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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市县两级政府圆满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看看哪些机构进行了调整

 孙耀端 2015-11-26



记者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获悉,经过近6个月的精心组织实施,我市市县两级政府圆满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各项任务目标。改革后,市政府设置部门在市工商局、质监局改为市政府管理,金融办单独设置等情况下,保持32个不变,直属事业机构精简为3个,较之前减少1个。


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去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及全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期间,市委书记商黎光多次听取改革情况汇报并作重要批示,市长王大虎也多次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为改革把关定向。市编委办与相关部门,统筹协调,狠抓落实,不仅精心制定了市本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并指导16个县(市、区)完成相关方案编制工作,还专门就落实好改革方案,处理好改革中人员划转、财务资产调整、职责调整等问题,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为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政府机构设置得到优化。将市卫生局的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市政府食安办、食药监局和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市石化局的职责和机构并入市工信局;取消市港航局、市公务员局两个部门管理机构,职责分别划入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精简政府直属事业机构1个,为市档案局,其行政职能划入市政府办,保留市体育局、人防办、扶贫办,市政府机构改革形成了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对食品药品、工商、质监机构和职责进行“二合一”或“三合一”整合,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卫生、计生机构和职责整合,组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直属事业机构由3个减到1个,县(市、区)政府机构得到了优化配置。


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在不突破行政、事业编制员额的情况下,对工商、质监系统移交地方政府后遗留的异地交流任职干部、工商系统委培生编制、借用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8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和解决,人员得到妥善安置。通过改革,市本级和16个县(市、区)工商、质监机构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全部平稳有序移交到县(市、区)政府管理,确保了工商、质监队伍的稳定。

重点领域机构编制得到保障。为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责任审计、统计业务、中医药发展等重点领域加强领导力量。对安全生产、发展改革、智慧城市、资本合作、科技金融等调剂增加人员编制。


行政审批职能实现部门整合。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在部门“内设机构数、人员编制数、领导干部职数”不增加的前提下,对市直29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责整合,设立行政审批科,作为部门实施行政审批的唯一机构。整合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后,部门审批权限从各业务科室剥离,相关业务科室腾出精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体制上解决了部门过去“重审批、轻监管”和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

沧州日报记者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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