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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服务型管理理念 推进个体税收征管

 郭军民 2015-11-23

树立服务型管理理念 推进个体税收征管

个体税纳税人是一个纳税经历相对短暂、税收知识相对薄弱的群体,个体税征管是责任性和综合素质要求高,具有挑战性的工作,长期以来,对个体经营业户的税收管理一直是地税部门的难点和弱点。随着经济转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体税收已成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主要税源,近年来,我局个体税收收入每年以平均200万元的增长额、18%的增长率递增,2010年我局个体税收入9504万,占税收总收入的42%,征管质量各项指标全面超过“征管基础建设年”的要求。我们的做法是:

以转变观念为突破口,提高认识,摆正个体税征管的位置

2009年以来,我局面临两个难题:一是税源缺口大。我县企业骨干税源正常收入为6140万元,不足以完成8600多万元的年度税收任务;二是认识层次低。干部不愿意管个体税收,认为只有业务能力差的干部才收个体税;征收分局不愿意加强个体税征管,认为征收成本太大,得不偿失,如果发生一次抗税事件,人力物力更是深陷其中,难以自拔。县局党组经过仔细的税源分析,认为对个体税收征管,要打破思维定势,树立“三种意识”:

一是确立骨干税源的意识。从长远看,新邵有近城优势,随着洛湛铁路、邵怀高速的开通,新邵投资环境改善,企业税源日益充沛;从短期看,个体税收是我们的骨干税源。企业税收远水不解近渴,我们只有把工作重点放到个体税收的征管上来。

二是确立抱“西瓜”不丢“芝麻”的意识。抓好个体税收征管既是依法治税的要求,也是完成税收任务的要求。个体税收数额小,但总量大,虽然费时费力,但管理得法,也会成为一块稳定的税源。而且,随着个体业户规模的扩大,昔日的小户也会逐渐发展为中户或者大户。基层税收管理人员对国家税款必须做到应收尽收,这是职责所在。如果放松对个体业户的管理,势必造成税款流失,影响纳税大户的积极性,不仅丢了“芝麻”,也会丢掉“西瓜”。

三是确立“全局一盘棋,管理不断线”的意识。个体经营业户的税法水平可能不高,但税收负担不公平,会严重挫伤纳税人的积极性,甚至酿成严重的暴力抗法事件。征管、税政部门年初制定最低定额标准,各征收分局从严掌握,基本上做到一碗水端平,营造诚信征纳关系,促使纳税人依法主动上门缴税。

以民主评税为抓手,健全制度,实施个体税综合治理

公平公正的税收定额对个体税收的征管尤显重要,它是建立良好的征纳关系的基础,也是保障日常税收征管正常运行的基础。我们在同行业、同地域、同规模的业户实施民主评税制度,一把尺子论长短,建立了诚信的征纳关系。

一是实行“四个公开”,依靠民主评税

税源底子公开。20093月至5月,我局集中90天的时间,对全县地方税纳税人开展铺地毯式的税源摸底。要求干部深入到街道村组,凭居委会、村委会行政章回分局考核,未达到要求的按漏村100/村、漏户20/户的标准予以处罚,确保纳税户一户不漏。征收分局制作税源表,在镇乡政府所在地张榜公布,接受纳税人对遗漏户的举报。对新增户,我们加强与工商部门的配合,县局征管科每月到工商局管理科收集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户,动态掌握情况返回给所在分局。

税收政策公开。开展民主评议前,我们通过印发相关的税收政策给纳税人,给纳税人上辅导课,建立分局长接待日,接受纳税人咨询,政策上墙等一系列举措务使纳税人对所缴纳的税收政策有一个比较清楚地认识。

定税程序公开。税负核定应严格遵循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下达定额四个程序实行。各征收分局成立民主评税小组,对个体定额进行民主评议,由分局税务人员、镇乡财政所干部、纳税人代表组成,抓财贸的副镇(乡)长任组长,邀请工商所干部参加。征收分局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情况通过分类实地调查,将个体工商户划分为商业、生产加工、修理修配、饮食、理发、住宿等不同行业,分区域、分行业、按路段确定税、费提出方案,交由民主评税小组评定审议。

