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农妇缉凶,要点赞更要反思

 指间飞歌 2015-11-25

农妇缉凶,要点赞更要反思

李桂英缉凶一事很容易令人想起公权力是否缺位的问题。

据媒体报道,17年前,河南农妇李桂英的丈夫齐某某被同村五人伤害致死,李自己也身负重伤。但这五个嫌疑人一夜之间人间蒸发。李桂英遂到当地的项城公安局询问,得到的答复是,人跑了如大海捞针,“你有线索吗,你有线索我们就去抓。”从此,李桂英本人踏上了漫漫缉凶路,脚迹踏遍全国十多个省份。为了寻找线索,她不仅求助于自家的亲朋好友,甚至把有的在外打工者也发展为自己的“线人”。1998年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就是李桂英提供的线索。随后,又经过十几年的奔波,李桂英于2011年3月和2015年11月查获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并使他们得以归案。

李桂英千辛万苦的缉凶精神令人感动。17年来,她跑了十多个省份,致使5个嫌疑人中4个被抓,应该说这个结果已很不错。她经历的酸甜苦辣正如她所言,只有自己知道。但李桂英还是认为这太慢了,还有最后一个没抓到,自己对不起死去的丈夫。李桂英的执着可见一斑。不仅如此,为夫缉凶的经历还极大增强了李桂英的法律意识。她打算下一步除了继续查找最后一名嫌疑人,还要追究窝藏包庇者乃至渎职者的责任。而且,李桂英让四个考上大学的孩子三个学了法律,她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替像我一样的人办点事儿”。说李桂英是又一个秋菊恐怕并不为过。

有意思的是,对于此事,据说村里人尚有不同看法。有村民认为,李桂英很不容易,一个女人孤苦伶仃,替丈夫抓凶手,还要带五个孩子,替死去的丈夫照料父母,在十里八村找不到这样的能人。但也有人并不认可李桂英,说她告状告得太凶,被抓的人家也很惨,搞得村里不安宁。甚至还有人说她已经有点不正常。这反映出的是,“和为贵”的传统思维与“缉凶到底”的亲情发生了显著冲突,“认死理”的李桂英未必能够得到一边倒的赞誉,但法律应该站在她这边。

其实,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李桂英的行为是支持的。如该法第50条规定,“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第82条规定,对于通缉在案的,或者正在被追捕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李桂英为夫也为己寻找犯罪嫌疑人躲藏的线索,无疑更是符合情、理、法的。

不过,李桂英缉凶一事很容易令人想起公权力是否缺位的问题。为什么几名在逃嫌疑人,都要通过被害人来提供线索,才能抓捕归案,对此,项城市公安局给出的说法是,“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原因是那么多年的案子,一些负责办案的老警察不在了,加上以前办案技术不行,才拖了这么久。”这种把办案不力归咎于时间久远和技术不行等理由,岂能说得过去。道理再简单不过,不去积极缉凶,当然只会把时间拖得久远,拖到有的人离退。即使有再好的技术,人的因素也永远是第一位的。

况且,李桂英丈夫之死属于一起命案,这起命案嫌犯身份清清楚楚,只需要缉拿归案即可。而缉拿嫌疑人是公安机关作为专门侦查机关的首要职责,怎么能以没有线索就搁置一边呢?这种守株待兔式的办案方式首先就违背了人民警察法的基本规定。况且,事实已经证明,抓获嫌疑人并不是那么难,李桂英作为一名对侦查学、犯罪学一无所知的农村妇女,单枪匹马都能够成功摸清多名嫌疑人的藏身情况,公安机关却无能为力令人不解。回想以往,与那些为“特殊群体”(如明星)办案格外“快捷”的事件相比,此次李桂英的遭遇令人唏嘘。

还有,项城公安机关一再说办案经费不足,不是一有线索就能去跑的,这涉及办案的成本问题,的确也是不能不考虑的。但既然办案要考虑成本,那现在李桂英提供线索抓到了嫌疑人,就减少了办案的成本支出,有关部门是不是要对其予以报销或者补偿呢?事实上,公安机关遇到侦查重大疑难案件时也经常贴出奖励“线人”的通告。当然,侦查机关决不能因此懈怠办案,否则就是不作为,是渎职。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