转税。


问题5

开票给合作方结果对方汇款过来是个人账户,而且写明了是货款,怎么能够达到不退款还能证明这笔收入?


推荐回答:

可以要求对方开个委托某个人支付某笔货款证明书据,盖上公章。


问题6

公司租了一间房子,给公司领导住的,可以不计入员工福利费而计入管理费用-房租吗?


推荐回答:

这个属于福利费适合(国税函2009 3号),因为年度汇算清缴有按工资薪金总额14%扣除限制,但如果记入管理费用-房租就会全部税前扣除了,有违反“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问题7

由公司全部负担的五险,这个分录应该怎么做?


推荐回答:

如果因从员工工资中代扣的五险以及个税由公司承担,建议在一开始与员工谈工资待遇时就按扣后净额协商好,然后在签劳动合同时以此净额为基础返算成代扣前的,用这个金额计入“某某费用——工资”,否则这部如果在账上单独体现为公司承担并支付,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是会有问题的。当然,有朋友要说,返算进去工资总额大了社保基数什么的会有变化,那只能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啊。


问题8

别人先给我们垫付了货款,现在要付款了,可开回来的发票不是垫付方的发票,该怎么办,款应该怎么付?


推荐回答:

东西是你们要买的,发票抬头就应该是你们公司。但因为第三方代付了,可通过“其他应付款-第三方”,不过最好在凭证后面附上相关说明,写清楚起因,方便以后查账。


问题9

当月开不完的发票,是否可以放在下个月再开?


推荐回答:

按当地税务局规定执行 ,我们这规定在地税局购领的服务票,三个月内用完,用不完把余下的发票作废,重新购领;增值税票没有硬性规定,用完再购领。


问题10

育儿、托儿所的单位,是教育单位,有什么免税政策吗?


推荐回答:

民办幼儿园的单位性质如果是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是个人性质应交纳个人所得税,符合下列条件免交营业税:财税「2004」3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二、关于“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 (一)“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二)“提供养育服务”是指上述托儿所、幼儿园对其学员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三)对公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经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四)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五)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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