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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和“从重”不能划等号

 庸庸学馆 2015-11-27

“从严”和“从重”不能划等号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杨越 王蔚

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从“从严治党”到“全面从严治党”,不仅仅是多出两个字,而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实践探索、理论创新的结果,体现了认识上的深化和跃进,在实践中也取得了公认的实效。深入理解、贯彻“全面从严”,对于我们更有力地管党治党、推进党的事业,大有裨益。

“全面从严”,就要管全党、治全党,保证所有党组织和8700多万党员队伍整体健康。几经探究,我们才意识到,腐败只是“果”,根本的“因”在于,党组织、党员干部突破管理而不受约束,为所欲为而得不到制裁,谁要越轨逾矩、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相当容易。曾经出现的系统性、“塌方式”、同一单位几任一把手“前仆后继”地腐败,促使我们不得不严肃思考这个问题。现实告诉我们,必须用纪律的尺子,去衡量每个党组织、每个党员的行为,有病马上治,有病都得到治,才能保护好党员队伍这片广袤的“森林”。

“全面从严”,就要抓早抓小,抓严抓细。有人认为,从重从快处理人才是从严,不尽正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查处,大大小小的贪污腐化分子要清除。但是,处理人是管理中最后的手段,“从严”和“从重”之间也不能划等号。严,不一定是处理得重,而是要体现在管得住、管得早、管得小上;不是等问题严重了才查,而是一旦越过规矩、纪律的“红线”就有人管;不是只着眼于性质严重到一定程度的少数人,而是着眼于绝大多数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不出或少出问题;不是“一棍子打死”才解恨,而是要在严管中体现厚爱。全面从严,就要让批评和自我批评、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受到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成为大多数,让严重违纪受到重处分、受到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

“全面从严”,就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都抓起来。执行纪律不全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严抓好抓的回避难抓的,是影响从严治党效果的一个突出问题。比如,有的地方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只执行到按程序运行、按要求请示汇报上,在重大决策、重要施政上以结合实际为由能绕则绕;有的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缩到只抓工作纪律上,点名道姓通报的只是一些上班上网打游戏买东西的现象;有的一强调加强纪律审查,就只是查处党员干部涉及经济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其他方面的案件不重视;有的执行纪律搞突击,今天抓这个明天抓那个,按下葫芦浮起瓢……“片面从严”,注定管党治党有漏洞。“全面从严”,必须把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类纪律和规矩都挺起来、严起来,违犯任何一方面纪律都必须受到追究,全面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

“全面从严”,需要全党动手一起抓。各级党委责无旁贷,必须旗帜鲜明,把责任扛起来,态度硬起来,措施实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也需要党委各个部门发挥作用。比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党员干部能否对党忠诚地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就需组织部门把关。党员干部在发表言论中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则需要宣传部门紧紧盯住。就是最基层的党支部,也应该大有作为。每个党支部都能将组织生活严肃起来,真正严格党性锻炼,何愁我们每个党员干部不能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习惯!(杨越 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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