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带下病 带下病是因湿热、湿毒,或脾虚、肾虚等所致,以带下呈明显增多,或色、质、气味异常,伴有局部或全身症状为主要表现的疾病。 30.1 诊断依据 参照《中医妇科病证诊疗常规?带下病》。 30.2 证候分类 参照《中医妇科病证诊疗常规?带下病》。 30.3 治疗方案 30.3.1 辨证施治 30.3.1.1 脾虚湿注证: 健脾益气,除湿止带,取带脉、足三里、脾俞、阴陵泉等穴。 30.3.1.2 肾阴虚证: 益肾滋阴,清热止带,取带脉、太溪、白环俞、三阴交等穴。 30.3.1.3 肾阳虚证: 温肾培元,固涩止带,取带脉、关元、天枢、太溪等穴。 30.3.1.4 湿热下注证: 清热解毒,渗湿止带,取带脉、行间、阴陵泉、阳陵泉等穴。 30.3.2 其他疗法 30.3.2.1 耳针: 取内生殖器、三焦、肾、脾、胃、内分泌等穴,用针刺或王不留行籽贴压穴位。 30.3.2.2 穴位激光照射: 取内生殖器、带脉、次髎、白环俞、血海等穴。 30.3.2.3 中成药: 选用三妙丸、愈带丸、龙胆泻肝丸、知柏地黄丸等。 30.3.2.4 外洗药: 中西药物坐浴或阴道冲洗。 30.3.2.5 阴道用药: 若系滴虫、霉菌等病原体感染者,可用抗滴虫或抗霉菌药局部治疗。 30.4 注意事项 30.4.1 对带下病应做好妇科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查找引起本病的原因,针对病因进行治疗。 30.4.2 带下伴阴痒,或由滴虫、霉菌等病原体感染引起,或因宫颈糜烂所致者,应重视局部的治疗。 30.4.3 由宫颈中、重度糜烂引起的带下病,局部用药恐难以治愈,应采用电烫、激光或冷冻、微波等方法治疗。 30.4.4 对各种病原体感染所致的阴道炎治疗后要复查。如霉菌、滴虫性阴道炎在经期易复发,所以应在经后复查,即使找不到滴虫霉菌,亦应再治疗7~10日,以资巩固。 30.4.5 切断感染途径。治疗期间避免房事,每日换内裤并用开水泡洗晒干,对反复不愈的滴虫性阴道炎者,应检查男方有无滴虫,若有应同时治疗。有支原体、衣原体及淋球菌感染者,男女双方须同时进行治疗。 30.4.6 对系各种病原体引起的带下病,则应针对各种不同病原体内服相应的西药。 30.5 疗效评定 30.5.1 治愈: 阴道分泌物之量、色、气味、质均恢复正常,诸症消失。 30.5.2 好转: 阴道分泌物之量、色、气味、质及诸症减轻。 30.5.3 未愈: 诸症无变化。 30.6 病名注释 本病证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第14条,第24 款;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第1.3条,第1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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