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同志在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8月21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安排部署有关工作。现在,我讲四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进一步深化政府改革的重大举措。这次改革最大的特点是把转变职能作为核心,并置于机构改革之前,其目的就是为了突出强调职能转变。政府改革的核心是职能转变,职能不转变,机构改革也达不到目的。各县区、各部门务必站在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理解深化政府改革的重大意义。 第一,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首次作为独立部分单独表述,中央专门下发了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充分体现了这项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位置。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织者、参与者、推动者,自身又是深化各领域改革绕不过去的对象,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和党的建设等诸多领域的重大改革举措和要求,都直接间接地涉及政府的管理体制、管理职能、管理方式,甚至包括一些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调整。因此,政府改革是其他领域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重要前提,是深化改革的“马前卒”,也是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胜负手”,更是大势所趋,非改不可。 第二,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说到底,就是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治理能力,这对各级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我市通过5次相对集中的政府机构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强化部门责任、优化组织结构、提升行政效能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面对追赶跨越的新形势,也要清醒地看到,各级政府治理能力仍存在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社不分、政事不分,行政审批环节不优、效率不高,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问题。这迫切需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从而提高和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第三,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加快我市追赶跨越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通过灾后恢复重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但是,我们基础差、底子薄、经济总量小,与全国全省相比差距仍然较大,发展不足、发展不快、发展滞后的基本市情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发展仍然是第一要务。当前,我们面临着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尤其是在国家不再出台大规模经济刺激政策后,对于我们这样典型的投资拉动型经济,困难会更多。因此,我们必须用好政府“有形之手”,放活市场“无形之手”,完善社会“自治之手”,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向基层放权,激发市场主体的创业积极性,把改革的红利、内需的潜力、创新的活力叠加起来,形成推进广元追赶跨越的新合力、新动力。 二、着力抓好“接、放、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方案,我们提出了未来3至5年内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安排、工作规划和时间节点。此次市政府机构职能转变的主要内容是“一减两改一加强”。一减,即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细化落实省政府相关要求;两改,即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一加强,即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在具体工作中要按照“接、放、管”的要求,做好省上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做到无缝衔接;大力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进管理方式。 一是继续简政放权。市政府机构要以减少行政审批作为突破口,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落实好“一减”要求。要坚决执行全省的统一部署,把省上下放给市场的权力接转放开,把省上下放给市一级的审批事项接管好,对下放给县区的要及时下放不截留。市上也要进一步下放权力,把该放的权力切实放下去、放到位,县区也要接管好,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近年来,我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经过多次清理,共取消、下放和调整909项,精简了77%,但群众办事依然存在多头跑、来回跑的情况,说明审批环节多、不透明、自由裁量权大的问题仍然没有根本解决,还要最大限度地给市场和社会放权,坚决打破各种对民间投资制造隐形障碍的“玻璃门”、“弹簧门”,并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要进一步清理非行政审批事项,10月底前按程序完成审定,11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县区要同步推进,协调一致。要深化政务公开,发挥好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作用,全面实行并联审批,推动即时办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强化管理服务。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更不是放弃管理,实际上是审批减下去、责任加上来,入口放宽了、监管更严了。改革后政府的职能主要是顶层设计、加强监管、建立快捷的工作制度。要转变管理理念。审批是一次性的源头管理,监管则是长期性的过程管理。日常工作中,一些单位往往认为管理就是审批,重审批、轻监管,导致审批较多而管理不好。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从现在开始,要在减少审批的同时,切实加强监管。对有些可以通过市场约束、行业自律能解决的问题,政府的职能就要从审批转到监管上来;有些事项即使保留了审批,但也不能忽视监管。审批对了,但监管不到位仍然是失职渎职。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事前审批后,管理的重点要放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尽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特别是市场监管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执法重心下移,把监管重点放到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行业和领域,有效制止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经营失信、寻租等行为,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要改善公共服务。服务型政府不等于大包大揽,政府的责任主要是保住基本、补上短板、兜好底线,促进社会公正,在此基础上推进市场化改革。比如,凡属事务性的管理服务,原则上要向社会购买,增强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能力。要加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为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创造必要条件。 三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转变政府职能本身就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广元的意见》,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逐步实行权力清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要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确保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防止不法行为,将政府决策置于法制框架下,保证科学性和正当性。要坚持政府行为严格依法依规,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办事,依法履行行政职权。要强化行政问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提高政府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同步推进“控、调、改”,深化政府机构改革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和上下对应的大部门制改革要求,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以理顺职责关系为重点,着力形成科学合理、精干高效的管理体系。在改革中,要坚决落实好中央“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刚性要求,着力抓好“控、调、改”:控,就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调,就是调整优化机构编制结构;改,就是通过深化改革推动机构编制释放潜力。 