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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文书参考式样

 马敬坡 2015-11-18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文书参考式样
文书目录:
1.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委托书
2.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通知书(送经营者)
3.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通知书(送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
4.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单(一式三联)
5.网络商品质量检验结果通知书(送经营者)
6.网络商品质量检验结果通知书(送生产者)
7.复检机构确定通知书
8.复检结论通知书
文本框: 骑缝章 骑缝章 X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文书参考式样XX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委托书
(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X工商检委字第 号
经审核,同意委托 单位承担 年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和抽样检验实施方案的要求,对 等所销售的 网络商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该单位 于即日领取了:
1、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通知书( )第 号至第 号共 份;
2、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单( )本。
领取人签字:
领取时间:
XX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章)
年 月 日
XX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委托书
(交承检机构)
( )X工商检委字第 号

兹委托你单位承担 年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请你单位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和抽样检验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商品质量的抽样检验工作。
抽查检验商品
经营者名称及网址
备注
XX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章)
年 月 日
XX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通知书(正面)
( )X工商检通字第 号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的规定,在 年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中,我局委托 (承检机构) 对你单位销售的 品牌 规格型号的 商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订单编号为 ,共抽取样品 (数量) ,其中备份样品 (数量) 。请仔细阅读《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经营者须知》(见背面),并予以积极配合。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章)
年 月 日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承检机构: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经营者须知
(背面
1.对网络商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一项重要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妨碍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的抽查检验。
2.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事先不通知网络商品经营者,不向网络商品经营者收取检验费用。
3. 工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买样人以及承检机构人员共同对样品确认后,由组织实施抽查检验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知被抽样的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购买的,同时通知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
4. 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为企业标准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在接到抽检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标准。
5. 网络商品经营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通知书或者自官方网站公布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或未按时办理复检手续的,视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6. 检验结果合格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实施抽检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备份样品退货事宜。
7. 网络商品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对抽检工作的意见可以直接向组织实施抽查检验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反馈。
XX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通知书(正面)
( )X工商检通字第 号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的规定,在 年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中,我局委托 (承检机构) 对在你交易平台经营的 (网络商品经营者名称) 销售的 等品牌的 商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订单编号分别为,共抽取样品 (数量) ,其中备份样品 (数量) 。请仔细阅读《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须知》(见背面),并予以积极配合。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章)
年 月 日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承检机构: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须知
(背面)
1.对网络商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一项重要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妨碍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的抽查检验。
2.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事先不通知网络商品经营者,不向网络商品经营者收取检验费用。
3. 工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买样人以及承检机构人员共同对样品确认后,由组织实施抽查检验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知被抽样的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购买的,同时通知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
4. 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为企业标准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在接到抽检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标准。
5. 网络商品经营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通知书或者自官方网站公布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或未按时办理复检手续的,视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6. 检验结果合格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实施抽检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备份样品退货事宜。
7. 网络商品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对抽检工作的意见可以直接向组织实施抽查检验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反馈。
XX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单
年 商品质量抽查检验
买样人信息
订单号
样品名称
商标
等级
规格型号
商品标准
生产日期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文书参考式样
样品编号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文书参考式样
销售单价
进货量
销售量
存货量
检验用
样品数量
备份样
品数量
备份样品
封存地
存货地点
经营者及网址
经营者注册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文本框: 第一联 留组织实施抽检的工商部门 联系人
移动电话
E-mail
生产或供货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通知书编号
( ) 工商检通字第 号
买样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买样人签字:
备份样品接收记录:
签收人:
年 月 日
行政执法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承检机构人员签字:
承检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工作单由承检机构人员、买样人协助工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如实填写;
2.接收到的样品如果与订单样品不同,买样人应在备注处予以说明;
3.本工作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组织实施抽检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第二联留承检机构,第三联送经营者;r> 4.进货量以同一商品规格型号计;
5.需要做选择的项目,在选中项目的“( )”中打“√”;
6.通过网络购买样品及确认样品过程中产生的证据材料应随第一联留组织实施抽检的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
XX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网络商品质量检验结果通知书
(送经营者)

年 月 日对你单位经销的标称 企业生产的 品牌 规格型号 商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结果判定为( 合格 /不合格 )。现将检验结果通知你单位。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此送达书之日起15日内填写回执寄回,同时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办理复检手续的,视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附:商品质量检验(测)报告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人: 联系电话: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章)
年 月 日
注:此送达书仅供通知经营者检验结果用,不得用于商品广告和宣传,违者依法处理。
………………………………………………………………………………………………………………………….
回 执
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单位传真/邮寄/送达我单位的《 年 网络商品质量检验结果通知书》收悉,我单位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有异议□。
单位名称:
地址邮编:
联系 人: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XX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网络商品质量检验结果通知书
(送生产者)

年 月 日对标称你单位生产的 品牌 规格型号 商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现将检验结果通知你单位。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此送达书之日起15日内填写回执寄回,同时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办理复检手续的,视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附:商品质量检验(测)报告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人: 联系电话: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章)
年 月 日
注:此通知书仅用于通知检验结果,不得用于商品广告和宣传,违者依法处理。
…………………………………………………………………………………………………………………….
回 执
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单位传真/邮寄/送达我单位的《 年 网络商品质量检验结果通知书》收悉,我单位对检验结果: 无异议□ 有异议□。
单位名称:
地址邮编:
联系 人: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XX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复检机构确定通知书

在 年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中,你单位对我局委托(承检机构) 对 品牌 规格型号 商品的检验结果有异议。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现确定 (复检机构) 为复检机构,按程序对该商品进行复检。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办理复检手续。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章)
年 月 日
XX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网络商品质量复检结论通知书

在 年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中,你单位对我局委托 (承检机构) 对 品牌 规格型号 商品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经我局委托 (复检机构) 复检判定为(合格 /不合格 )。现将复检结论通知你单位。此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附:商品质量复检检验(测)报告。
X X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章)
年 月 日
注:此通知书仅用于通知复检结论,不得用于商品广告和宣传,违者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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