征税结果公开。征收分局在市场、街道的显著位置,按月公布个体户上交的税费和未达到起征点的纳税户清册,供纳税户比较监督。

这一系列增强公开行政的透明度的“阳光操作”,在最需要了解政策的纳税人中普及了税法,公平了税负,自己纳税自己评,得到了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呈现出抗税的人减少,主动缴税的增加的良好局面。

二是征收形式多样,降低征纳成本

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精神,我们按照降低成本,提高征收效率的原则,转变原有征管模式:一是完善办税服务厅的功能,对全县15个镇乡政府所在地的个体税收纳入电脑管理,要求纳税户于每月1—15日办理纳税申报,交纳税款。二是集贸市场税收,采用半年征收一次的方法。三是非镇乡政府所在地个体税收推行“双定户”简易征管办法,采用集中征收、全年一次缴清的征管方式。四是充分发挥协税护税的作用。委托交警、乡镇农机站管理代征车船使用税;委托国土、房管部门在发证时征收印花税。

三是规范征管资料,实施动态管理

2009年,我们制定了《新邵县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业户税收征管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了个体税收管理的具体办法、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规范了各类征管台帐,主要包括:城镇房产三税一费台帐、车辆税收台帐、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台账。台帐对征管的户数,核定税额,实际征收税额,申请停歇业情况,逐月进行登记,对比分析。根据分局资料,县局征管股还建立了镇乡个体纳税户、分局个体纳税户管户图、税款定额图四套图表,分局、税管员对个体税收的征管状况一目了然。这一做法得到了市局征管科、分管征管工作的市局领导的好评。2009年,我们根据征管法及其细则的要求,出台了《新邵县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办法》,制作了新的发票登记台帐。并对领票人分户建档,进行信誉考核。发票领用实行限量供应、限时缴销,对超过3个月的发票,无论是否开完,一律强制缴销,保证了发票税款的及时入库。

四是司法手段介入,确保税收刚性

2009年,我们进一步界定税务法庭、涉税中队职能,建立24小时快速反应机制,对日常征管中发现的偷抗税案,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引导个体税收良性发展。2009年,税侦中队、税务法庭查处涉税案件21起,司法拘留2人,判刑1人,有力地保障了诚信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和税收刚性。

    以明确内部责任为保障,树立样板,推动个体税征管上台阶

一是建立岗责分明的干部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干部岗责体系,并纳入九项目标考核。对征收一线人员岗责划清划细,包括分局长、副分局长、发票管理员、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税管员工作职责,做到每一位干部职工职能清楚、责任明确,彻底解决各分局之间、各工作人员之间职责不清,相互扯皮现象,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执法检查、每季一次的征管质量检查,对发现征管质量问题、发票管理问题的专管员、负连带责任的单位负责人予以经济处罚,2009年,我局对征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罚款总计3865元,对发票问题罚款4280元,其中发票单人次罚款最多的高达3000元。通过责任追究,形成务实、负责、高效的工作作风。三是对民主评税实行过程、量化考核。为确保民主评税的质量,我们出台了《新邵县地方税务局民主评税工作规程》,切实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强化了“两权监督”,受到新邵县职能部门的推介。

二是开展个体工商户诚信纳税一条街活动。2010年,我们在全县四个征收分局开展诚信纳税一条街活动。制定了示范一条街样板的标准:一是民主评税工作扎实,征纳双方互信,无暴力抗税事件;二是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营业执照后一个月内办理税务登记证;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发生二个月内办理税务登记证;三是凡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户均纳入电脑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经营者转让过户在一个月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并重新核定税款;四是关门、停业经营户80%以上办理注销手续(以后每年递增5%);无假停业、假注销现象发生;停业结束能及时办理复业手续;五是发票使用户能正确开具,无违法现象发生;六是亮证经营。全县15个镇乡政府所在地,12个原乡政府所在地纳入这次活动范围,获得了当地党政的好评。通过开展无漏征漏管一条街活动,把我县个体税收征管推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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