一要把握好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任务。此轮市政府机构改革,主要有九项内容:一是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人口计生委的拟订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的职责划入市发展改革委。不再保留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二是重新组建市农业局。将市农业局的职责、市畜牧食品局的职责、市商务局的生猪屠宰管理职责、市水务局的水产渔政行政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农业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畜牧食品局,不再保留市农业局加挂的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牌子。三是调整市粮食局机构。将市粮食局的职责划入市发展改革委,并在市发展改革委挂牌。四是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项工作按省上安排已完成,目前主要是做好人员补充、职责履行等工作。五是组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该项工作按省上安排已完成,目前主要是做好执法职能调整等工作。六是承接工商、质监管理体制调整。将工商、质监机构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由各级政府分级管理,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七是将市旅游局更名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仍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八是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挂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九是将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更名为市政府外事侨务和港澳事务办公室,不再保留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加挂的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将在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挂牌的市测绘局更名为市测绘地理信息局。改革后,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2个;部门挂牌机构10个。符合省上关于改革的机构限额规定。 二要把握好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中央一直强调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本轮改革又再次重申了相关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在改革中,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务必抓好落实。要从严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严格实行计划用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编制结构管理,确保各级行政编制总额不突破,确保事业编制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只减不增。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把机构编制的总体“瘦身”与局部领域的“强体”结合起来,按“撤一建一”的原则新设机构,在总量内调剂解决编制;各部门、各单位也要通过优化运行机制、提高人员素质、再造工作流程、减少中间环节和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等方式,向内部挖潜要编制效益,充分盘活现有编制资源。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强化“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严禁超限额设置机构或变相增设机构、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事项、自定编制类别、混编混岗、超编进人、超领导职数配备干部、随意或变相降低退休年龄、以虚报人数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等行为。除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外,任何业务部门的文件不得作为审核、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各级业务部门不得以项目审批、资金支持以及考核评比等干预下级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 三要把握好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事业单位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要把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应由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的职责不能交由事业单位承担,应设为政府工作部门的机构不得新设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对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与拟订政府部门“三定”工作统筹研究,有机衔接,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但不得突破本级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此次改革中,市本级除调整煤炭工业管理局外,拟对36个职能弱化、职能相近、职责交叉、规模过小的事业机构进行撤销或整合,共减少事业机构20多个。各县区也要积极、有序、配套推进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逐步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加快职能转变、实施机构改革,是政府的自我革命,工作难度大,社会广泛关注,是对我们的政治考验。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肃纪律,确保积极稳妥推进、按期完成任务。 一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由市、县区党委、政府分级负责,市、县区编委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做好改革方案拟定、机构改革、严控机构编制和督查等工作,设置好机构,界定好职能,调整好人员,努力形成科学合理的政府组织结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做好改革涉及的监督检查、班子调整、经费划拨、国有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涉及改革的部门负责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和稳定工作,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正常运转;不直接涉及机构调整的部门,也要按照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研究落实转变职能、减政放权、依法行政、深化改革的方案和举措。 二要精心组织,有序实施。按照全省的统一时间安排,市、县区均应在今年内完成改革。要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安排时间节点,确保有序有力推进。各县区要抓紧制定本地区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职能转变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提出3至5年内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安排和工作规划、时间节点。市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人员编制划转及资产移交工作方案,抓紧做好“三定”方案,确保有序有力推进改革工作。 三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要把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与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重点行业和领域改革等统筹起来,处理好政府改革和加快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的势头,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四要严肃纪律,逗硬核查。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机构编制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对违纪违规的,要按照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把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作为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各项核查任务。 同志们,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力大,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为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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